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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周口市川匯區法輪功弟子受迫害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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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月7日】 2000年10月份前後,周口市川匯區大法弟子因向世人講清法輪功真相或進京正法而被拘留的有41人,被捕1人。

今年10月份前後,政保人員對法輪功學員再次迫害,從家裏被帶走的就有23人。從北京被抓回的有20人,這一次政保用惡毒的手段對大法弟子進行拳打腳踢,揪頭髮,搧耳光,帶腳鐐手銬,繩捆索綁進行百般折磨與辱罵,幾乎所有的人都不同程度的被打傷。

例如:男功友杜志良9月6日正在單位上班,政保上的兩個人突然闖來把他叫回家,在沒有搜查證的情況下進行搜查,將大法書籍和資料搜走,將人帶到政保大隊進行24小時的連續審訊與人身摧殘,夜審時不僅辱罵並大打出手,拳腳相加,不論是胸部、臉部都只管跺,頭髮揪了一地,把胳膊擰到背後,用繩拴,還不解恨,又往手腕處繩子內塞瓶子,繩子深陷肉裏,到深夜11點,他們也累了,就讓杜志良舉掃帚並跪在地上,到零辰5點多才罷休。杜志良從被抓到現在已經三個多月仍在關押之中,在這期間,被審三次,上繩三次,每次都是繩子深陷肉中,第三次由於上繩超時太長,兩臂失去知覺,汗流一地,政保人員也感到恐慌,幫忙活動。他們還用鞋掌往他的臉部、耳部、嘴上重重擊打,至使右耳失聰,二十多天,左手拇指麻木至今。從9月6日被抓後,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被送入監獄,一個月後,又以擾亂社會秩序轉入拘留所,又一個月後,再次被轉入監獄,11月29日第二次從監獄轉入拘留所至今。這位功友的愛人也是大法弟子,10月1日因去北京證實大法而被抓,遭受體罰後投入監獄,然後轉入拘留所至今,使年僅15歲的孩子無人照看,政保卻反而把罪過推到法輪功頭上。

女功友吳桂芳已經50多歲了,於10月11日下午3點被叫到政保對其進行輪番折磨,採用疲勞戰,攻心戰,不叫吃飯,不叫睡覺,長達26小時,直到第二天下午5點才送到拘留所,晚上9點剛剛上床休息,就又被政保人員提到政保大隊,他們先對她進行威脅,我們對你早已有了所解,你要人沒人,要錢沒錢,俺竟陪著你瞎熬。緊接著把雙臂擰到背後,用繩子捆著跪在地上之後朝著頭頂狠狠去打兩掌,現在已經兩個多月了,頭頂痛的還不能用手摸,當時政保人員叫她學著他們的話罵老師,吳桂芳不罵,他們就用力給她一耳光,當時,就打掉一顆牙,吳桂芳把牙咽到肚子裏,又朝另一面臉上扇一耳光,頓時,吳桂芳眼前冒金星,頭暈眼花,嘴唇被打破,臉上帶血筋,腫的很高,又青又紫,一個星期還沒下去,當時,吳桂芳痛的汗流一地,他們一直把她折磨了一個多小時,才鬆開繩子,又叫吳桂芳半小時掃帚,稍休息後又換一根細繩,再次將吳佳芳捆起來達兩小時,鬆開後又舉半小時,才將她送到值班室,當時一位政保人員以為沒事了,叫她休息一會,吳桂芳剛躺下,被子還沒蓋好就又被人叫起來進行第三繩的審訊,這一次上繩時兩個政保人員用膝蓋頂著吳的兩臂往一起壓,捆好後又用皮鞋掃帚把打,用繩子往身上抽打,直到把人折磨的快要斷氣了,才鬆開。吳桂芳渾身發抖很長時間,政保人員一看人快要不行了,才把她送到拘留所,還不讓她給其他功友說,不讓家人來見,怕她們的邪惡暴露出來,兩個多月了,吳的胳膊還沒有痊癒。

女功友李世英,60歲,10月5日去北京證實大法被抓,和其他五位功友一同被帶到駐京辦事處。當她向單位領導和家屬洪法時,政保人員進來陰笑著說:「你腿盤的怪好啊。」李世英說:「我平時就習慣這樣坐,舒服。」話剛落音,政保人員臉色驟變,大吼大罵著:「下來,蹲那,雙手抱頭,頂牆去!」當時其他五位功友也受同樣懲罰,並在女功友梁梅頭上猛擊一掌,在50多歲女功友郭鳳勤腰部連踹三腳,臨走時惡狠狠地說:「誰也不能動,半個小時我來看,就這樣六位功友在水泥地上坐一夜,六號晚上,回到該區政保後,分別提審。政保人員歇斯底里對師父大罵不止,之後命令李世英跪在地上舉掃帚連續幾個小時汗水浸透全身,一直流倒地上直到凌晨才把她們集中到一個屋子裏。七號上午,政保人員繼續提審,以問題沒說清為由,繼續舉掃帚一上午,接著政保人員給李世英上繩,並讓她蹲在地上,直到晚上六點左右,她老伴來看她,李世英剛要向老伴述說受體罰的事,政保人員說審訊期間,不准家人接見,把她老伴趕走了,並威脅李世英說:」你挨打說了嗎?「就這樣沒吃沒喝,連續體罰48小時到8號晚8點左右送到拘留所。11日上午又以提審為由,把李世英帶到政保,叫她罵老師、罵大法,李世英向他們洪法。他們揪她頭髮照臉扇,並命令跪下,下午晚上連續提審,夜裏輪番看管不讓睡覺,直到12日把她送入監獄,她們多次被提審,反覆舉掃帚,拴繩,站馬步,並用蠅拍子打頭,用繩打連續五天不讓吃飯休息,甚至不讓去廁所。

10月份,監獄女號關了20名功友。他們因煉功被帶鐐銬,罰站。有的人腳鐐38斤。監管人員罵她們不要臉,到監獄還煉,一個管教罵一個功友說:「看你是人,你是人,不看你是人,你連豬狗都不如。晚上四名功友因帶鐐不方便,怕影響別人休息,就在院子裏睡了一夜。當時室內40人,地上都睡滿了人。功友們絕食兩天才開鐐。又一次煉功時,被管教發現讓14位功友都出來,把襖脫了,站院子裏把鞋脫了,在水泥地上罰凍三個小時。

另外,該市公安反覆抓人,反覆罰款,從不打收據。

周溪(化名)第一次去北京證實大法,罰10000元,停發工資並撤職,因不寫保證不准上班,上半年獎金也被扣約2000元。

章鹿(化名)第一次去北京證實大法罰10000元,今年五月份又罰5000元,七月份罰5000元。

於佳(化名)被罰10000元,楊凡(化名)罰10000元,單位停發工資,開除黨籍。出獄後,單位責令其不准煉功,不准去北京,如果再去停發老伴、兒子工資,並予交2000元罰金。(以上幾位被政保罰款均無收據)。

政保人員揚言十年不發勢,發勢吃十年。借鎮壓法輪功,大發橫財,敲詐勒索,很多功友被罰款,少則幾千,多則上萬,不交不放人。

這些邪惡之徒對煉功人殘酷鎮壓與迫害,給大法弟子單位家庭造成痛苦與傷害。他們的行為嚴重違背了黨的政策,離間了黨群關係、敗壞了黨的形像。請問他們的所作所為符合黨章的那條、那項,符合法律的那條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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