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在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勞教,在二零零五年出來後狀態一直不好,以前她那種精進的勁找不到了。可她也在學法,有時間就學,還是精進不上來。我也在幫她,還是不起作用。我沒有意識到我是帶有人心、有情,有指責、埋怨等。她也不改,也不接受,有時還說是我給說的。她這樣一說我也很生氣,以後我也不說了,也不管了,你愛甚麼樣就甚麼樣(現在意識到是自己的心促成的)。後來她發展的對同修也發火、生氣,自己的利益受到一點損失也不行。我們是生意人,對顧客也發火,生意也到了不能再維持的狀態了。
到了二零一一年七月份,我們當地有一位同修讓舊勢力奪走了肉身,才四十多歲,這時我想舊勢力為甚麼奪走了她的肉身,讓我們修甚麼,提醒我甚麼。為甚麼我夫妻都是修大法的,為甚麼我們是以夫妻關係修煉,為甚麼我不在其它地區、或其它環境中修。我想我就應當在這個環境中修出來。我的修煉路就是這樣。也可能我們之間有過甚麼約,生生世世的因緣關係,不管怎樣我們夫妻都要修成。
在七月底的一天晚上,我不帶有人心徹底放下了自我,真心的為了她好,做了一次從未有過的交流。以修煉人的心態將修煉前後的事情都說出來。我對的有多少,她對的有多少。修煉後我都有甚麼事做的不符合法的要求了。徹底的向內找自己。找到了自己指責別人的心,向外看,專看別人的短處,沒看別人長處,沒有看到對方的不足是為了自己的修煉提高而出現的,是為你的修煉她在承受著舊勢力的迫害,而又讓舊勢力給間隔開,我們形不成整體。從那以後我遇到甚麼事都向內找,都當作修煉的提高,都當成好事修自己。
從那天交流後她也有了很大的變化,有兩次我出去有事,回來後她與我說,這兩次你出去我怎麼沒有氣了呢?在學法時也能看到法理了,與同修之間就發了一次火,以後再也沒有過。也參加集體學法了,也參加切磋交流會了,也意識到自己的不足了,知道向內找了,找到了以前學法是站在了為私為我的基點學法。各種人心去的很多,我都沒想到她修的那麼快。解決了六年想解決沒解決了的問題。
個人所悟,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