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之前兩天半的時間裏,我圍繞天安門附近走了很長時間,希望能對它的歷史有更多的了解。我計算機屏幕旁邊有一張照片,那是我兩年前從因特網下載下來的,照片上寫著「1999年11月16日凌晨2點30分星期二」(詳文請見:https://minghui.org/mh/articles/1999/11/16/4589.html)。照片上一群大法弟子在天安門廣場煉功「抱輪」,後面有一輛警車,警察正在抓捕他們。他們非凡的勇氣,瞬間拍到的壯舉在照片上久久地保留著,至今仍深深激勵著我。我做夢也不曾想到有一天我也會和一群西方人大法弟子站在天安門廣場繼續我們的使命:「全面講清真相,正念清除邪惡,救度眾生,堅定地維護法」(《大法堅不可摧》)。
同修們簡單介紹後,我們大家笑著很快地站好了各自的位置。我抓住橫幅的一角,盡力地舉到最高位置,開始發正念,同時我看到自己右前方一輛警車正飛快地朝我們這邊開來。
警察把我們推進車裏,駛向附近一個拘留所。
他們把我們趕到一間小室裏,我們被擠得幾乎動不了。就在這間小室裏,這些大法弟子的偉大最清楚地體現了出來,我為自己能在此時與他們相聚在一起而感到非常地驕傲!我們都知道自己有責任盡自己最大能力向這些警察證實大法,證實真善忍,我也知道自己有責任幫助每一個警察,喚醒他們善良的一面。
一上來有一男一女想審問我,但只有這個女的對我說英語,然後他們互相之間說漢語。她企圖恐嚇我,叫我不要說話,只能回答她的問題。她第一個問題是「你為甚麼要來天安門廣場?」我把身子移向她,直視她的眼睛,非常溫和地告訴她,「我到這裏來親口告訴你法輪大法好!」
她獰笑著把我的回答翻譯給那個男的,他看上去被邪惡操縱著。他們不想接受我的回答。那個女的又問我,「你為甚麼到這兒來?」這次我回答說,「我來這裏要求江澤民政府立即停止迫害無辜的法輪功學員。」這好像才是她等待的回答,因為她接著就激動地說了起來,說法輪功在中國是禁止的,說我違反了法律。我告訴她我不知道中國的法律,但是真善忍怎麼可能是違反任何國家法律的呢?!
就這樣持續了十到十五分鐘,她填完了所謂的審問表格,然後把表格推過桌面叫我簽字。我告訴她在我見到我們美國領事以前,我不會簽任何字。她叫了起來,「不行!你必須現在就簽!」從這兩個人身上,我看不出他們有任何善念。
回到那間小室後,我與其他學員與一群警察聊了起來。因為他們中有一警察會說英語,而我們一些學員會說漢語,我們向他們講清了真相。我看著他們的眼睛、表情、動作,這些似乎都告訴我,我們真的在幫助他們了解法輪大法好。我不知道是不是他們的上司叫他們這樣做的,但是我想能對這些警察直接洪法真的是太好了。
我隨身帶著一本中文的大法著作,是李老師的《在華盛頓DC國際法會上講法》。我在中國時讀過幾遍。老師在講法中說,「那麼在這樣的環境中,雖然它非常邪惡,可是大家想一想是不是也很難得呢? 真的很難得。」
我感到非常榮幸能夠有這次珍貴的機會證實大法。經過一天一夜的折騰,第二天早晨,我們四個美國弟子就被遣返回國了。我回過頭去,告訴仍被非法關押在小室裏的大法弟子,能與他們共同經歷這一次事件我感到是多麼的榮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