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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醫師路玉濤因煉法輪功被送入精神病院

——江澤民一夥濫用精神病院和藥物迫害大法學員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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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4月6日】   1.受害人的情況:

  路玉濤,女,37歲,醫生(原為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人民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2000年2月21日被辭退)。丈夫呂自力,是山東省齊魯石化工程公司質量監督站的質檢員,女兒呂路,7歲,現在臨淄區第9小學一年級上學。

  既往健康,本人及家族均無精神病史。

  2.被迫入院經過:

  2000年2月18日因去北京天安門證實法,19日被天安門警察非法扣押,隨後押回當地。先由本單位辦學習班強行轉化,一週後未能轉化,即被臨淄區公安分局判行政拘留15天。拘留期間也未能被公安人員(臨淄區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長曲光明)說服放棄修煉大法,於是公安局威逼我婆母王淑臻、生父路風瑞把我送入精神病院。王淑臻說這是臨淄區雪宮派出所所長孫珍榮給她出的主意。

於3月18日拘留期滿後,我馬上被公安和家屬用警車押到臨淄區齊陵鎮精神治療中心,以「煉氣功導致精神障礙」為入院診斷(入院後從化驗單上看到的)強行關進此治療中心,逼服「長壓啶」等藥,並失去人身自由。因拒服藥物,主管醫生及護士小齊說,吃藥應付一下,否則他們有下崗的危險。此主管醫生、護士長及此院的第一院長,均勸我放棄修煉,而且問我還去不去北京上訪?我回答:「上不上訪是你們診斷精神病的依據嗎?」此主管醫生說我能否出院他說了不算,因我是政府送進來的人。最後在我反覆講明邪惡勢力利用精神病院害人,我根本就沒有精神病,我父親才去要求我婆母,求公安放我出院。雪宮派出所在家屬的要求下,並請示區公安分局,又要求我父親保證我不再上訪,才准我出院。

  出院後由我生身父母看管,若我再去北京上訪,就沒收我父母的房子,抓回我判刑。沒有任何出院手續及診斷證明。出院後沒有任何治療隨訪,只有公安(雪宮派出所、路山鄉派出所指導員等)及衛生局(辦公室的小周等)不斷地到我父母家監視我是否去了北京。這期間我父親多次被區政法委王書記等叫去,逼我父親再把我送入精神病院,說甚麼打上幾針我就不煉這個法輪功了。

  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雪宮北生活區,大法弟子:路玉濤 200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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