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賣房過程中修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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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我是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後走入大法修煉的弟子,學法起步較晚。去年,我經歷了三次賣房,今天我就講講在賣房過程中修心的過程。

年初,我賣第一套房時,按中介規定,買方應付我五萬元定金。買方提出只想交二萬。我答應了,作為大法弟子就要時時為別人著想。可是買方由於有不良記錄,貸不出款來,只得放棄買房。按規定這種情況下,他們交我的預定款是不退還的。中介為了與買方客戶搞好關係,提出讓我以一定的比例適當返還對方一些預定金。我考慮買方經濟也不富裕,也別讓中介為難,我一分沒扣,全數退還了預定金。讓中介和買方都十分高興。最後還是這家中介幫我賣出了這套房。

當新的買主交付首付款時,問我你看是先交二十萬,還是三十萬?我回答隨你方便。過戶後,中介人員說:賣了這麼多年房,從沒見過像你這麼好說話的。在過戶那天,我向買方和中介講了真相,買方還做了三退。

五、六月份時,為了照顧年過八旬的老父親,我們要買一套大一點的房子,與父親同住。出於經濟的考慮只能到遠郊區去買,經過看房、挑選,很快就看中了一個樓盤,並交了首付款。剩下就等把我們夫婦名下的各一套房賣掉,再交買新房的剩餘款。

我名下的那套房是經濟適用房,國家規定的條件是:已住夠五年,而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交百分之二十的個人所得稅。當時我們名下有兩套房,這種情況下,房賣時價格能差出三十萬。當我們把賣房信息公布在網上時,許多中介機構打來電話,都問可以做成唯一嗎?也就是辦離婚,等房過完戶再復婚。這樣就不用交國家百分之二十的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辦成唯一房。買房首付只需一百多萬,而不是唯一房,就需要二百來萬。不好賣。我家這樓是頂層大三居,本來就不好賣,這樣就更難了。但是我還謝絕了,因為修煉人哪能講假話?辦假離婚呢?!

後來在一次次的降價後,丈夫(常人)有點扛不住了,說就按中介說的辦假離婚,辦成唯一用房吧。我不同意,我說:煉功人講真、善、忍,那樣做就不真了。丈夫也不堅持了。我明知道按中介機構的辦,我們可以佔便宜,而且別人都是這麼辦的。但我是大法弟子,師父講過:「那麼我們修煉人就更不應該這樣去做了,我們修煉人講隨其自然,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1]騙人不是要失德嗎?

幾個月下來,看房子的人雖多,但沒有人買,心裏總是放不下,很煩,心裏始終亂糟糟的,平靜不下來,學法煉功也受到了干擾。雖然堅持發正念,但效果不大。後來我靜下心來,查找自己問題出在哪裏?終於找出自己忙於賣房,不能靜下心來學法。我這才從百忙中,定下心來了,開始認真學法了。

師父講:「當然修煉過程中,因為你要提升,肯定對你來講,對修煉人來講是有考驗的,做不好會不斷的有麻煩出現,做的好也會不斷的有修煉中的考驗出現。你們一概把它視為干擾,想為解決這個麻煩而解決這個麻煩,你就解決不了,因為那是為你提高而出現的。你要正念去對待它:通過這個麻煩,我怎麼樣能夠把與這件干擾有關的一切正確對待,本著救度眾生的目地平衡好,我怎麼樣能夠對眾生負責,把這些事情的出現視為正好是講真相的契機,正是講真相的好機會。」[2]

我找到了自己的問題:我老是考慮等賣完房再講真相,光想著賣房了,只為了賣房子而賣房子,沒有把賣房子當成是提高自己的機會,把救度眾生的事忽略了。為了賣房的麻煩而煩惱,就沒想這個麻煩正是考驗我的機會,我按大法弟子的要求做了嗎?

找到了問題所在,於是,我叫來了中介銷售人員,當我向她講清真相時,她立即做了三退。之後我又給另兩家中介銷售人員做了三退。這才想到,要不是賣房子,我能認識他們嗎?這不正是講真相的好機會嗎?是師父提醒了我。要不我光忙著賣房子,都忘了我是大法弟子了,怎麼能不受干擾呢?

緊接著,我已交了預付款的新房銷售處,通知說又有新規定必須是手下無房戶,才能購買此房。丈夫馬上把他名下的那套房賣了,因是公房出售得快。在交易過程中,為了照顧對方,我們在價格和時間上都適當作了讓步,買家十分滿意。這樣一來,我名下的大三居就成了唯一房,也很快就出手了。

經過這一年的買房、賣房,過程中出現的麻煩,正是對修煉人的考驗,只有正念對待它,不忘自己救度眾生的責任,時時不忘自己是個修煉人,這才是在大法中修煉。這也就是我這一年的修心過程。

註﹕

[1]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七》〈二零零六年加拿大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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