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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勞教所被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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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1月6日】我是一名普通的中國公民,因去北京上訪,想說句真話,還沒有到北京,話沒說上一句,就被邪惡之徒帶回。於1999年10月19日被非法判勞教一年。2000年1月17日把我送到某教養院女二所二大隊四分隊。

剛去時我們這些法輪功學員都被逼迫下到車間做服裝,定時定量,不完成不讓休息,每天工作15~16小時。如果甚麼東西沒有了,包括一切工具都要我們自己買。九月四日我正在機台上做服裝,惡人趙國榮隊長叫我,我隨她走到接近門口時,我看見同修齊振榮坐在機台前痛哭流涕,耳朵、脖子紅腫,全是大泡。我就知道是被她們用電棍電的。我到了大隊辦公室的門口,她沒有讓我進去,過一會兒,她們才讓我進去,惡人李指導、盛大隊長、趙國榮隊長她們手拿著電棍、手銬,把我的雙手背到後邊去用手銬銬上,把我按倒在地上,用電線把我的雙腳、腳脖子綁上,鞋襪被她們脫掉,光著腳。惡人李指導穿著皮鞋一隻腳踩我的右腿,另一隻腳踢,我的腿衩被她踢破了皮,都踢青了。盛、趙二惡人每人拿一根電棍電我的腳心,不停地電,電的我來回翻滾,撕人心肺地慘叫,她們還是不住手。她們又叫來普教(四防)的一個人按著我的頭,另一個人按著我的胸,又繼續電,直到電得我精疲力盡,她們才把我送回寢室。我的手全都腫了,胳膊用手銬勒很深一道溝,大手指麻木幾個月。就這樣精神恍惚一天天過去,我才知道她們怕出生命危險,每天夜裏派人在我的床下輪流看著。接著又連續電了幾個法輪功學員,其中有鄭紅、陳麗豔、張麗娟、孫秀華。

當一年期限到時,惡人盛大隊長又對我說因我不放棄修煉,中央有政策,不讓回歸社會,說給我加期2~3個月。於2000年10月18日被調到樓下三大隊。剛去時惡人張軍(指導員)、董斌大隊長和邵隊長輪流給我洗腦,她們不讓我休息,每天輪流做到夜間十二點。她們看我對大法堅如磐石,不聽她們的邪悟,便想出了邪惡的手段來迫害我,每天從早晨7時~中午11:30時、下午12時~5時,讓我面壁站著,不讓和任何人說話,晚上6:30時蹲到夜間12時,寢室的人輪流看著我蹲在一塊瓷磚那麼大的地方,不許動。當我的腿又痛又麻動一點時,看著我的人便對我連踢帶罵,還說你不好好蹲著我去報告隊長用電棍電你。我忍受著精神和肉體的痛苦,全身浮腫,頭昏腦脹,精神恍惚,就這樣長達40多天,一直蹲到12月29日。有一天惡人董斌大隊長找我,又問我還進京上訪嗎?我說:我還在教養院,想去能去得了嗎?她說再給我加期半年。幾個月過去,我才知道第一次被加期了四個月,第二次被加期是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被加期的。惡人翟麗麗隊長找我說問我幾個問題讓我如實回答。一,進京上訪對不對?我回答:「對。」二,政府對你們的寬大政策你感沒感覺到?我回答:「沒有感覺到。感覺到了對我們的迫害,電、打、蹲、站、90度大彎腰。」三,為甚麼別人做你的工作你不聽。我說:「以法為師,她們說的是邪悟。」,問過幾個問題當時沒有按手印,她們把材料整理後讓我按手印。我和學員宋桂雲剛想看,惡人邵隊長惡狠狠地說:看甚麼看,趕緊按手印走,隊長還能欺騙你們是咋的。我倆沒有看上一眼在她的強迫下按了手印。後來聽說是做加期手續用的,就這樣兩次被非法加期將近一年的時間。

7月1日前後,我們每天下稻田拔草,早6時~中午11:30時,下午1時~晚6時的時間,稻田地裏的水有的地方水都超過了靴子,無論怎麼小心還是往靴子裏灌水。幾天過去我的腳都泡壞了,紅腫、流膿,腳指全是泡,不敢穿鞋。我在該教養院被非法關了兩年差一個月。由於身體被她們迫害的吃不了飯,這些邪惡之徒便說我不願幹活、裝的,經醫院檢查後,她們怕出現生命危險,於8月24日將我放回了家。當我回家時惡人張軍指導員還逼迫我寫「保證書」,我堅決不寫。她們逼迫我的丈夫寫,惡人張還說如果你再進來就讓你蹲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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