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開始時,那時我學法煉功也近一年了,後來脫離大法近兩年。為甚麼?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對法的認識膚淺,僅流於表面形式;二是許多執著心不懂得修去。
當初,我是抱著有求之心來學大法的,覺得煉法輪功既可祛病健身,又可免除上醫院看病打針吃藥的痛苦;其次是名利心,很看重常人中的地位,唯恐自己的利益受損;再者是怕心,怕影響家人工作,怕影響孩子成長,動搖了,明知大法好,卻不敢公開去維護,去堅持。
從法中明白,向內找是修煉的法寶,遇到矛盾問題一定要向內找,找到了是哪顆執著心修去它,矛盾問題就迎刃而解。
有一段時間,我經常當眾摔倒,我以為是消業,每次站起來後心裏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直到有一次國家部委領導到我地考查,當著他們的面,我從一米多高近十個台階上摔下來,褲子摔破了兩個大洞,膝蓋摔得血淋淋的,才警覺起來。我趕緊向內找,本來去縣鄉考察穿平底鞋或運動鞋為妥,而我卻穿新買的飄逸的褲子和高跟鞋,結果摔的慘痛,以這種形式去去愛漂亮的顯示心,虛榮心。找對了,常摔倒的現象就消失了。
我們學法點通常有三個人,有時四~五人。有一天同修甲跟我說:乙同修在你走後又說了你很多不是,難以入耳的話都有,不便傳於你。以前我聽到類似的話表面很平靜,但內心卻很揪心。想平時對乙同修挺好的,沒少幫過她,怎麼這樣不修口,經常講我壞話,這是給我德,照單全收(實際是向外推了)。這次再聽到心裏有一震的感覺,就與丙同修交流(乙同修、丙同修與我是同單位的),丙同修肯定的說:這是衝你的執著心來的。我靜下心來認真向內找,不找沒感覺,一找一大堆,我有一顆強烈的不讓別人說的心,在單位、在家裏我是以能幹有魄力著稱,聽到的都是誇獎的話,聽不得批評意見,還有一顆瞧不起同修的妒嫉心。我看到乙同修都是在單位與別人合不來,愛計較,在學法點上常念錯字,愛發脾氣,至今還不能雙盤等等,心想這哪像修煉人,師父怎麼會有這樣的弟子?真是憤憤不平。師父講:「帶著這樣一個渾濁的身體,黑乎乎的身體和一個骯髒的思想,怎麼能達到往高層次上修煉呢?」[1]我還認為乙同修修的差,實際上要修的是我,要讓我去掉這些執著心,乙同修是在幫我修去執著心。師父開示:「這有一個規定:人在修煉當中,妒嫉心要不去是不得正果的」[1]。真得謝謝同修,至於乙同修說的對與錯已經不重要了。
在寫這篇稿件時,我又找出了執著安逸享受、執著孩子的事、執著物質利益、執著常人中的是非等等各種心,「作為一個修煉人,就得在常人的環境中修煉自己,魔煉自己,逐漸的把執著心、各種慾望去掉。」[1]。在這個層次上去掉了,上到新的層次時,仍然要一顆心一顆心的去掉,最終達到圓滿的標準。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悉尼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