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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大法車禍遺症消失 受酷刑朱蘭秀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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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因車禍導致頭部嚴重受損的甘肅金昌市居民朱蘭秀,修煉法輪功後完全康復。因為替法輪功說公道話,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來,朱蘭秀被非法拘留六次,非法抄家三次,非法勞教兩年,非法判刑四年,遭受種種酷刑折磨。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六十一歲的朱蘭秀向中國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法輪功的首惡江澤民,要求依據國際法和中國《憲法》、《刑法》的規定追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以下是朱蘭秀修煉法輪功受益的親身體會及她遭受迫害的具體事實。

車禍致頭部嚴重受損 修大法後完全康復

我曾遭遇過車禍,頭部嚴重受損,頭疼得無法忍受,醫生也無能為力。我一時清醒一時迷糊,糊塗時不能辨別方向,找不到回家的路。我只好回家養著,當時孩子們還小,丈夫又上班,日子過得苦不堪言。

後來有朋友告訴我法輪大法祛病健身非常有效,我就去看了李洪志師父的講法錄像,從第四天開始,我感到身體一身輕,到第九天能騎自行車到公園煉功啦!

車禍後遺症完全消失,這真是我連想都沒敢想的事。法輪大法太神奇了!看到錄像中的師父,我眼淚忍不住的往下流,淚水中滿懷著感激和幸福。從此我只有一念──堅修法輪大法,把法輪大法的福音帶給周圍的人。

但是這一切的美好、祥和,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被全部撕碎。

二零零零年初兩次到北京上訪,遭武警拳打腳踢、用腳踩臉、三九寒天涼水澆身

二零零零年一月九日我去北京上訪,結果被綁架到前門派出所,再被關到金昌駐京辦,幾天後被勒索住宿費三百多元後接回金昌,關押在金昌市戒毒所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二月一日,我再次到北京上訪,被幾個武警強行抬上車,拳打腳踢一頓後,拉到前門派出所,因為我坐在地上煉功,警察一把抓住我的頭髮,拽倒在地,用腳踩在我的臉上,長時間不鬆開,我被踩的透不過氣來。

警察髒話連篇的一邊罵,一邊打,又用穿著大頭皮鞋的腳猛踢,拳打腳踢完,三九寒天,又將一塑料瓶涼水全灌進我的衣服裏,之後把我和幾個法輪功學員關到一間沒有任何取暖設備的黑房間裏。我渾身濕透,冷得瑟瑟發抖。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三天後,我被甘肅金昌金川集團公司二礦保衛科史建國接回,關押在金昌市看守所四十五天,後又被轉到金昌市戒毒所關押,幾天後才放回家。

遭金昌市國安刑訊逼供:吊銬、用筷子搗鼻

二零零零年八月,我在家裏被金昌市國家安全局警察徐斌、陳晶晶等綁架,陳晶晶把我壓倒在沙發上,並把我的兒子、女兒也控制住不讓動。他們翻箱倒櫃抄家,並把我的兒子也綁架到金昌安全局關押一晚。

我被吊銬在安全局刑訊逼供,酷刑折磨,被折磨得直吐,一個五十多歲的男人,用筷子在我的鼻子上搗,大叫:你不說也得說!隨後就把我關在另一房間吊銬起來,長時間不放下來。四天後我被關押到看守所。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在甘肅省第一勞教所:被四個警察輪流打耳光、吊銬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早八點,金川區政法委召開所謂「公判大會」,還錄像上電視。我被非法勞教,當天直接被送到甘肅省第一勞教所。

在勞教所裏,我不背監規,不答到,一點名就喊「法輪大法好」。管教就罰我白天幹活,罰站到半夜一兩點才讓睡覺。有一次警察問我是因甚麼進來的,我說煉法輪功進來的,警察就指使吸毒犯陳小紅把我打倒在地。

一次我煉功,被警察們抬到房間銬在床架上,輪流打耳光(參與打人的警察有李曉晴、高田麗、劉勝、敬雪鳳),四個警察輪流打,我被打得鼻血直往外噴,還被銬在鐵管子上整整半個月。前十天還每頓給半個饅頭,後來的四、五天不給吃喝。我被吊銬起來,腳腫的穿不進鞋,敬雪鳳還指使吸毒人員寫了所謂的保證,強迫我按手印。八個月後,由於我身體出現嚴重症狀,警察才讓我「保外就醫」。

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四年四次被綁架、非法關押

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我再次被金昌市公安分局政保科陸林等從永昌姐姐家綁架,並劫持到金昌市戒毒所關押八個月,後因身體出現問題才放回。

沒過幾天,金川公安分局李新華等人以開十六大為由再次關押我三個月。

二零零四年二月四日,我被金昌市龍首公安分局警察代寶吉跟蹤綁架,代寶吉把我吊銬起來逼供,我絕食抗議。警察邢福強拉我到醫院,對醫生撒謊說:「這個女人是兩口子打架不吃飯」,讓醫生給我輸液,後強迫我家人繳付所有費用,後以「取保候審」把我放回家。

我出來不到一個月時間,警察張樹偉、邢福強、代長軍、代寶吉到我老家(金昌市永昌縣焦家莊),騙我家人說:「只要看到我在家就行了,沒別的事。」家人相信了他們的話,把我叫回家,結果我再一次被綁架。

張樹偉和早已隱藏在附近的警察,把我抬到車裏,從老家永昌拉到金昌看守所關押。我不配合,一直喊「法輪大法好」,被張樹偉、戴寶吉、邢福強、代長軍打耳光,還被關進一間黑屋銬在地環上,戴上腳鐐,不讓上廁所,折磨了一天一夜。

中共酷刑示意圖:鎖地環
中共酷刑示意圖:鎖地環

在甘肅省女子監獄:遭電棍電臉電嘴,強迫洗腦寫「四書」,做奴工

二零零四年八月,我被甘肅金昌市金川區法院判刑四年,送到甘肅省女子監獄迫害。在監獄裏獄警朱憲中、李玉梅用電棍在我的臉上、嘴上電,晚上我剛起來準備煉功,被同監舍的犯人看見,獄警就把我白天關在禁閉室,晚上銬在床頭上。

酷刑演示:用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用電棍電擊

在監獄裏我整天被逼迫聽、看誹謗法輪功的光碟。因為我不識字,包夾犯人就用事先寫好的保證書誘騙我按手印,後來我知道了就聲明被逼迫按的手印作廢,獄警再一次關我禁閉。五天後把我轉到五監區從事奴工勞動。每天幹十多個小時,收工後獄警以「談話」為由給我洗腦,如果不配合就被罰站,看誹謗大法的書和電視片。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底,女子監獄獄警把法輪功學員隔離起來,每人一間屋子,由四個包夾犯人看管,白天兩人,晚上兩人,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不讓任何人接觸,強迫寫所謂的「四書」。長時間不讓睡覺「連軸轉」,因為長時間不睡覺,人就精神恍惚,甚至精神崩潰,在我迷糊時,包夾犯人強行把我的手拉住在事先準備好的「四書」上按手印,強制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

我一天被強迫幹十幾小時的活,整天低著頭幹活,沒時間休息,腰彎了,背駝了,人一天比一天消瘦。

二零零七年八月八日我才從監獄回到家中,金川區廣州路派出所還強迫按手印,做筆錄,時不時上門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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