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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聞桂傑自述受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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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八日】我叫聞桂傑,是黑龍江省佳木斯大法弟子,1997年10月27日得法,得法前,是一個滿腦子不好思想,滿身疾病的人;得法後,一身輕,成了一個真正的好人。

2000年4月的一天晚上,我和一個功友自己動手寫了「法輪大法好」的標語,往電線桿上貼,被惡人舉報,610和派出所惡警拿著槍把我和功友綁架到派出所,他們把我和功友分別關在兩個屋子裏,整個晚上不讓睡覺,還把公司的領導和家裏的親人叫來配合他們迫害,最後親人抵押了5000元保金,第二天早上才放我們倆回家。

從這以後,單位和公司領導隔三差五就把我們找去,今天讓你寫保證,明天不讓你煉。有一天,派出所和邪惡610陳躍東讓單位領導把我倆叫到公司談話,我倆不配合,最後單位領導到家去把我們找去。當時派出所和610的人都在場,他們逼著我愛人寫保證,不許我上北京,不許我發傳單,出門有事必須向他們請示,如果出現此類事情,罰家屬一萬元並下崗。

2000年12月17日,我和功友上北京證實大法,被北京警察把我倆推上警車,拉到天安門臨時兩個鐵籠子裏,在籠子外上來幾個惡警搜身,並讓功友把橫幅舉起來照像,功友堅決不配合他們,他們就連踢帶打把功友打倒在地。最後惡警把我倆的腰帶,鞋帶全部拿走,推進鐵籠子。

當時籠子裏已經關了70多名大法弟子,全國各地都有,惡警把我們關在鐵籠子裏整整一天,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不讓上廁所。

當天晚上5點多鐘,把我們用一輛警車拉到一個不知名的地方,讓我們站在走廊裏照像,按手印。後來又把我們拉到宣武區看守所,惡警讓我們蹲在球場上,不許說話,由幾個惡警組成幾組,拿著照片認人,把功友帶到樓上提審,當時我被十三室姓陳惡警帶到辦公室,後把我押到女監,這時已是半夜12點。

在女監走廊裏有一個女犯和一個女惡警連喊帶罵叫我一絲不掛搜身,搜完把我推到號裏,號裏沒有被子非常冷,我和幾個功友躺在板鋪上,枕著衛生紙,好不容易熬到天亮。

第二天早上,號長讓我刷屎桶,剛幹完活,姓陳的惡警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提外審,這次他的態度90度大轉彎,把我銬吊在走廊牆上,整整吊了一天。第二天,惡警陳××又把我叫去提審,他先問我說不說到底是哪裏來的,我不理他,他氣急敗壞的打我的耳光,還用手巾沾濕抽我的臉,把我打倒在地,就用涼水往我臉上揚,往衣服裏灌,邊打邊罵;還不解恨,就用大頭針扎我的臉,還用臘木桿打我的腳,把我的鞋扒下來扔到外面,用臘木桿按著我的脖子往牆上按壓,我幾乎快要窒息了。

打累了他又惡狠狠的說:不說天天這樣整你,關你三年。他還耍流氓,用手打我的乳房,用腳踹我的褲襠。迫害完了把我送監號,過了幾天惡警又把大法學員叫去照像,按手印,腳印。回到監號的走廊裏,有一個40多歲的姓苗的女惡警裝的偽善的說:「他們打你了吧,打壞了嗎?你到底是哪來的,何必受這個罪,你告訴我,我們不是一個單位的,我給你保密,叫你愛人來把你接回去,保證不讓你單位知道。」當時由於怕心,就告訴姓苗的我是佳木斯的,等了一個星期,一天早上,惡警把我叫去說單位來人接我了,我一聽姓苗的女惡警說話不算數,真叫單位來人了。這時我看見單位領導領著派出所和佳木斯姓陳的惡警來接我,他們辦好了手續,把我帶到駐京辦事處,他們怕我跑掉,給我戴上手銬,吃飯的時候也帶著。第二天早上買了北京到佳木斯的車票,把我押回佳木斯,在臥鋪上他們把我扣在上層,後來他們用兩個手銬把我扣起來,在車上姓陳惡警勸我說:「你寫個保證書,就叫你回家。」我說:「我也沒錯寫甚麼保證,我要能寫,就沒有必要到北京去了。」

2001年元旦早上8點多鐘,惡警們下車就把我關進了佳木斯看守所。九天後,我愛人通過關係,花了3千6百元錢請惡警吃飯,買煙。

我回到家後,在家呆了三個月,最後公司領導決定開除廠籍,留廠查看一年的處分,單位領導和我愛人受到警告,受到嚴重警告處分。我2001年12月的工資和全年獎金全部扣除。

2003年11月26日下午3點30分左右,我和親屬正在家裏聽師父講法帶,佳木斯前進分局惡警王化民領著一幫惡警闖進我家,王化民問我:「你現在煉的挺好吧。」我說:「還行。」他拿起師父的法像問我:「這是誰?」我說:「那是我師父」,他說:「這就夠了,你夠三年了。」

就這樣他們連找帶翻把講法帶和十幾份大法資料抄走作為所謂的證據把我帶到派出所,到了7點多鐘,他們把我領到樓下一進屋,我發現他們把另外一個功友也抓來了,把我們倆關在一起,派出所惡警夏志剛用手指著我倆叫罵。他們把我倆拉到佳木斯公安局,讓我們填拘留票,又一次把我送進看守所,在看守所呆了10多天。

這期間我愛人在外面找關係,借錢。開始說交1萬元錢就行,後來又說還得交1萬,一共花了2萬6千多元錢,把我買了回來。到家後,佳木斯610來電話催我愛人去交1千元保金,寫保證書,我愛人怕他們反悔,再把我抓回去,就照辦了,交了保金也不給任何收據。

回家後,我愛人多次找610和單位領導,要求上班,惡人們互相推托,他們說:「以後再說吧,因為她是勞動教養二年,以後能讓上班。」就這樣我被勞動教養二年,整整在家呆了9個月。

2004年6月,我們地區又有兩個女功友被佳木斯公安局惡警陳萬友,前進公安分局,王化民等人抓走,家屬分別花了2萬多元,才把功友放回來,兩個功友被非法關押了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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