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淡對親情的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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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日】我在修煉的路上,在執著親情方面,經歷了幾次大的考驗,這個過程持續了很長一段時間,過親情關的過程,是師父的法指導我,走過了這段修煉路程。

第一次是在二零一五年訴江以後,我訴江時,在控告狀上留的地址是兒子家(因那時我在兒子家看孩子),電話是我的手機號,那個時候,兒子家所在地派出所的警察多次打電話騷擾我兒子和兒媳,他們感到很大的壓力。他們對我產生了怨氣。於是我兒子要和我談談。

在談話中,兒子態度很差,指責我不該訴江,一個老太太能起多大作用,這不是拿雞蛋往石頭上碰嗎?並責令這樣的事情不許再發生。我沒做到忍,雖然沒和他吵,但態度也不好。

事情過後,我一直過不了這個坎,完全用常人的心在對待這件事,我心裏想,這是我的兒子嗎?我含辛茹苦的把他養大,反過來他來教訓我,心裏那個委屈總是過不去。也知道這是情在控制著我,可就是想不通,干擾了自己的修煉。我想這樣不行,我得改變自己,我試著站在他們的角度去思考這件事。

通過反思找自己的問題。在訴江前,沒有和他們溝通,把事情說清,他們作為常人受到那麼大壓力,把火發到我身上可以理解。那麼我感到委屈,是親情作怪。師父說:「執著於親情,必為其所累、所纏、所魔,抓其情絲攪擾一生,年歲一過,悔已晚也。」[1]

反覆的學了師父這段法,我豁然開朗,這不正是在說我嗎?學法這麼多年,這個情還是那麼重,我感到很慚愧。那麼作為修煉人,放淡了親情,感覺一身輕,由於我心性轉變過來了,於是我心平氣和的和兒子溝通,獲得他們的理解,解除了他們心中的怨氣,使我在修煉路上又上了一個台階。

修煉真是不斷去執著心的過程,本來以為親情關過去了,可是遇到事情又用常人的理去衡量。又出現了第二次親情關。

那是從二零一七年開始的。女兒出現婚變後,涉及財產分割問題。本來這件事與我無關,那是他們的事,但是心裏總是放不下,就連打坐發正念也在想這件事情,靜不下來,我感到那一段時間狀態很差,自己空間場很渾濁。自己也意識到是不正確狀態,就是去不掉。通過靜下心學法,悟到是學法不夠,這個情沒放下,沒有徹底的去掉它。我反覆學習師父的講法,師父說:「那麼作為一個煉功人,一個超常的人,就不能用這個理來衡量了,要突破這個東西。所以有很多從情中派生出的執著心,我們就得把它看淡,最後完全放的下。」[2]

學法中認識到,你跳不出這個情,你就修不出來,所以我們修煉過程就是不斷的去掉各種執著心的過程,親情也是一種執著,必須無條件的去掉它。這個過程持續了好長一段時間才過去。

由於提高了悟性,再遇到問題,就能夠用法來要求了。後來多次遇到這類事情,都能坦然面對。有一次,孫女給我打電話,說是想我,哭哭啼啼讓我去她家。因為是我一手把她帶到三歲,對我感情很深,現在不需要我帶了,我回到自己家裏。我自認為這個情放的下,不去想她。但是她一給我打電話,哭哭啼啼的讓我去她家,我的心就又動了,心裏很難過,就想去看她。但馬上意識到這又動了親情,立即去掉它。結果這件事處理的很好。

說到底,執著親情,它的根本是個私字,為私為我,是阻礙修煉的障礙,一定要徹底去掉它。

師父說:「那個情是物質存在,因為你自己得去修它,從你思想上改變你自己,讓它不再產生。但最後存留下的一點東西都給你去掉,那個時候你就純淨的非常純淨了。修就是修人的思想,從思想上變過來,你的思想純淨到甚麼成度,那就是果位。」[3]

我感到自己在這個方面雖然有所提高,但是還要不斷的修去各種執著,做到時時處處在法上,用法來要求自己,才能走好師父給我們安排好的修煉路。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修者忌〉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3]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法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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