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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澤民集團下達密碼電文對大法弟子進一步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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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1月10日】在中國國有企業現在實行停薪留職的辦法。我們這裏是每年固定向單位交一千多元錢就可以離開本單位自謀生路,唯一的好處是可以保留工作籍。我本人對這份工作倒是沒有甚麼留戀的。為了避免家人擔心,不久前的幾天我向所在單位申請停薪留職,準備去深圳換份工作。但是今天上午,我被分管單位的領導叫到單位黨委書記辦公室,目的是給我說明,不可能批准我的停薪留職申請。原因是我修煉法輪大法。不但如此,連辭職都不准。甚至要挾我說,如果我要回家必須有單位派人監控(我工作的地點離家有點遠,一般一個星期才可以回一次),並且報銷他們的車旅費。如果我不經他們允許「私自」離開工作單位,他們就立即報告公安局將我刑事拘留!據說這也是市公安局的指示。真不知道是哪來的強盜邏輯。

在談話中,單位黨委書記給我透露了一件事,目的是要挾我放棄修煉。他說中央下了密碼電文,內容主要有四條(具體的我記不清了),但是有兩條大概是這麼說的:一是各地一概不准大法弟子離職,辭職,離開本地等,如有不從立即送刑事拘留。二是,凡是還在堅持修煉的大法弟子立即送省舉辦的洗腦班,洗腦班結束後仍不放棄修煉的就送勞教。

眾所周知,在中國大陸,一般的違法行為都才是行政拘留,最多15天,可是對待無罪的大法弟子他們卻要先刑事拘留(日期不限)再送勞教。看來邪惡真的是窮凶極惡了。估計這次是全國性質的妄圖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行動,是惡勢力窮途末路的無恥反撲,他們是不想讓一個大法弟子有自由的工作生活的環境,不讓大法弟子有人生活的應有的權利。

目前,我們單位的10餘名大法弟子已經在8月份就被非法關押了大概有4名,而且不准接見,不准探視,就這麼耗著,現在也沒出來。臨出門的時候,單位書記指示派出所所長下週前要報5名弟子去洗腦班(或者是拘留)。而他們對放棄修煉的人的無理要求是:寫「保證」、「認識」和「揭批材料」。我們當然堅決拒絕他們的邪惡要求。

希望廣大同修能正念對待,正念除惡,乾淨、徹底地破除邪惡勢力的卑鄙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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