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單位領導對我說:「你脫產學習半個月,不轉化都可以,別亂說就行。」我說:「不去可以嗎?」他說:「不可以。星期一,也就是十五號在家等,單位會派車去接你。」
起初我想一走了之,但轉念一想,零二年非法勞教超期了,勞教所還不放人,是單位領導接我出來的,真的不忍心走。
十五日早上八點,我就開始發正念,清除邪惡,解體迫害。八點半時來了四個人(包括司機),我說:「我不去,哪有強迫別人去的。」當天,他們走了。十六日早上七點半,來了十幾個人,衝進我家。有政法委的、局黨辦的、派出所的、本單位的,要我去學習班,我不肯去,他們其中一人當即搧了我幾巴掌,接著幾人過來強行把我抬上車,我大聲喊:「法輪大法好!」
我被他們送到學習班(洗腦班),安排住在五樓,由單位一同事陪著。我發現被關在這的同修每人都有一至二人跟著,形影不離。午飯後回房休息,我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知道自己有漏,正想著時,突然有人叫我名字,仔細一看,原來是熟悉的本系統的一位同修。我問:「你怎麼也來了?」同修告訴我,她是被從辦公室綁架來的。由於一直不肯配合,到洗腦班被抬下車後,洗腦班的幹事告訴她我在這,讓我和她作伴,就這樣她又被扛上五樓我住的房間。
我們交流了一下,認識到綁架至洗腦班是邪惡的迫害,我們決不承認、不配合,要正念解體它。
十七日上午,要我們下樓去開會,我們不去。於是他們叫了十多個警校的學生把我們一個個抬下去,我們大聲喊:「法輪大法好!」為了不讓我們和其他同修接觸,抬到一樓後,分別把我們關在其它房間,也沒讓我們去開會。
我們向在場的工作人員講真相,洗腦班的頭頭們無奈,叫我們上樓,我們不配合,他們又叫學生把同修抬上五樓,我則被抬到四樓一離小陽台較近的房間。他們一走,我就到五樓同修那去,同修正打坐,於是我也盤腿開始打坐。不一會,一個「六一零」、一個政法委的人走進來,一人拉著我一隻胳膊往下拽,然後從五樓把我拖到四樓我住的房間,期間我雙腿一直盤著。
我不斷向內找,發現自己情重,還有求安逸心,希望平平穩穩,不給家人、單位添麻煩。如果當時我正念足,對領導說的是「堅決不去」,而不是說「不去可以嗎」,可能結果不是這樣的。
我們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怎能呆在這裏受迫害。不行,我一定要破除它出去。悟到後,十九日我停止絕食。我利用去食堂吃飯和散步的機會查看地理位置。在這過程中有意接觸同修,告訴他們不能煉其它的功,也不能轉化。
晚上七點半左右,有兩位「六一零」的來找我談話,當問到為甚麼要去北京上訪,我就說:「如果能讓我們在家煉,誰願去北京呢?誰願去坐牢呢?只要說煉就抓,那我肯定到天安門去煉。」接著我又詳細告訴他們天安門自焚是造謠的。
二十日上午,警校校長帶了兩名警校畢業生過來,對我說:「你不轉化,別想回去,她們就是來看守你的。」我說:「你說了不算。」這時加上同事共有五人守著我,我只有一念,我不呆在這,一定要出去。
我們住的大樓一樓派了門衛看守,警校的大門也有門衛把守,進出困難。翻越有電網的圍牆出去也有一些難度。四樓小陽台旁有兩根下水管,而且正對著老大門,老大門鎖著,但沒有門衛。只有這一條路可行。打定主意後,我就尋找時機,也許我有了這一念,師父就幫我。
二十一日早晨五點多鐘我起床煉功,大概七點鐘的時候,我同事去衛生間,警校學生還在熟睡,我想機會來了。我輕輕打開門,又輕輕扣上,轉身跳上陽台,雙手抓住水管,直往下滑,滑到二樓時,十幾根電纜線擋住了去路,當時也顧不上是不是高壓線,也不知道怕,用手把電線扒開,從十幾根電線中間穿下去,滑到地面,又飛快的穿過一米多高的雜草叢衝到老大門門口,一躍就翻過去了。整個過程大概兩分鐘不到,真是神了。
當時身穿睡衣,腳穿拖鞋,身上沒有一分錢,在這郊外,路上行人和車又都很少,於是跑到路對面的住戶求助,問了兩戶人家,告訴他們:「我是煉法輪功的,被抓到這裏來搞轉化,現在逃出來了,需要你們的幫助。」他們都擺手說:「你走吧,我們不管。」當我求助第三家時,對方說:「在這躲一躲再走。」我說:「不行,如果他們找來了,會連累你們的,給點錢坐車就行。」他們給了我七元錢,謝過之後,跑到公路上攔車,攔了幾輛車都不停。
正著急時,來了一位騎自行車的人,我迎上去說:「大哥,我是法輪功,被抓到這裏來搞轉化,現在逃出來了,需要你的幫助。」他二話沒說,讓我坐在自行車後座上。他問我準備到哪去,我說回家拿幾件衣服再走,他說:「你千萬別回去,他們追來怎麼辦,你還是先到其它地方躲一躲比較好。」他還告訴我說他是當地人,叫某某,他朋友就在後面,馬上就開車過來,讓我坐他朋友的車快一點。不一會,他朋友開著一輛三輪貨車來了,而且他朋友很爽快就答應把我送到車站。到車站正好趕上一輛去市內的公交車。
上車後,別人給我讓座我不解,一看自己,發現手腳關節都磨破了,衣服上血跡斑斑,右腳拇指蓋都翻開了,但一點也不痛。到市內後,先給家裏打了個電話,叫家裏人別擔心,而後吃著早點,想著接下來要做的事,最後找到同修並在同修家落腳。
再說警校那邊,我走後十多分鐘,他們才發現,到處找也沒找到,他們都慌了,有人說法輪功可能從四樓飛走了。那警校校長更是像熱鍋上的螞蟻,說話都發抖,下命令一定要把我抓回來(這是後來我知道的)。
三輛警車開到我單位,我單位聽說此事緊張的不得了,買煙打發了這些警察後,集體出動尋找我。火車站、汽車站、我家及離我家幾公里處都布滿了人,他們日夜輪班守候想抓我,直到二十八號轉化班結束,單位同事才撤離。
我在同修家每天學法煉功,身上的傷好的很快。九月三十日,我對同修說:「我是大法弟子,不能躲躲藏藏的,要堂堂正正的修煉,請幫我買張去北京的火車票,我要去北京證實法。」她同意了,可出去一會兒就回來了,說:「今天真奇怪,我明明是快走到售票處,不知怎麼一下就走過去了;返回來走,又走過了。我看你還是打個電話給家裏,我來幫你打。」她到外面公用電話給我家裏打了電話,父親說「可以回家」,十月一日上午,父親把我接回家。
剛到家不久,警校校長就打電話過來,口氣軟了很多,要我去一趟,我說:「不去。」他又說:「那你寫個檢查吧,我都寫了檢查,還挨了批評。」我說:「那是你自己造成的,我是不會給你寫的。」最後他說:「不寫算了,我管不了你,我把你交給你單位去管。十月八日去上班,不要去北京,去北京就勞教三年。」他還對我父母說:「警校是培養警察的地方,不是關法輪功的地方,下次再也不辦轉化班了。」我說:「那最好不過了。」
十月八日,我照常去上班,同事問我,:「你怎麼從四樓飛走的?」我笑而不答,他們又說:「我們找你找的好辛苦,汽車站、火車站守你,每天早上三點鐘換班,蚊子咬的死。」我笑著說:「真的不好意思,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領導要我寫檢查,不寫就不能上班。領導心想出了這麼大的事,不可能不了了之。我沒有配合,照常上班,領導不安排事我自己找事做。後來看上面確實沒再來找我,也就不說甚麼了。但每月只發給我三百元生活費。後來省裏來我單位檢查,我的工作得到了表揚,當然我也經常給他們講真相,半年後,工資恢復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