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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恐懼 昆明警察騷擾三位善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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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八日,雲南昆明市法輪功學員郭玲娜、俞鳳仙、孫顯馨先後遭西山區公安國保警察、永昌路派出所警察和永昌社區不法人員騷擾、抄家。警察的理由是:她們三人接濟了剛剛出獄、境況困難的法輪功學員唐玉,讓她到過、寄宿過她們三人的家中。

郭玲娜,女,五十八歲,雲南國資水泥昆明有限公司職工。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下午兩點左右,昆明市西山區國保大隊警察楊兆錦、永昌區片警(女)和永興社區辦事員(男)一行三人敲門入室後,說是奉上邊的命令而來,郭玲娜善勸無果,國保大隊警察楊兆錦到各房間查看,搶了大法書籍六本,單張日曆數張。

郭玲娜曾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三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區分局警察劫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三日,她從勞教所出獄回家僅四個月,就又被綁架,遭非法判刑三年。

俞鳳仙,女,七十多歲,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下午八點左右,永昌路派出所一男性警察和社區一女性工作人員敲門進入俞鳳仙家後,要求簽字被俞鳳仙拒絕,因為俞鳳仙丈夫腦血栓癱瘓在床,兩人沒有過多停留。

孫顯馨,女,七十三歲,昆明制鏡廠退休工人。二零一九年八月八日上午十點左右,西山區永昌路派出所片警王凱和一男警及永昌社區書記王某(女)、張某某(女)四人闖到孫顯馨家,孫顯馨不在家,他們就將孫顯馨女兒控制坐著不准動,四人在家裏四處亂翻,搶走了經書二十多本,《明慧週刊》三本。走時告知孫顯馨女兒,叫孫顯馨到派出所或者永昌社區談話。

孫顯馨曾經於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勞教一年零六個月(所外執行),二零零七年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遭非法抄家,並被監視居住,隨後被判刑三年半(監外執行)。她的丈夫李福被非法判刑三年(監外執行),不久李福被迫害去世。

二零一九年四、五月,孫顯馨單位的邪黨書記馮豔昆、肖麗芬、人事科的邢志勝夥同勾結永昌社區邪黨書記的張某,主任王某及永昌派出所片警王凱,多次打電話騷擾孫顯馨的小女兒,並威脅:「你母親是重點人物,你要看好她,不准她去上訪。」

參與迫害的責任單位:
雲南省昆明市西山區區委政法委
地址:西山區區委政法委西山區秀苑路188號,郵編650118
電話:0871-68226838
聯繫電話:0871-68228933
工作電話:0871-68220436、68226838
610辦主任0871-68233483

西山區政法委:
書記李躍武
副書記李俊
綜治辦主任李振傑0871-68225574
維穩辦負責人何萍
維穩辦副主任劉小萍
防範辦負責人董雋穎
政治處主任莽敏琨

昆明市西山區國保大隊

永昌派出所:
地址:永昌路165號
電話:0871-64141957
警察王凱

昆明市西山區永昌街道永興路社區:
居委會主任楊菊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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