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經意間,似乎常人式的執著少了,但對於自己的孩子卻產生了另一種執著。我對大法的感悟使我確信孩子們需要我的經驗去幫助他們迅速提高。我用我的一切去指導他們,塑造他們,甚至處理事情的方式都要依據我的想法去做,進而干預了他們的修煉過程。我認為我是為他們好,幫助他們在法中提高。
孩子很小就進入法的環境中,看待事物的視覺和具體現象都和常人的孩子有很大差異。比如,他們不喜歡看常人的電視,因為覺得頭疼;不願參與常人的娛樂活動,因為覺得變異;不喜歡讀那些常人故事,因為感覺內心受騷擾。在與周圍更多生命發生聯繫溝通後,他們的生活就在真實的世界裏,快樂的源泉和表現方式是常人所無法想像的。
孩子對法的領悟力,堅固的正信使他們同化、溶於法的能力很強,但他們的問題在於,他們活在真實的環境中,與常人的生活方式有很大不同,孩子又不肯去符合那個存在很多謬誤的、虛假的生活環境。他們直白無誤地選擇自己的生活,認為應該讓常人清醒去靠攏大法,而不是自己來符合常人生活狀態。為此,我常感到不安,我站在常人和孩子中,強調符合常人生活狀態的一面,淡化了常人靠攏大法的一面。我固執地要求他們按照我的想法去做。
為甚麼會這樣?我發現這是「情」的執著另一種表現形式。過去孩子身上出現的一切問題都牽動著我的心。孩子如有不好的行為會因為親情遷就他們,對他們的錯誤會找各種理由加以開脫,誇大他們那些好的行為和想法。現在,我不會,我知道我已經走過了那個階段。現在我只關心他們在法上所表現的一切。狀態好我會為之喜悅,不好我會著急,以至於我想在每一個問題上都給他們做榜樣,指導他們去提高。修煉的事情牽動著我的「人心」,我既沒有發現,也沒有去想。執著就這樣潛藏在那裏,羈絆了我的腳步。
看到執著所在,破除它們勢在必行。法衡量一切,符合法理的事情就努力奉行,不符合法理的不論其人其事,一概地加以糾正,正一切不正的觀念、人和事情,包括解脫親情的束縛。這樣,一下子心胸就豁然開朗起來,我承擔我常人中作為家長的撫養責任,其他的全由法來定義。孩子們出現的任何問題,我不再動心,躍然於外平靜地審視這其中的根由,幫他們學會用法來破解生活問題,一起討論,找到答案。我只是在法理上幫助他們認識,至於具體問題諸如他們怎樣圓融自己的環境,怎樣對待常人的生活方式,怎樣過自己的關,都由他們自己去思考,去解決。結果發現,他們並不像常人對孩子幼稚、無能的理解,他們很有智慧,看似不很合適的行為,卻在他們誠信的作用下,善解了一切,帶來了似乎不可能的結果。法的威力巨大無比。他們有自己的難和關,經過這些真實的過程,他們的提高才紮實可信,自我認識才能夠昇華上來。
我們明確了同修之間的關係,我們是整體,精進向上互相幫助,我們又是獨立的修煉者,自己的路自己走,不能相互干擾,相互替代。我們利用一切可能的機會,糾正一切不正狀態,這使得修行的過程豐富而充實。
放下自己最放不下的執著,就在精進中,想到此,我的腳步不由得加快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