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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酷刑九死一生 多項發明專利擁有者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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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考富全,六十三歲,工程師,曾任招遠黃金礦山電器廠廠長、招遠機電研究所所長。一九九四年七月修煉法輪大法後,不僅折磨他的多種疾病不治而癒,身體恢復了健康,他更是開智開慧。到一九九九年為止,他個人就獲多項發明專利成果及新產品技術:電動床、電動催眠床、按摩床、節能交直流電焊機、節能變壓器、金屬玻璃製品、多元素選礦設備及分離提出技術,以及大容量速充放蓄電池等等項目,曾獲國際銅獎、獲國家銀獎等項。

考富全從小羨慕發明家、企業家,發願立志要為人類做貢獻。當他在事業、技能剛有成時,因為經營「黃金礦山電器廠」產、供、銷、貨款等多方面操勞過度、焦急上火而患上胃病、神經衰弱、頭暈、勞損等多種疾病,隨之身體抵抗力也變得很弱,幾天一感冒,吃藥打針都無濟於事,導致心情煩躁全身無力,特別胃病折磨的他疼痛難忍,很多東西想吃卻不能吃,生活的很不幸福。

一九九四年七月經朋友介紹,考富全有幸看了《法輪功》,書中的道理、奧妙深深的吸引了他,他邊看邊按書中要求做,五套功法很快就學會了,時間不長,折磨他的多種疾病也都神奇的痊癒了,幾乎天天都胃痛的毛病也消失了,飯量大增,也不用再忌口了,走路一身輕,臉色紅暈,精神飽滿。他妻子親眼目睹了他的變化,也走入大法修煉中了。

考富全修大法後,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注意歸正自己不正的言行,與人為善。一九九九年前在任招遠黃金礦山電器廠廠長期間,不佔不貪,不計個人的名利得失,尊重善待每一個員工,關心他們家庭的實際生活,及時發放他們應得的工資、獎金及各種福利等。他的行為也激發了員工們積極工作的情緒,大家齊心協力,工作都認真負責,保證了產品的數量和質量。生產的節能變壓器、節能電焊機等產品,得到了各礦山用戶,商家和幾個省市機電公司、農機公司,所有用戶的信賴,生產的產品供不應求,廠子經濟效益很好。考富全在哪裏都要求自己做到對人真誠善良,方便讓給他人,力所能及的幫助別人,敬重他人。由此,他獲得了多位領導、業務客戶、高院校校長、教授等普遍好評和支持。取得了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以及省市各界負責人的信任和聯繫。

考富全說:「修煉法輪功前,我是以自己出人頭地,為光宗耀祖的極強的求名利的心態而搞科研、搞企業的。修煉法輪功後,我的人生觀發生了徹底的改觀。基本做到不為名利,做事考慮他人,出發點是為社會為人民盡職盡責做貢獻。」「我深知,這些榮譽和成果都是我修大法後的具體展現,一切都是來源於美好神奇的大法的,不然,我一個被多種疾病折磨的病體。連一個基本生活都無暇顧及的人,怎還談得上搞發明創造呢!」

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大法的迫害後,為逼迫他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考富全遭各種酷刑折磨,他說:「江澤民是這場迫害的發生、推行和延續的始作俑者,有著不可逃脫的罪責。我控告罪魁禍首江澤民。不起訴這個元凶,對不起天下民眾。」

長達十六年的被迫害經歷,不堪回首,也不是簡簡單單的幾段話就能概括的。現在,我們就摘選幾段考富全先生在他對江澤民的控告書中片段,來了解一下他的遭遇:

手和胳膊被電糊,幾次昏死。被上繩刑,全身麻木血脈不通

二零零一年正月十六日,招遠六一零專案組、公安政保科和夢芝派出所聯合出動五輛車,近二十人非法闖入我家,將我非法抓捕並非法抄了我的家,把我家翻得亂七八糟,被搶去很多東西,如電視天線等等。他們把我綁架到本市夢芝派出所,把我拖到施酷刑的老虎凳上,將帶活扣的鐵板壓住我的兩個大腿,用鐵鏈鎖住我的腰,把我的雙手用手銬銬在把手上,雙腳被鎖扣住後,氣急敗壞的惡警用兩部特製手搖式超萬伏、強電流刑具,四個極分別電頭部、耳朵、背部、胸部、腿等全身每個敏感的部位,當時我自己能清楚的看到我的手指、手脖子、皮肉都被電糊了,焦黑。不通電了他們抹上鹽水再電,而且是長時間快速搖,以超高壓、強電流的電擊,同時發出很濃的焦糊肉氣味,直到把我電的昏死為止(至今我手腕還有電刑的疤)。我還聽到施刑者向他的領導彙報說:他都累出汗來了。一開始他們用一台刑器電我,電擊時施刑者有時同樣被電,說是漏電了。後再加一台,仍被電的嗷--嗷--叫。直到聽一個人說:電不死他了,他是研究電的,再換個方式吧。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惡警們還用筷子多粗的繩子五花大綁,兩手後背綁住,全身勒緊,腳蹬手拉的緊了再緊後,把我扔到一邊,一點不能動。說這是繩刑。整整一上午才解開,因為長時間血脈不通,全身麻木,手腳不聽使喚,在地上不知躺了多長時間,惡警們又將我抬到老虎凳上。

被列為重點打擊的對像 有打死指標

招遠610、公安把我視為法輪功頑固分子,重點打擊的對像,並有言行指標要打死我。我知道:法輪功是被無辜迫害,我也是被無辜迫害的,為了不想叫打我的執法人員犯罪。這天,我趁上廁所之機越牆逃命,但因我身體被傷害的太嚴重,未能跑成功,很快被幾個人追上,他們使勁揪住我的頭髮和耳朵、扭著我的胳膊、把我耢地式的強行拖回夢芝派出所。

一進派出所,幾個惡警就兇神惡煞般的撲了上來,一頓狠毒的拳打腳踢將我打趴在地,他們不肯罷休,又用手銬將我的雙手銬緊,把我懸掛在牆壁上的鐵環上,腳尖剛能著地,不知道吊了有多長時間,直到我昏死了過去、看我不行了才將我放了下來。

第二天,六一零專案組的一個警察問我:你為甚麼跑?我說:因為我不想叫你們打死。這時,在我身旁的另一個警察趁我沒注意,順手拿起鐵火鉤子,就朝我的腿使勁的打了起來,一邊打一邊惡狠狠的說:砸斷你的腿,看你還再跑不跑了。連打了幾下子,一看手中直徑有十毫米的鐵火鉤子被打成了幾道彎,他幸災樂禍的叫道:腿還真結實來。說完後,又用手銬把我雙手銬了起來,逼我坐在地上,兩膝蓋向上,腿曲折插在兩胳膊肘內,用5─6公分粗一米多長的木棍,一頭從右胳膊腕、經右腿腕、左腿腕、左胳膊腕直穿起來,擔在桌子橫樑與椅子之間,將我身體懸掛起來,看我不行了,再放地上。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我被他們酷刑折磨的已記不清昏死了幾次,每次昏死過去後,惡警們就把我扔在地上或老虎凳上,不管死活。他們圍著火爐吃瓜子喝水聊天,等我醒來再打、再電、再吊銬。就是對我不動刑的時候,也要將我的耳朵用棉花塞緊,怕我聽到他們說見不得人的話,嘴用毛巾捂住,是怕我說真話。

有幾次我昏過去後,都是被他們用燃燒的香煙頭杵醒,被打火機燒醒的。他們把我的生命根本不當會兒事,是兒戲,變著法的折磨我,羞辱我。

往身體內潑冷水,用燒紅的煤爐蓋烙臉

一天,我被六一零警察酷刑折磨得發高燒。

派出所有個做飯的王姓人提著一壺開水對我說:「你冷不冷,我給你澆上點熱水暖和暖和吧。」說完他放下熱水,舀來一大瓢冷水從我的衣領裏快速的倒了進去。這時,六一零專案組的一個警察,拿起跟前燒紅的煤爐蓋就往我臉上烙,說是給我烤烤,我趕快的用手去擋將要烙到我臉上的燒紅的煤爐蓋,結果手被烙了兩下。瞬間起了一塊大白疙瘩,同時散發出了難聞的煳焦味,見此,他們才都離開了我,皮肉被燒焦的疼痛使我無法形容。

遭棍刑,遍體鱗傷,昏倒在廁所裏不省人事

在夢芝派出所,我已被迫害的不成人樣了,專案組長林濤說:「他們怎麼打你我不知道,你只要還煉,我這還有你一大關。你說我是用電電你呢?還是打你四十棍子?」說著就用直徑約4至5公分粗一米多長的棍子,數著數的用力毒打。我記的,他打我時累的一連說了好幾遍:不行了,不行了,不打了。

我挨過棍刑後,身體非常的虛弱,在上廁所的時候,突然昏倒在地不省人事,臉磕破了,鼻樑上磕進一塊黃豆大小的水泥塊我都不知道。我被打的遍體鱗傷,皮色全變成了黑紫色,慘不忍睹。

就這樣,我被專案組和夢芝派出所的惡警們酷刑了整整九天九夜,正月二十五日晚間,也就是我市大法弟子姜麗英活活被打死的那天,他們才停止了對我的酷刑折磨,把我送到了招遠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被誣判三年勞教,被加重精神上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清明節時日,我被非法勞教三年,送進了山東省第二勞教所。

我因被招遠六一零迫害的很嚴重,無法正常的行走,拉到勞教所後,我是被人架著拉到新收隊十一大隊二班,去後,首先是勞教所的警察們,指使那些被強逼轉化後的包夾人員逼迫我寫「保證書」,保證不煉功,遵守所規所紀,不寫就不准睡覺,還逼迫坐小板凳面壁思過。倆個包夾人員輪換洗腦、灌輸邪悟和邪教理論,逼看誣蔑、造謠抹黑法輪功的錄像。寫了保證書和悔過書後,又逼寫「揭批書」和「決裂書」,所謂的揭批,也就是逼人昧著良心顛倒黑白說假話。用髒話罵法輪大法和大法師父。無中生有,誰能罵,誰罵的最兇,誰就是轉化的最徹底,勞教所往往用減刑來誘惑法輪功學員放棄對大法的信仰,如不服從他們的意願,就要遭到被嚴管,也就是被單獨關小號,長時間與外界隔絕,達到最終摧垮人的意志,放棄對大法的信仰。每個勞教人員的吃、喝、拉、尿、休息勞動量、勞動時間等等一切人身自由,思想自由,全被剝奪。最使我難以承受的是勞教所的這個精神迫害,長期的精神迫害真的能毀掉人的意志力。

我的身體和精神被迫害的幾乎垮了,生活都不能自理了。神經因被嚴重損傷,肌肉萎縮,半邊身體行動不便,上廁所都要別人扶著,勞教所獄醫頭還說我是裝的,叫攙扶我的人不用管我。邊說邊叫他手下人給我測測血壓,測後說:左胳膊一百五十,右胳膊一百八十多點。後來不同的幾個地方的體檢,得出共同的結論都說我沒法治了。

勞教所怕我死在裏面擔責任,也覺得我沒有甚麼被利用的價值。於是,就用神經損傷、失去勞動能力為由。向我家人勒索了九百元錢後,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為我辦了所謂保外就醫放我回了家。

回家修煉大法,使我起死回生

我回家後,面對名譽被搞臭、經濟被截斷、肉體被傷殘,醫院無法無條件治療,生活無保障。依靠強權、政府、空文法律,等途經,都不可能使我的身體好起來活下去了。經過反覆的思考,只有堅定修煉法輪功。因為我做好人沒有傷害任何人沒有錯,按大法要求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沒有錯,對傷害過我的人不氣不恨沒有錯。所以我整天學法堅持煉功,查找自己的不對。是神奇的法輪大法、再次超常的把我由精神崩潰、身體傷殘嚴重(醫生都說無法恢復)的狀態,改變到更好的狀態。

被吸毒煙、灌不明藥物,肋骨被踢斷,肉被抽爛,連遭348天酷刑折磨

二零一零年五月八日上午八點三十分,山東招遠六一零花了據說是三萬元重金收買宋德霞,叫她騙我說有一老闆投資一億元和我合搞「黃金及貴金屬分離提出項目」,我信以為真,按約定準時去她的菜園。走到招遠市區南部吳家嘴村南塂頂,被早已埋伏在那裏的惡警李建光、宋少昌、邵周讚、郭××(警號047047)等十多人將我綁架。當時見幾人同時向我撲來,我扔下電動車就往路旁地裏跑,很快被惡警追上打倒在地,當時兩根肋骨被他們踢斷、陷塌(是後來送濟南監獄體檢時,醫生查出問我為甚麼骨折了,我才知道的)痛的我喘不上氣來,不敢動,不能說話,只能用氣使勁用力往外頂,昏迷中,我被拖上車劫持到招遠市「法制培訓中心」。「法制培訓中心」(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是六一零專門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監獄),在東北山嶺南金礦一座廢棄的獨院辦公樓裏,由公安人員每日二十四小時幾叢崗嚴密堅守。洗腦班二樓靠樓梯向東,走廊北側是一間酷刑室,室內有一特製的帶鐵鏈和腳扣、鐵板座的老虎凳,四五個人就將我抬拖到這個老虎凳上,用鐵鏈子鎖住腰,再用電線把我的手綁在老虎椅背上,把腳扣子卡住腳。此時我不知道骨折,只是不能正常喘氣,不能說話,疼痛難忍,惡警問我話說不上來,他們認為是故意不說,更加氣急敗壞。首先一個人從兜裏拿出工作證叫我看,第一眼看到的是:李建光。他問我「你認識吧?」我無意一搖頭,「我可認識你,我早就認識你」。他有些得意的說。

只看他一揮手,四、五個人從室外各拿一支粘有藥物的煙捲進門同時點燃,對照我的臉吹煙,嗆的我咳嗽不得,喘氣不能,還有兩個人吸一口往我臉上吐一口,邊吸邊吐,直到他們將這間小屋吹滿煙,關上門才都走了。

我在這充滿濃毒煙的房間,被窒息昏過去不知道多長時間,有二十多歲姓杜的女醫生進屋把脈,將我叫醒。我記的睜眼看到處都在轉,當測量了血壓後,接著就給我灌不明藥物,因我抵抗不喝,幾人捏著鼻子強行加大藥量的灌,灌後停了一會後,有兩個打手拿著直徑三公分粗四五十公分長的木棍,說要「鞭桿直驢」,分左右兩邊毆打,脖子、手、大腿、腳排著打,每個手指都排子敲擊,直到打遍腫的很高,他們累的不行了為止。我也昏過去了。打到晚上十一點後,醫生和惡警們看到我被打的不行了,真象要死的樣了,將我送到醫院,經檢查後,我聽醫生對惡警說:他大腦沒事,頸椎有事。就又將我拉回來,繼續毒打,並強行灌不明藥物。後來連頭抬不起來了,李建光又叫來姓杜的女醫生灌藥,使我又昏過去。

不知又住了多長時間,惡警宋少昌又開始用多股電線擰成的刑具專打我的大腿,肉打爛也未解他們的恨似的毒打。還用皮鞋碾我腳趾,試探我真死還是假死。幾天後我要小便,惡警們才解開鐵鏈,兩人架著小便,但尿不出來後,又把我鎖在鐵椅子上。其中有一個架我的小伙子看我被迫害的太慘,都掉淚了。

五天五夜我在這鐵椅子上,不許睡覺,只要我一閉眼就打,把我襖領插上一根棍,棍掉地就打,一班倆個人,兩個小時一換班,就是不准我睡覺,說是這叫「熬鷹」的刑法,他們對我使盡了毒招,叫我說出都誰上我家來,可我說不出來,因為我壓根不知道有人上我家是犯法,我上誰家誰就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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