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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工業大學外語學院優秀教師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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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七十一歲的哈爾濱工業大學外語學院英語系退休教師齊秀珍女士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在過去十六年中,齊秀珍女士因為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的原則做人,頑疾消失了,她淡泊名利,並在教書育人中,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辨別善惡的能力。齊秀珍女士桃李滿天下,家人及朋友均受益。在江氏集團開始迫害後,齊秀珍女士多次被騷擾、綁架、監控,及洗腦迫害。

在她的《刑事控告書》中,齊秀珍女士講述了自己的故事。

修煉法輪功 頑疾消失 全家受益

我小時候就體弱多病,被男孩子罵作「瘦猴子」。長大以後,身體一直很不好,小病不算,從神經衰弱到神經官能症、從腸炎到腸結核、從便秘到腸梗阻,人瘦的只有七十八斤。因為得了癌症前期的婦科病,同事、朋友紛紛前來看望、慰問……那時,我多麼希望自己不要死,多麼渴望自己有個健康的身體。多年來,為了治病,中西醫各種偏方都試了,因為貧血,吃了上千個紅棗,為了身體健康,我練三千米長跑,打太極拳還練過各種氣功。

直到一九九五年八月,我才幸運的開始修煉法輪功。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於一九九二年五月傳出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以「真、善、忍」為根本指導,包含五套緩慢優美的功法動作。到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大法已經弘傳全國各地,有近億人修煉,現已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

煉功後,我身心受益。頑疾消失了,神奇的是彎曲的腿(羅圈腿)變直了,更年期的我又來了例假,全身心充滿活力。我從得法到現在已經有二十年了。二十年來,我再沒有吃一粒藥,二十年來,我一直思維敏捷,精力充沛的活躍在教學崗位上,一直到今天七十一歲了。

特別是學習了李洪志師父的著作《轉法輪》等,知道了要按照宇宙的特性「真、善、忍」的標準去做好人,做一個為別人而活著的好人,努力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

從教幾十年,曾經在一九八八年(全軍第一次評副高職時),我被評為英文副教授,成為中國人民解放軍信陽陸軍學院當時最年輕的有副高職的女教官,我好高興。修煉後,對工作更加認真負責,對學生,教書更重視育人,努力培養學生獨立思考、獨立分析、辨別善惡、是非的能力。教學中,我教學生學知識,同時教學生做人。後來,被黑龍江省老科協評為正教授時,我的心很平靜,看淡了名利。

修煉大法後,我遇事先找自己的不足,處處為別人著想。對周圍的人更加友愛、真誠、寬容。家庭關係和睦美滿,人際關係友好、祥和。而我是桃李滿天下,朋友遍四方。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一人煉功,全家受益,社會受益。

例如,丈夫在外地遇到過三次大難,但都躲過了。一次夜行,從高處踩空跌下,結果沒事。一次不慎掉進深坑,也沒事。可怕的是,一次加工時,幾千轉的電鋸旋轉中,突然爆裂,碎片像子彈一樣四射,劃爛了他的大褲頭,卻無皮肉傷。他說,「好險啊!是李洪志師父救了我。」

還有,我和我大妹妹以前身處苦事、難事的時候,都有過輕生的念頭,是李洪志師父說的「自殺有罪」的道理打消了我們的妄念,法輪功救了我們的命。

法輪功是不殺生的。栽贓陷害法輪功的「天安門自焚」事件不堪一擊,是江澤民的又一個罪證。

騷擾、綁架、監聽企圖逼我放棄信仰

在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澤民的個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國大陸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恐怖性組織──「610」辦公室,這是一個在全國執行秘密任務、推行和實施迫害的機構。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江澤民又命令「610」辦公室系統性的對數以萬計的堅持「真、善、忍」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份,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

十六年了!十六年來血腥迫害還在繼續:綁架、拘禁、逼供、非法判刑、關精神病院、施毒藥迫害、強制洗腦、威逼放棄修煉、罰款、抄家、變相索要財物、開除公職、停發工資、還實行連坐他人仕途等手段。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是我人生中最最黑暗的一天,被元凶江澤民一夜之間,將我變成「另類」、「惡人」,我因此一直遭受迫害,讓我的親人們在恐懼中,也承受著巨大的壓力。

鋪天蓋地的謊言欺騙了善良的世人,顛倒黑白的污衊蠱惑世人仇恨大法、仇恨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修煉者、仇恨我們的師父。江澤民一手遮天,我們有理無處說,有冤無處申。七月二十日那天,我頭痛欲裂,欲哭無淚,猛然吐出一個血塊,胸內倒輕鬆了一些。我清醒了!我沒有錯,我堅信:我們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世界需要「真、善、忍」,中國需要「真、善、忍」。我和千百萬法輪功修煉者一樣無悔、無怨、無恨的堅持修煉大法到今天。

七月二十日後,在江澤民的授意指揮下,學校、居民委、派出所、公安局開始迫害我們。

哈爾濱工業大學原外語系孫姓書記找我談話,他說省裏要求寫「保證書」,放棄修煉法輪功。在他死前,又跟我說,是省裏的規定,要開除我出黨(我已經公開聲明退出中國共產黨)。

接著居委會主任讓我交出我自己的私有財產、正式出版發行的法輪大法的書籍。同時公安局在哈工大電話搭線、進行電話監聽。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到天安門廣場打橫幅,高喊「法輪大法好!」被便衣警察拖入警車,押送到北京市公安局、派出所、監獄、「駐京辦」,然後被當地派出所的兩個警察和市「610」一人勒索了六百元,同回的另一個同事也被迫交了錢。在北京的三天時間,北京公安局像對待犯人一樣對待我們:搜身、審訊、關在密室裏被竊聽、照相、簽字。回到當地派出所,被送到看守所,因身體原因被拒收。

大約在二零零一年,我貼「真、善、忍好」的標語,被刑警大隊抓住,送往看守所,因身體原因被拒收。回到刑警大隊,警方向女兒要了五百元錢。第二天早上,一群警察闖入我家,他們又照相又錄像的,亂翻一氣,妄圖把我送回監獄,後離去。

二零零九年,我在廣東技術師範學院天河學院工作,六十週年「國慶」時,廣州市白雲區太和鎮派出所打電話通知我的學校,說我是煉法輪功的。當時正在選校督導,學校無奈,把我拿下。警察找到我的丈夫,威脅施壓讓他看著我。校保衛處處長帶領一幫人,有穿警服的,以查防火為由,入侵我的住宅,又非法搜查。校保衛處王處長,拿了一封污衊大法、污衊大法師父的信讓我簽名。還有一群老少男女(可能是當地的各類幹部)又來我家。我和這群人不認識,卻被當另類對待、騷擾。

我們被剝奪了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失去了和平的修煉環境,使本人及家人長期處於擔驚受怕的恐懼中,親朋好友因害怕牽連而遠離了我們,變得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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