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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昆明市七十九歲韓俊毅再次被非法抄家、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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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昆明市七十九歲的法輪功學員韓俊毅老太太,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出門,當她下午六點回到家中時,大門是鎖著的,但是打開門後卻發現家中每個房間都被翻動過,一片狼藉。檢查後發現所有大法書籍、李洪志師父的法像、大法真相資料都不見了。

二十五日早上十點,韓俊毅老人找到昆明市普吉派出所片警李蘭詢問情況,她說是昆明西山區610和國保大隊警察幹的,然後把西山區610的馬雲叫來。韓俊毅和馬雲講真相,他不接受,又問馬雲:「你們撬門進我家不是等同於盜竊嗎?」馬雲不回答,反而說韓俊毅老人發資料救人是違法的,並對韓俊毅老人做筆錄、拍照、滾指紋。

韓俊毅老人一直在跟在場的人講真相勸善,並且希望他們歸還搶走的私人物品,但是在場的警察不聽真相,也不讓韓俊毅老人回家。

到下午三點,普吉派出所警察把韓俊毅老人送到昆明市看守所關押,但是由於體檢不合格,看守所拒收,警察又把韓俊毅老人帶回派出所。直到二十六日中午十二點,派出所才通知韓俊毅的女兒來接人,並向其女兒勒索1000元罰款,被其女兒一口回絕。最後韓俊毅老人由她女兒接回家中。

韓俊毅老人是雲南冶煉廠職工家屬,在修煉法輪功前她一身都是病,患有氣管炎、尿道炎、腎炎、肝炎、肩周炎、美尼爾氏綜合症,經常頭暈,站不起來,而且脾氣差;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後不但一身的病全沒有了,而且脾氣也改好了。她努力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在社會上做一個好人,時時處處與人為善,在家裏做一個賢妻良母,體貼丈夫,關照兒女。

但是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韓俊毅老人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功,曾經八次被非法抄家,其中兩次被非法拘留,兩次被強制送進洗腦班關押,一次被非法勞教,兩次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七日,韓俊毅老人為了向政府講清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到北京上訪,結果被北京的警察綁架,隨後被昆明西山區國保大隊警察帶回,被非法關押了十五天。

二零零二年大約十月份,中共610人員在雲南冶煉廠招待所辦洗腦班,韓俊毅老人被綁架到洗腦班強迫洗腦,由於韓俊毅老人不放棄修煉,被關押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由於在看守所每天做十多個小時奴活(揀辣椒),韓俊毅老人出現血壓升高,關押了二十七天後被釋放回家。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四日,韓俊毅老人向單位發法輪功的真相材料被非法抓捕,隨後被西山區國保大隊抄家,隨後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日,剛從勞教所回家不到一個月的韓俊毅老人又被雲南冶煉廠保衛科綁架到昆明市航空療養院裏的洗腦班關押、強迫洗腦。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五日,韓俊毅老人由於向世人講真相再次被盤龍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抄家,隨後被非法關押四十九天。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三日早上,韓俊毅老人被昆明公安局五華分局的警察綁架、抄家、關押九個多月後被非法判刑三年。([2005] 昆檢刑訴字第1049號)代理檢察員是何玉東。而刑事判決書([2006]昆刑一初字第2號)審判長是石鋒,審判員是唐勇,代理審判員是徐建斌,書記員是段雲萍。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二日韓俊毅老人從監獄回家。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日晚上,韓俊毅老人從外面回家發現被警察抄家,搶走了所有大法資料,無奈下韓俊毅老人被迫流離失所,兩個月回家後就被五華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再次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韓俊毅老人向世人發真相小冊子時,被昆明華山路派出所的警察綁架,由於身體檢查後不擬關押而「取保候審」。

除此之外,國保警察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日,在韓俊毅老人不在場的情況下被非法抄家。

韓俊毅老人兩次被判刑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九監區期間,由於不放棄修煉,一個六、七十歲的人被罰長期坐小凳子,還有兩個包夾監視她的一言一行,不准與別人交談,每天只能上四次廁所,限制飲水,一個星期只能洗一次澡,每個月只能用六十元錢,在關押期間從不得會見家人,不准通信,由於長期坐小凳子,導致臀部、會陰處糜爛、流膿,臀部上全是老繭。中共為了達到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連一個花甲老人也不放過,多年來強迫一個老人坐在小硬凳子上,受盡酷刑、精神折磨,使韓俊毅老人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傷害。

在這裏再次善勸那些曾經參與迫害韓俊毅老人和法輪功學員的警察和不法分子,你們真該清醒了,你們想過中共滅亡後,你們怎麼面對自己對法輪功學員犯下罪惡?!怎麼去面對你們的家人?!就憑是執行上級命令的託詞就能推脫責任了嗎?!人做的事最終都得自己去面對,造下的罪惡都得自己去承擔。現在你們唯一的希望是在這場迫害還沒有結束前,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盡你們所能善待法輪功學員,獲得到神的寬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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