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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七旬退休醫生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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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上海報導)上海七旬退休醫生邢妙秀,近期向中國最高檢察院控告發起並推動對法輪功迫害的元凶江澤民,請最高檢察院根據被控告人江澤民的犯罪行為和事實,根據刑法、刑訴法規定,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法律和刑事責任。

邢妙秀老人說:「因為我不願放棄『真、善、忍』的信仰、堅持修煉法輪功,長期承受著由江澤民操控下的『610』和公安國保的非法迫害。我被非法拘留六次,抄家五次,進洗腦班三次,被非法監視、跟蹤、騷擾等更是難以計數。」

下面是邢妙秀老人陳述的部份事實:

一九九六年的一天,我和家人帶孩子到楊浦公園遊玩,看到有一群人在煉功,看簡介是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我感受到這個煉功場非常祥和、舒服,我本能的感到這就是我要找的好功法。當時我身患心臟病、甲狀腺亢進、糖尿病、胃病、頸椎病、腰椎病等多種疾病,我精神萎靡不振、面色灰黑、消瘦、渾身沒有力氣,連坐都沒有勁,就想睡,已經病休三、四月了。看到這麼好的功法,第二天我就參加了法輪功的晨煉。參加煉功一個星期左右,我就恢復了健康,面色紅潤,精力充沛,我馬上就去上班了。科主任感到很驚訝,我說是煉法輪功把身體煉好了,大家都感到法輪功的神奇。

法輪功是修煉,以修心為主、煉功為輔,事事、處處用「真、善、忍」作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為別人著想的好人。我是一個醫生,退休後為裏委鄰居、親朋好友義務看病,風裏雨裏、白天黑夜、隨叫隨到、不計較得失、一心為病人著想,深受大家的歡迎。我為大家服務的過程,是我遵照師父的教導、不斷提高心性、自我修煉的過程,也是做一個慈悲、善良、真誠的好人的過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了一場針對法輪功的慘無人道的鎮壓,因為我不願放棄「真、善、忍」的信仰、堅持修煉法輪功,長期承受著由江澤民操控下的「610」和公安國保的非法迫害。我被非法拘留六次,抄家 五次,進洗腦班3次,被非法監視、跟蹤、騷擾等更是難以計數。目前,我三次申請到國外探親、旅遊的護照、都被上海公安無理的拒絕,我被非法剝奪了公民人身自由的基本權利,這也是對法輪功大迫害的延續。江澤民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罪惡滔天、罄竹難書。

(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為了證實大法、為大法、為師父討回公道,我毅然踏上了去北京上訪之路。我在天安門廣場上拉開了「法輪大法好」的橫幅,我被警察抓住、關進北京看守所,被捕的同修在裏面心齊志堅、一起反迫害、絕食一週,我們被強迫灌食迫害。二零零零年一月三日,我被上海的警察押回上海、關進楊浦區看守所,被非法拘留了十五天。

(二)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因我再次進京上訪,二零零零年七月六日被刑事拘留在楊浦區看守所一個月,並被非法抄家,劫走大法書籍、煉功音樂帶等大法修煉用的物品。

(三) 二零零一年的一天,警察突然闖進我家,又是一陣抄家,也不說任何理由,將我綁架到楊浦區看守所。進去後給我檢查身體,我不知道他們要幹啥,裏邊的人給我透露,要送我去勞教。第一次檢查身體我血壓很高,過了一段時間又給我檢查身體,我血壓仍然很高,在看守所關押了四十五天,也沒說甚麼事由把我放回家(估計是我身體條件不符合勞教要求)。對法輪功學員他們就是這樣想抓就抓,無法無天。

(四) 二零零一年底,我地區「610」和居委會非法闖進我家,用欺騙的手段將我綁架到楊浦區洗腦班、所謂的要轉化我,我用絕食抗議他們的非法迫害,我被他們進行野蠻灌食,使我身心受到很大的傷害,關了我一個月才放出。

(五)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七日,我在長白路貼真相資料時、被警察綁架到長白路派出所,被審問時我不予配合,不說姓名、不配合拍照,後進來了一個著便裝的年輕人,動手對我拳打腳踢,把我一把拖到地上、用穿皮鞋的腳使勁踢我的胸部,我感到胸腔一陣劇痛,因我是外科醫生,我知道我被他踢斷了三根肋骨。隨後,他們抄了我的家,晚上把我關進了楊浦區看守所。我對看守所的警察說,我被暴打、胸部劇痛,第二天送我到提籃橋監獄醫院拍片,因他們拍的是胸片,所以看不見骨折線,他們就認為肋骨沒有斷,送我回看守所後、我已經痛的不能動彈了,是同監室的好心人幫助我、照顧我在那裏艱難度日,我被關押了一個月後,放我回家。

在看守所被關押期間,有一次,在規定做廣播操時我們煉功,被看守所的警察看到了,把我用手銬銬在鐵門上二天二夜,還用大功率的電風扇對著我的後背吹,他們極盡能事的折磨我,是江澤民用謊言和金錢蠱惑了他們人性中惡的一面,罪惡的元凶是江澤民。

(六) 二零零二年,我地區戶籍警、「610」、街道、居委會四個人又一次非法闖進我家,他們把我強行抬到樓下、塞進汽車,把我綁架到上海市青浦洗腦班、進行強制性洗腦迫害約一個月,後因迫害誘發高血壓,他們才放我回家。

(七)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四日,警察突然闖進我家,也不說任何理由,將我綁架到楊浦區延吉派出所,同時又非法抄我家,劫走電子書、MP3等。晚上將我押到南匯區看守所刑事拘留。我問他們為甚麼抓我?他們說:「有人舉報你」,到底舉報了甚麼內容,他們也不說,要我自己交代。說明他們根本就沒有證據就隨便抓人。當時我血壓很高,把我送到提籃橋監獄醫院住院。四月二十二日以證據不足將我釋放。但同時又對我進行「取保候審」、「行政警告」等處罰。我現在也沒搞明白,那次到底是因為我做了甚麼事,他們要抓我、關我?

(八) 二零零八年,我在醫院上班時,我給了病人一個神韻光盤、被舉報,我被閘北區警察強行綁架到閘北區看守所,同時又被他們再次抄家。關押一個月後,隨即又把我非法押送到上海青浦洗腦班進行強制性的洗腦迫害。在我被迫害期間遇到中秋節,別人都回家了,就扣押我一個人不讓回家,還派了二個包夾來看管我,叫我女兒給我送飯。我那時的血壓很高,我家住地的「610」和國保還要挾我丈夫、女兒、女婿、弟妹等親人來給我施加壓力,他們來回跑了三~四次,路程是那麼遠,來回一次路途至少要四~五個小時。這次我又遭受洗腦迫害一個月。

我丈夫患有高血壓、糖尿病,膽子又小,來回的折騰,又看到我遭受這樣的苦難,心裏很痛,因此加重了病情、引發腦梗,帶著恐懼和擔心離開了人世。人死了都不肯放過,辦喪事、開追悼會時「610」和國保都要派人監視,施加恐怖氣氛,讓友善的左鄰右舍害怕他們的淫威、不敢前來示哀。這也是江澤民欠下的一筆血債。

以上僅僅是簡述我受到迫害的事件而已。十六年來,北京奧運、上海世博、APEC會議、國家各種大型會議及所謂的敏感日,在我家門口都派人二十四小時監視,外出時就有人緊跟身旁……法輪功修煉者過的是甚麼日子?江澤民殘酷迫害法輪功,給我本人、家人以及千千萬萬法輪功家庭帶來的深重苦難及身心傷害,難以用語言說的清。

根據中國刑法規定,江澤民已經對控告人犯下了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綁架罪、非法搜查罪、誣告陷害罪、侮辱罪、刑訊逼供罪、非法暴力取證罪、誹謗罪、濫用職權罪、侵犯通信自由罪、破壞法律實施罪等。

因此根據《憲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現提起控告,要求江澤民必須對公民承擔應有的法律制裁和進行賠償、道歉、消除影響。

懇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能夠真正以國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前途為重,行使國家、人民和憲法賦予你們的權力,對江澤民對億萬法輪功學員犯下的滔天罪行立即進行立案、偵查,追究一切法律及刑事責任;真正本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為億萬法輪功學員和無以計數的遭受非法殘酷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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