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唐山市精神病醫院迫害大法弟子紀實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1年3月24日】 邱立英、段津津、何靜、趙淑英於2000年6、7月份先後被河北省第一勞教所秘密送到唐山市精神病醫院,原因是堅持修煉法輪大法,不寫悔過書,在勞教所因抑制邪惡的迫害而絕食。

這所精神病醫院住院部是一處四層樓,其中第四層樓是對有嚴重精神病的女病人施行全封閉式管理,鐵窗、鐵鎖將她們四人同40多位有嚴重精神病人關在一起。

她們的病例上荒謬地寫著「偏執性精神病」,其實她們是正常而又正常的人,剛入院時曾做過一系列的精神檢查,證明根本沒病。在這裏全是各種精神病人,看到和聽到的只是那些精神病人犯病時的恐怖狀態和扎電針時的哀嚎,有的都是各種精神病用藥。邱立英(37歲,石家莊煉油廠化驗員)是她們四人中第一個被送入精神病院的,醫院為不負勞教所的重望,加強轉化力度,不顧其絕食三個月,有生命危險(當時她血壓低壓才30)仍強行使用精神病用藥。當時一位三樓的年輕男大夫來查房時說:「她都三個月沒吃飯了還用這種藥?很顯然這種藥對人身體的損傷是很大的。第二天邱立英就滿臉腫脹,呼吸困難,但這層樓的主管主任(是個老頭,現在可能已退休,還有一個女主任姓許)和他的主治醫生包大夫圖謀儘快摧毀邱立英的意志,不但堅持非法用藥,還給邱立英多次扎電針。

趙淑英(50歲,廊坊市三河縣人),在送醫院當天,強行輸精神藥物(雙手、雙腳綁在床上,幾個人按著扎針,弄得床單、地上都是血,最後紮在腿上。

同時,何靜(23歲,唐山華聯商廈工作)被綁在另一張床上輸液,那個男主任指使護士長說:「讓她不吃藥!把兩頓的藥都給她灌下去!」結果本來能走著上樓的她,第二天就起不來床,面如土灰,精神恍惚,一天到晚暈暈沉沉的睡覺,一個23歲的年輕姑娘大便蹭到內褲上卻全然不知。

她們每個人都發生強烈的藥物反應,危及生命。段津津用藥後,舌頭吐在外面縮不回去,心慌,臉、嘴、舌頭全紫了,頭痛欲裂,在床上來回翻滾,撞牆,24歲的她說:「當時真的比死還難受。」人吊死時,舌頭吐在外面縮不回去,一個大活人舌頭吐在外面長達12小時,那是甚麼滋味。

她們曾多次向主任醫生表明自己是正常人,拒絕用藥,可那男主任說,進了醫院就他們說了算,就得用藥,要不你寫悔過、吃飯、出去。當護士長向勞教所管理處長張建忠反映因用藥出現強烈過敏反應時,他說:「沒事,繼續用藥。」並曾多次到醫院詢問,督促用藥情況。

在這種直接威脅到生命的無奈情況下,也只有以死拒絕用藥,因為她們知道如果不制止這種邪惡迫害,不知還會有多少遭受這種折磨(正好這時有山東精神病院有迫害大法弟子致死的消息)。醫院也怕出人命擔負責任,勉強停止用藥(但沒有同勞教所講,因為那的主任醫生想從中撈取好處,也不想讓醫院損失這筆收入)。

醫院用的藥(我不知道名字,不過有藍色的,有黃的和白的,用藥量很大)。這些藥對人的神經有很強的麻痺抑制作用,但同時它的副作用也很大,對大腦、心臟都不好,也極易出現過敏反應,所以醫院往往配有抗過敏反應的藥同用)。那的一名護士曾說:「現在也沒甚麼太好的辦法治療精神病,主要就是藥物燒毀、抑制其神經,使他們反應遲鈍(說白了就是使瘋子變成傻子),所以她們剛剛停藥的時候,大腦產生興奮狀態難以控制,連續幾天都睡不著覺(精神病患者有時也有明白的一面。有的精神病患者說,如果總吃這種藥,不是精神病也變精神病,所以連她們都不吃,四處偷著丟)。

剛到醫院時,她們除了身上的衣服,甚麼也沒有,曾多次要求勞教把她們換洗的內衣拿來,未實現。當時是三伏天,30多度的高溫,無奈之下,段津津找來精神病人出院時丟下的髒內褲洗淨,用來換洗。段津津、何靜兩個未結婚的小姑娘,一個是單位的親善大使,一個曾是唐山市十大名模,在這一年多人間地獄般的勞教所中,在精神病院這活棺材中,女孩所特有的整潔乾淨早已蕩然無存,留下的只有滿臉的憔悴。

勞教所對外封鎖一切消息,不允許接見。趙淑英被判勞教第六天就被送到精神病院。在醫院兩個月,其間家屬曾兩次幾百里地從廊坊打車到唐山開平勞教所,都被哄騙而回,隻字不提送精神病院的事(按國家有關規定,是送精神病院或使用精神用藥,需經家屬同意,可查詢有關資料)。

這裏與世隔絕,抬頭都是精神病患者,夜間有些犯病的精神病人夢遊似的來回走,這種環境對一個正常人來說,就已經是一種精神折磨。

醫院主要也是為了賺錢並不負責任,在醫院絕食,開始護士長不願老下胃管,要求保留胃管,不然也得綁上,胃管保留一個星期,膠皮管在胃、食道裏都泡發了,咽喉全腫了被痰堵住,呼吸困難,由於段津津鼻道窄,痛得她睡不著覺。

還有一次,護士長拿來幾根新胃管,未經任何消毒,上面還帶有一層白粉末,直接下,新橡膠管刺激鼻道,辣得何靜眼淚鼻涕往外淌,直至頭痛、心慌,才拔出來。

有一次趙淑英一連七天未下胃管,當時她連續絕食已很長時間,三十幾度高溫,不吃不喝,要是不修煉的人,早就不行了。後來基本是兩天下胃管一次,保留一天半。

在勞教所送她們四人到精神病醫院前,曾有幾名大法弟子被單位或看守所送至精神病院。

有一大法弟子是唐山華新紡織廠職工,2000年6月被單位送入精神病院,其間的用藥、打針,使其精神恍惚,因拒藥而扎電針,令其精神緊張,多次暈倒,醒後大哭,曾多次求丈夫把她接走,而醫院卻說,誰花的錢、誰送來的,誰有權接走,所以她丈夫也束手無策,而單位卻強逼她說不煉了,換句話說,只要她同意放棄大法單位就說她是正常人,就可讓她回家;說煉,就是偏執性精神病,就得住院打針、吃藥、扎電針。她萬般無奈,再承受不了這種精神折磨了,含淚隨單位離開。

那的男主任,好像長期和精神病打交道,自己的思維也和正常人不一樣了。其實那的醫生也都挺殘忍,只是她們習慣了這種工作,自己不覺得。這裏動不動就是用藥,扎電針。比如在她規定時間內不睡著,上去就是一針。還有一個大法弟子,醫院經常給她紮大電針,扎完了她就手腳顫動不停,她害怕精神緊張。一次那個男主任在樓道裏大叫:「給她開最大,給她紮!」

還有,剛開始拒絕用藥時,醫院還偷偷把藥碾碎放入牛奶中,想暗地灌下去,都未得逞,時間長了,她們也就放棄了。

我就覺得醫院用的那些藥真的挺猛,如果當時順從他們的話,不知道能挺多長時間,一天到晚的輸液,弄得人迷迷糊糊的,再加絕食。後來那的護士和我們熟了,知道我們是好人,有的還聽我們講大法。

基本上就這麼多,別的也沒甚麼了,我也想不起來了。

(大法弟子供稿)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