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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李海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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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7月31日】2004年4月17日,李海被大慶站前派出所綁架,並非法轉交給了大慶市打黑隊。惡警把李海帶到刑警隊,並鎖在鐵椅子上七天。有個叫孫紅波的惡警用皮帶毆打李海的面部,將李海的耳朵打壞,流血。因李海一直絕食,一週後,把李海綁架到大慶市看守所後非法判刑。

後李海被綁架到大慶監獄二監區,來到這裏半個月後,李海不穿囚服。惡警劉凱(中隊長)帶領六、七個犯人拳打腳踢,強行給李海穿上囚服。幾天後,他們想「轉化」李海,指使四個犯人看管,不讓出監舍的門,就連上廁所也得請示。

每天晚上,只有到12點後才能睡覺,早上五點之前就得起床,白天不讓休息,持續了一段時間就停下來了。農曆新年後一直想「轉化」李海,但他們都沒有得逞。

2004年3月10日左右,因李海堅持信仰、不向惡人妥協,他們把李海從四中隊轉到三中隊,又指使四個犯人把李海看起來,不讓睡覺。李海絕食抗議,第二天夜裏就讓睡覺了,第三天晚他們作罷後,李海才進食。

2004年10月14日晚11時,獄長王英傑和獄政科內管隊的人到監舍中翻李海的行李,因在行李中找到經文把李海關進禁閉室,讓他說出經文的來源,給上「大掛」一直到第二天9點左右。因上面的人來檢查,才把李海放了下來。

因李海一直絕食抗議,其家屬也努力營救,再加上身體的原因,在關禁閉15天後,李海被放出來了。

在非法關押期間,幾乎總是有人24小時貼身監視,不讓出監門。除接見和其它特殊情況外,一直被關在監舍,想曬曬太陽,都是很奢侈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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