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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審判的進一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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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2月12日】2000年1月28日在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的三個審判庭對總共22名大法弟子進行了審判(不是媒體所說的32人)。

其中一個審判庭是李小兵、李小妹(地壇文華書店的店主)二人的案子;另外一個審判庭是五位大法弟子在天安門國旗旗桿前展開了大法橫幅;還有一個審判庭是十五名大法弟子,1999年10月27日上午,在所謂「特約評論員」指稱法輪大法是邪教那篇文章刊登的前夕,十七名大法弟子(上述十五名和另外兩名)登上了天安門城樓,展開了大法橫幅。其中兩位大法弟子被遣送回原籍勞教或判刑,另外十五位在北京審判。這十五位弟子中,有兩位在壓力下不但全部承認了所謂「罪行」,更指稱大法是「邪教」,稱自己「上當受騙了」。而另外十三位弟子均當庭為自己進行了無罪辯護並在最後陳述過程中慨然表示「願為大法付出一切」。他們十七個人本來互相都不認識,上天安門城樓是在10月27日當天早上決定的。他們也是在27日上午才互相認識的。被遣送回原籍的一個人在警察的逼供下做了偽證,稱他們是如何如何「組織」如何如何「動員」,但是此證詞與所有十五個人的證詞都不符,律師當即指出此證詞不可信,一位大法弟子指出提供證詞者親口對她說自己受到逼供。除了宣讀起訴書、辯護和最後陳述過程,上述大法弟子均是逐一受審的,沒有可以互相鼓勵的環境。在審判中,十三位弟子泰然自若,時而微笑,時而侃侃而談,分別從各自的角度,證實了法輪大法是宇宙的根本特性,大法弘傳是眾生萬劫難逢的幸運。他們從言語到態度,從外表到內心,都在法上,整個審判過程莊嚴殊勝,是法正人間的極佳見證。

在獄中,第一被告褚彤為了爭取學法煉功環境,曾絕食九天;姚紅、李凌為了開創學法煉功環境,被警察用手銬將雙手交叉旋轉成一定角度吊銬在牢房門上,全身的重量都壓在細細的手銬上。姚紅當場昏厥,此時手銬豁然而開,姚紅向後直栽下去,全牢房的人都哭著搶上去扶她起來。從這件小事上也能體會到師父無時無刻不在看護著弟子。(順帶一句,北京的白莉莉--五次進入牢房的大法弟子,龍年除夕在天安門展開了大法橫幅--也受過此刑,白微胖,手銬深深咬入肉中,看不到手銬而只能看到深陷下去的溝)。

在審判前,當局通過律師作了大量的軟化工作。說現在已經決定不用刑法三百條打擊你們了,改用二百九十六條「非法示威罪」了,國家給你們一個台階下,你們也要給國家台階下,所以在法庭上我們不會提「法輪功」這樣的話題,希望你們也不要提此敏感話題;要認罪,不要給自己做無罪辯護,否則會重判,反正也不提「法輪功」了,上天安門畢竟是違法了嘛……

但是,在公訴書中,詆毀大法的話一句沒少,當初的許諾都是為了在法庭上造成「國家宣判,弟子認罪」這樣的態勢。但是,他們低估了大法弟子的正信和智慧。大法弟子堂堂正正為自己辯護。弟子們說,從法律條文上看,我們是在維護憲法不遭踐踏;從社會危害性上看,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維護大法是為了國家民族的幸福安康。

有一位58歲,頭髮花白的大法弟子和一位青年大法弟子,都是在警察打人、抓人的一片混亂中,沒有被捕,最後是自己堂堂正正走上囚車的。

在辯護過程中,一位大法弟子敘述了師父的慈悲和大法的洪大,她哽咽著說:「我三十歲上就得了絕症,是大法將我從死亡的邊緣拯救出來,是大法告訴我做人的道理,把我從一個自私自利的人變成了一個無私無我的……」說到這兒,她已經哭得說不出話,整個法庭一片莊嚴肅穆,公訴人、審判長、律師、旁聽者都被深深地震撼了。在暴力機器面前沒有任何恐懼、怨恨的大法弟子們,在此刻也滴下了聖潔的眼淚。

大法弟子們對大法堅如磐石的正信、浩然直貫九霄的對「真、善、忍」的同化,形成了強大的場,真是除了師父本人不在,其他甚麼都不缺。身穿制服的高大警察、高高在上的審判長和肩負指善為惡、指羊為狼、指無辜為有罪這樣艱鉅任務的公訴人,都在這樣的場中被震撼,要麼被熔煉,要麼被抑制。他們的存在似乎只是為了襯托大法弟子的堅貞、見證大法弟子的威德、圓滿大法弟子的修煉。大法弟子們是法正人間這一場景中真實的主宰。

那兩個「被挽救者」,從脖子到腰全軟了,其中一個剛一出庭就對審判長說自己的心臟病犯了。他們在最後陳述中,聲調微弱地說自己「受騙了」,感謝「黨和政府及時挽救了我」並九十度鞠躬。他們的陳述,與在他們之前和之後的大法弟子的光輝形像相差甚遠,使得在場的所有人都看得到他們在重壓之下作出違心的認罪、悔過是多麼的勉強,審判本身是多麼的荒謬,而大法弟子的堅定之心又是多麼的珍貴。當局始料不及的是,這兩人從另外一方面更加證實了大法,見證了大法的圓融不敗。

最後陳述是以一位年輕女弟子平靜的一句話結束的:「為佛法獻身是我的榮幸。」而後全體弟子被帶下去等候宣判。那位弟子說完之後,法警們紛紛互相交換眼色,嘴角向下抿著,會意的點頭,連他們都深深地敬佩我們的弟子。

宣判之後,弟子們被帶下去,他們的面龐寧靜祥和,籠罩著一片祥光;他們的雙目閃閃發亮,炯炯有神。他們的背影,與他們身邊高出一頭的警察相比纖細文弱,但僅僅是背影,已經足以震撼人心。

附錄:

1) 十五人被分別判處4個月到兩年不等的拘役或徒刑。說「為佛法獻身是我的榮幸」那位弟子被判處5個月拘役,而兩個「被挽救者」都被判了4個月拘役。在逼供下做偽證的弟子沒有按警察許諾的「只要按我說的寫,馬上放你」而得到釋放,而是被送回原籍判處一年勞教。

2)當天有來自北京各個區縣的十八位弟子在東城區法院門口因為打算依法旁聽審判而被抓。

(2000年2月11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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