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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孕中被電擊折磨 山東新泰市周永花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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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周永花,女,五十三歲,會計,家住山東新泰市,從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迫害就在她身上發生了,二零零零年七月被綁架後,帶著身孕,被河北井荊縣刑警大隊警察電棍、鐵棍滾壓折磨,從而嬰兒胎死腹中。之後,又被非法勞教迫害。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周永花依法向最高檢察院和法院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

演示圖:電棍電擊以強制「轉化」

以下是周永花在訴狀中講述自己修煉法輪功受益和遭受迫害的經歷。

修大法 做好人

我於一九九六年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不到一個月,痛經、鼻炎、關節炎、腿抽筋等各種疾病全部消失。同時,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不斷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在哪裏都要做個好人,健康了自己的身心。一人煉功,全家受益。

惡警到單位騷擾威脅 被迫離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出於妒嫉開始了對法輪大法的全面鎮壓,對我的迫害也由此開始。之後不久的一天,我正在單位(吉林省通化市工商銀行江東支行)上班,公安局、派出所、街道辦事處等多人到單位找我,讓我交出賣書所得利潤,其實是我單位離書店很近,我經常為別人捎書而已,並未賺一分錢。

之後派出所的片警經常到單位對我騷擾、恐嚇,一次,片警任某公然叫囂:「周永花,我隨便開個單子,就能把你送進去。」不僅給我、給同事也造成很大壓力,一同事跟我說:「我一看到他們來就害怕。」

由於他們經常到單位騷擾我,二零零零年五月,我被迫離職。我丈夫本是某空軍氣象台台長、空軍技術骨幹,業務、管理能力很強,曾兩次被授予三等功,因我的牽連,不得不轉業。

派出所非法拘留迫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初,警察將我騙到派出所,隨便開了個單子,以「擾亂社會秩序」罪名(那時,我已離職,除了到市場買菜,很少出門,從來不跟別人大聲說話)把我送進拘留所,在那裏,曾被警察踢過臉,十五天後,向我家人勒索二千元現金,才把我放回。

帶身孕被電擊和酷刑折磨 胎死腹中

由於媒體天天栽贓陷害法輪大法,污衊法輪大法創始人,為了還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二零零零年七月中旬,我到北京上訪,向國家領導人說明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行使憲法賦予公民上訪的權利,結果被綁架到北京門頭溝派出所。在那裏,被強迫蹲在地上,警察輪番看著,兩天兩夜沒讓閤眼,睏得實在撐不住,剛一閤眼,即被警察踹醒,或大喊一聲嚇醒,到後半夜兩三點鐘人最睏乏的時候進行審訊,遭到「蹲馬步」、「開飛機」(懲罰人的一種姿勢)、拳打、腳踢、威脅等逼供。

酷刑演示:開飛機
中共體罰演示:開飛機

因到北京上訪的人太多,我和幾個大法弟子被轉到河北井荊縣刑警大隊。剛到那裏,被帶到一個屋子裏,一個人上來就打了我幾個嘴巴子,到了晚上,把我帶到大一點的屋子裏,來了十幾個人,讓我跪在地上,左右兩側分別有人把著我的胳膊、手,拽著我的頭髮,還有人用電棍電擊我的後背、脖子、臉部,更殘忍的是,他們將一根鐵棍(感覺是,因動彈不得,沒有看到)放到我的腿上,然後有人踩在鐵棍上,像擀面一樣來回滾壓,他們累了就休息一下,把電棍充上電,然後再電我、滾壓我的雙腿,他們累了再休息一下,把電棍再充上電,再電我、滾壓我的雙腿。

那時我還懷有身孕,就被這樣折磨,一人不無感慨地說:「真是個鐵人啊!」

因我堅持的是佛法真理,按真、善、忍要求做個好人絕對沒錯,沒有屈服他們,有人說不行就灌辣椒水。以前在文藝作品裏看到的法西斯手段,在江澤民「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群體滅絕政策下,全都用在了大法弟子身上,而且有過之而無不及。當時我的雙腿被他們用鐵棍滾壓得像熟了一樣,第二天,腿、腳全都變成紫茄子顏色,腫得像發麵饅頭一樣,腳其它甚麼鞋都穿不上,只能穿一最大號男士拖鞋,上廁所腿都無法下蹲。

七天後,我被通化團結派出所警察接回通化,直接關在看守所。那裏的獄醫看到我的腿說,如果破一點皮,我的雙腿會全部爛掉,當時接我的警察也說我的腿肯定會留下後遺症(殘疾)。因懷著身孕,在北京、河北被酷刑折磨,下身像血崩一樣開始大流血,一個多月後,被保外放回家。回家不久,便流產,因流血過多,兩眼曾甚麼也看不見,全身一點力氣也沒有,吃一口飯就得歇一會兒,我堅持煉功,沒吃任何補品(雞、魚、肉也沒吃),沒吃一片藥,沒打一針,不到一個月,身體完全恢復健康,沒有留下任何殘疾,再次見證法輪大法神奇的健身效果。

在濟南第一女子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二零零八年七月奧運前夕,國保大隊、派出所等若干人突然非法闖入我家,把我家翻了個底朝天,搶走我的電腦、打印機、手機等個人財產,並將我綁架到新泰市北師派出所(當時丈夫為躲避警察的騷擾,我們遷居山東新泰),之後又被送到北師看守所。

酷刑演示:手銬腳鐐
酷刑演示:手銬腳鐐

在看守所,我被戴上手銬、腳鐐(手銬腳鐐是連在一起的),致使我兩天兩夜沒吃東西,沒喝一口水,因手腳被銬在一起,兩天兩夜沒上廁所,兩天兩夜不吃不喝可以忍受,無法上廁所何以忍受?在被非法審訊期間,三天三夜沒讓睡覺。在此期間國保大隊副大隊長馮大勇等人還多次到我家騷擾我的家人,給我的家人造成極大的精神壓力和傷害。儘管我沒做任何傷害別人的事,沒觸犯任何國家法律,卻以破壞法律實施為名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對破壞了哪條法律,怎麼破壞的,證據是甚麼,沒有任何解釋。

在濟南第一女子勞教所被非法勞教期間,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一開始,他們為達到「轉化」我的目的,必須先對人格進行自我侮辱一番才讓吃飯,否則不讓吃。在我餓的頭暈眼花,渾身一點力氣也沒有的時候,包夾(專門看著法輪大法修煉者的普通勞教人員)實在不忍,給了我一個饅頭,被值班人員看到,把饅頭搶去扔到一邊。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為了折磨我,不給飯吃,卻對我進行鼻飼,他們用很粗的膠皮管子從鼻孔插到胃裏,這個鼻孔插不進,再從另一個插,完全不顧人的痛苦,然後從管子裏往胃裏灌食,若灌到氣管裏會導致人的死亡。除此之外,一天只讓睡很少的覺,早上五點起床,洗漱之後就被強制勞動,為勞教所加工手工產品,晚上要幹到很晚很晚,經常是十二點以後才讓睡覺,有時他們為了完成任務,謀取最大利潤,要幹到後半夜兩三點鐘,給人的感覺是剛躺下就又該起床了,說是床,其實只是在地上放個床板,鋪個薄墊子而已,冬天凍得穿著衣服都很難入睡。用其他勞教人員的話說就是吃的是豬狗食,幹的是牛馬活。

威脅、恐嚇、人格侮辱經常發生,警察王某經常對我說:「如果不轉化,期滿後從勞教所的大門出去,直接送到監獄裏,丈夫跟你離婚,孩子將來不認你。」還有的警察說:「你也就三歲小孩的智商」,或者「你的智商就是零或負數」(其實我是一九八七年南開大學畢業,有經濟師、講師兩個職稱,在經濟類刊物發表過多篇論文),如此等等惡語傷人的話幾乎天天聽到。

由於長期坐在小凳子上,一天要坐十幾、二十幾個小時,我的身體出現腰椎盤突出的症狀,腿疼的厲害,上廁所走幾步路都撐不住,到夜裏在床板上疼得直打滾,大隊長、副大隊長跟我說,過幾天帶我到外面醫院看看,晚上疼得實在受不了,我就跟他們說:「讓我煉煉功吧,煉煉功就好了。」可是他們既不讓我煉功,也沒帶我到外面醫院看醫生,就這樣疼了兩個多月,期間最疼的時候,兩個多星期一點覺也沒睡著,人瘦的皮包骨一樣,就這樣,他們還嘲笑我:「看你瘦得人不人,鬼不鬼的」。

將近一年半的時間裏,我被關在小號裏,不讓見家人,不讓打電話,不讓到窗前(不讓我看到外面,也不讓外人看到我,若被他們折磨死,外人誰也不知道),不讓別人和我說話(只許說轉化我的話),不讓買吃的(普通勞教人員都可以買),除了送飯送水的人、包夾和警察之外,我幾乎與世隔絕,再加上長期每天只睡兩三個小時、三四個小時的覺, 致使我的身心受到嚴重傷害,記憶力也大大下降,語言表達能力也受到嚴重影響。

結語

我所遭受的只是法輪功受迫害的冰山一角,眾多法輪功修煉者遭受的一切僅是因為想要按照真善忍做個好人。這些都是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所造成的。此次只起訴禍國殃民、罪大惡極的江澤民,是為了懲惡揚善,給那些被江澤民所利用參與迫害的各級官員、警察悔過自救的機會。如繼續參與迫害大法弟子,其下場必定和首犯江澤民一樣,面臨被起訴,償還其所犯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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