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善之心化飛鴻──講真象信件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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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4月11日】
  • 就喬忠進和趙洪利被非法判重刑給遼寧省朝陽市雙塔區法院、檢察院的信

  • 正告伊春市金山屯區惡警及610惡人

  • 不給生命留下缺憾──給吉林省有關單位領導的一封信

  • 質問上海市勞教局長:將我們的親人送往河北高陽勞教所居心何在?

  • 就喬忠進和趙洪利被非法判重刑給遼寧省朝陽市雙塔區法院、檢察院的信

    雙塔區法院、檢察院:

    得知長期遭非法關押在吳家窪看守所的兩名法輪功學員喬忠進和趙洪利,近日已被判重刑,我們感到非常震驚和遺憾。在這裏,對於法輪功是甚麼,我們就不必細說了,因為鎮壓幾年來,法輪功學員堅忍、善良而又平和的行為表現,比較於中共媒體中那些充斥著血腥、恐怖的謊言宣傳,就已經足以讓世人明白這是怎麼一回事了──只要他還是一個會理性思考的人,他就會知道。中共建政五十多年來,在一次次的所謂政治運動中,無一不是以整人、殺人為目地,而達到這一目地的手段又無一不是靠謊言、暴力和煽動來完成的,對待法輪功也是如此。只不過與以往不同的是,這一次搞得更加的冠冕堂皇一些,因為這一次它披上了「法律」的外衣,也正因為有了「法律」這塊遮羞布,才使得這一次鎮壓變得比以往更加的大張旗鼓和肆無忌憚,更加的蠻不講理,整個的公檢法系統都被拖入了罪惡的泥沼!法律本應該主持的是公理和正義,但在中國,尤其在對待法輪功的問題上,法律成為了中國××黨迫害人民的工具。從這一次對兩名法輪功學員在久拖不決之後的又一次重判來看,我們來看一下你們所依據的到底是甚麼「法律」。

    首先,「法不溯及既往」是我國《刑法》的基本原則,即《刑法》對其頒布實施前的行為不具有調整功能。1999年10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止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頒行後,只是在形式上彌補了「罪刑法定」的空缺。而此後對絕大多數修煉法輪功的公民的刑罰則完全針對的是他們在《決定》頒行前的行為。

    其次,無論是在制定法國家裏,或者是海洋法係國家裏,刑法所「調整」的(我國的一貫叫法是「打擊」的)只能是人的行為而不能是人的思想或某一類人的身份,這也是全人類普遍的刑法文明成果。而事實上,許多修煉法輪功的公民卻是因為其具有法輪功人員的身份而被治罪,從這兩點上看,鎮壓法輪功的一開始,鎮壓者就已經違法在先了。

    再有,對絕大多數法輪功修煉者的刑罰及處罰千篇一律冠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至於是否有邪教組織可資被刑罰者利用、是否真的利用了邪教組織、是甚麼時間在甚麼地方如何利用了邪教組織、是否實施了破壞國家法律實施、如何破壞了國家法律實施等這些刑事判決中必須陳述的被罰者的罪狀幾乎是一律沒有,這根本無法保障刑罰及處罰的具體性及準確性,使公民處於一種毫無保障的危險之中。

    眾所周知,法輪功修煉者按照「真、善、忍」修煉,對國家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法輪功學員都是守法的好公民,「邪」字從何談起?法律又如何為「邪教」下的定義?其實,按照「邪教」的定義,中共才是地地道道的邪教。許多人都認為是國家把法輪功定為了×教,實事求是的說,根本就沒有。第一次將法輪功冠以「×教」二字的是江××個人,它在1999年10月25日接受法國《費加羅時報》的記者採訪時誣蔑法輪功就是×教。第二天,××黨的喉舌《人民日報》便發表了題為「法輪功就是×教」的社論進一步造謠誣蔑。《人民日報》的社論是法律嗎?不是。我們都記得若干年前的《人民日報》還發表過「將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進行到底」這樣的社論。「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進行到底了嗎?也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立法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何其他機構、個人均無立法權。既然有立法權的機構和法院都未對法輪功定性、定罪,那麼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江××和人民日報特約評論員均無特權對任何團體、個人定性定罪,它們稱法輪功是×教這一說法是非法的、是無效的。唯一的一次從形式上貌似立法定性的行為,是1999年10月30日由全國人大及常委會制定出的《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但這一「決定」的規定,從內容中看,根本就沒有認定和規定「法輪功」(「法輪大法」)是×教,更沒有規定對修煉法輪功人員處罰的內容。

    在鎮壓者所援引的全部法律依據中,僅有的明確提到「法輪功」字樣的兩個行政法規是1999年7月22日由民政部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關於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通告》,和公安部在同日頒布的「六不准」。但這兩個法規中所「取締」和「不准」的內容,從根本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規定的「公民有結社的自由」;「有集會、遊行、示威、言論、出版、信仰自由」的條款,所以是不能成立的,也是非法的。1999年12月3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的《刑法》第300條的實施細則,裏面雖然給出了邪教的六條定義,但細則裏從頭至尾也沒有「法輪功」三字。國家也從未通過任何法律的程序來認證法輪功到底符不符合這個細則中的「邪教」定義。顯然,江集團利用了許多老百姓不懂法律而玩了一個偷換概念的把戲:先用《人民日報》發一個「法輪功就是×教」的社論,再由人大通過所謂懲治教的實施細則,很多人就以為鎮壓法輪功已有了法律依據。

    那麼依據法律,嚴肅的說,直到今天,煉法輪功在中國也完全是合法的;而以「組織和利用『教』罪」將法輪功學員判刑則全然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從對法輪功學員喬忠進和趙洪利兩人案件的整個處理過程看,執法者也處處表現出了無視法律、執法犯法的行為。

    2004年4月3日,在對大法弟子進行大規模的抓捕過程中,龍城區公安分局政保科長黃殿相在喬忠進家綁架了四名大法弟子,黃殿相從喬忠進的身上翻出了330元錢,數完後說:「這回夠我們吃中午飯的了」。──他們到底是警察還是劫匪?喬忠進的老父親喬樹松,年逾古稀,身患糖尿病,走路都要拄拐,老人念兒心切,在老伴的攙扶下,曾先後5次從家來到朝陽市看守所,每次來回要坐5個多小時的車,苦苦哀求見兒子一面,看守所負責人不但不讓見,還威脅要把老兩口抓起來,把二位老人趕出門外,老父親在又氣又急之下,得了腦血栓,在醫院搶救了半個月,花去四千多元。趙洪利妻子沒有工作,在家帶著一個兩歲女兒時常以淚洗面,多次到看守所去探望趙洪利都未能如願,直至近日喬、趙二人被非法判刑後,他們的父母、妻子和兒女也仍然難見一面。我們不禁要問,這樣的不近人情甚至遠離人性的做法,又依據的是哪條「法律」?

    2004年底,國際中文媒體大紀元新聞網登出了一封中國著名律師高智晟致全國人大的公開信,他在信中陳訴,作為律師,他在近來一段時期多次收到各地有涉及法輪功人員被刑罰及勞動教養處罰遭遇的申訴及求助信函。在這過程中,他接觸和了解到,執法者執法犯法,剝奪了法輪功學員作為中國公民的合法權益。在信中高律師不禁痛心指問:法輪功人員是不是中國公民?是不是要受中國憲法保護?是不是享有中國公民權利?──在這場覆蓋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曠日持久的人權迫害中,整個中國司法界所表現出的助紂為虐和律師界的普遍噤聲,讓人們清楚的看到了「法律」在當今的中國,早已淪為當權者的奴婢和玩偶,而那些至今還在扮演著對善良的法輪功修煉群眾搞所謂判刑的戲中人哪,你們可否感受到你們從中失去的也早已不止是人的臉面和尊嚴?

    還是讓我們誠實一些吧,摘下這個騙人的幌子,看看「依法治罪」這張畫皮下掩蓋的都是些甚麼。從1999年7月20日江××利用××黨的名義鎮壓法輪功伊始,「610辦公室」就在這場鎮壓中扮演了一個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類似於納粹蓋世太保的全國性恐怖組織角色,它系統性地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據不完全統計,截止到2005年2月1日,通過民間途徑能夠傳出消息的已有1571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其中朝陽地區就有18人,他們分別是朝陽市的王立霞、於秀玲、李宏偉、甄玉傑、於利業;凌源的王樂、吳元、於秀春、李春榮、韓立國、季文、李文生、何桂華;建平的李廣珍、藺志平;北票的孫雪豔、楊景芝和王言慶。然而,這還不是現實的全部。據中共官方內部統計,早在2001年10月底,拘捕中的法輪功學員死亡人數就已經高達1600人,全國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勞教的人數超過10萬人,數千人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的摧殘,大批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各地「洗腦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所謂「執法人員」的毒打、體罰和經濟敲詐。朝陽市龍城區召都巴鄉法輪功學員李景華,2001年被馬三家勞教所折磨致精神失常,至今未癒;凌源法輪功學員杜衛峰年僅27歲就在朝陽市西大營子教養院被折磨致瘋,公安局卻反說其是「練法輪功所致」。

    在江××瘋狂推行的這場國家恐怖主義中,眾多法輪功學員被打死打傷、妻離子散、居無定所、流離失所,億萬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親朋好友和同事受到不同程度的株連與洗腦。江××一方面向世界承諾在中國減少酷刑折磨,效仿希特勒提供假象讓部份海外主流媒體記者參觀勞教所的「文明環境」,一方面中國的酷刑個案卻越來越多,尤其是在迫害法輪功群眾上更是不擇手段,使用酷刑至少達40種以上,使用對像中婦女和老人佔相當比例,令人髮指。如:連續多日剝奪睡眠;多根高壓電棍同時長時間電擊(其中包括放在大法弟子嘴裏放電,電擊胸部、腋下、乳房、陰部等等);形形色色的手銬、腳鐐、「煙桿銬」、「狼牙銬」、背銬;橡膠棍、狼牙棒、地牢、水牢、死人床、坐板;抽人的鞭子有皮的、銅絲擰成的、鋼筋條、荊條、全竹竿(帶刺)、上繩、鐵釘釘指甲縫、鐵鉗子擰肉、用鉗子拔指甲、蹲小號、坐鐵椅子、懲罰性灌食、用普通塑料管灌辣椒水、灌濃鹽水、灌大糞湯,冬天往頭上澆涼水、脫衣服在外面凍,數伏炎夏在太陽下曝曬;不讓大小便;連續半月不讓睡覺。注射和強迫大劑量服用破壞中樞神經藥物;超極限強度的電針摧殘,… …

    還不夠嗎?這一切的悲劇,江氏流氓集團卻妄圖用這自從一出台開始就違反國家憲法、違背社會公義、背叛天理良知,但卻被你們視為全部依據的那幾條所謂的「法律」來掩蓋。如果這一切通過善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的鮮血、苦難和生命所寫的事實還不能夠使你們良知猛醒,那就只有等待上蒼的評判了。「文革」的歷史正在重演,民族正在遭受劫難。最後我們要強調的是,任何人今天為魔難中的法輪功學員所提供的任何幫助,都將會為其自己的未來換得美好的福報。


    正告伊春市金山屯區惡警及610惡人

    孟憲華、崔玉中、肖靖宇:

    你們──伊春市金山屯區原610辦公室主任、現公安局副局長孟憲華、公安局局長崔玉中、公安局610主任肖靖宇,六年來作惡多端,積極地充當江氏集團的黑打手,是伊春市金山屯區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

    你們夥同不法人員,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無端騷擾,私闖民宅,無數次非法抄家、搜書、監控、跟蹤,竊聽私人電話,非法抓捕,關押酷刑折磨大法弟子,對法輪功學員高額罰款,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的錢財等等壞事幹絕。

    六年來,在你們的直接參與迫害下,有18位法輪功學員被判刑,有50多人次大法弟子被勞教,數人被送往伊春市洗腦班進行精神摧殘。法輪功學員路成林被迫害致死;鄭德加、石英華被迫害致瘋;付桂春被迫墮胎;大法弟子王新春被你們迫害得雙腳致殘,用膝蓋在地上爬行,殘廢得目不忍睹,你們都不放過他,繼續迫害。

    你們執法違法,橫行於世,你們的惡行已經被交給國際人權組織,無論時間長短,必將徹底追查清算。

    而且善惡有報是天理,做了壞了良心的事,人饒天都不饒!以下是金山屯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警遭報的事例,恐怕你們也有耳聞,這正是給你們敲了警鐘:

    金山屯區公安局原政保科惡警科長張興國,多年來直接參與迫害大法弟子,作惡多端。後張興國被緝拿,畏罪潛逃,現已被抓捕回來了,淪為階下囚。

    金山屯區公安局政保科惡警祁友,2002年6月在拘留所燒毀大法師父法像,大法弟子警告該惡警會遭報應,祁友不信。不久的2002年秋天,祁友的母親和外甥女被殺害。祁友一人謗法,禍及親人。

    女惡警王巍,2002年元月用熱水燙大法弟子王新春已凍成冰疙瘩的雙腳,致王新春雙腳燙死爛掉。2004年秋天王巍從摩托車摔下,胳臂摔折。如不停止作惡,將來必遭大惡報。

    法制科惡警科長姜景林,99年10月22日在非法綁架法輪功學員時誹謗大法,辱罵大法大師。2003年10月份姜景林得腦溢血,去哈爾濱醫治無效死亡。

    惡警張新不許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睡覺,還用釘子扎大法標語。2002年秋天,惡警張新患食道癌、肺癌,四十多天不吃不喝,死的很慘。

    迫害大法弟子必遭惡報。崔玉中、孟憲華、肖靖宇,奉勸你們:立即懸崖勒馬,放下屠刀,停止迫害大法弟子。你們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大法弟子無數雙雪亮的眼睛,在時時刻刻注視著觀察著,只要你們心中還能起善念,用真實的行為棄惡從善、痛改前非,從新做人,就能爭取早日從惡人榜上除名,同時給你們自己和親人留下美好的未來。

    伊春市大法弟子
    2005年4月3日


    不給生命留下缺憾──給吉林省有關單位領導的一封信

    省委財經辦各位主任並吉林省委、長春市委領導:

    你們好!

    兩年前,因煉法輪功,我與兩位同事陳靜、王瑋被長春市公安局警察綁架。後來我被送到長春市雙陽第三看守所,在那裏度過了人生中不平凡的70天。

    我兩次被非法搜身,關進了一個大約20米的監室。監室裏關了四、五十人。晚上睡覺一顛一倒側立著睡,擠得無法翻身;七、八個人合蓋一床被,被子又臊又臭。吃、住、大小便於一室,氣味難聞。每天白天被強制坐硬板,我的尾骨處都坐破了,疼痛難忍。出看守所時,我的體重只有40多公斤,整個人都脫相了。即使這樣,我還算不幸中的萬幸,沒被灌食和刑具伺候。而其他大法弟子所經歷的令人觸目驚心,有的被抓捕的警察酷刑折磨後,在看守所繼續遭迫害,有的甚至被迫害致死。這是我們坐在辦公室裏根本想像不到的,即使有關領導到現場視察,你也不會看到其真實的一面,罪惡都被掩蓋起來。我在看守所時就想,將來出去後,給你們寫信或面談一些情況,希望能引起你們的重視,免得犯歷史性錯誤。但由於種種原因,始終沒能如願。

    我們三人被抓後,陳靜、王瑋均遭長春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高朋及其手下毆打、酷刑折磨。陳靜生命垂危,後被送醫院搶救;王瑋被關進看守所。後來未經任何手續,長春市勞教委以「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將我和陳靜判勞動教養一年半;王瑋被勞教兩年。我被送勞教所時,因身體極度虛弱,勞教所拒收,我被改為「所外執行」。身體恢復後,我想通過正常的法律程序來解決這一不公正的判決,但投訴無門,律師說,上邊有精神,不許給法輪功辯護。

    在此期間,省委機關610鄭文衡兩次威脅我。第一次看見我時,他問我還煉不煉。我說煉。他說:你要不轉化,我還扒你一張皮;第二次是中午在機關食堂吃飯,他看到我後,問我身體好沒好。我問他:你要幹甚麼?他說:好了還給你送回勞教所。氣燄非常囂張。

    我過去在單位做過三屆黨委組織委員,工作上常和鄭文衡打交道,非常熟悉,但那一刻已看不到他善良的本性,只是一個完全受謊言欺騙而極端仇視修煉「真、善、忍」的人的暴力工具。後來他被機關工委的一個同事拽走。兩次威脅都有單位處長和同事在場。我知道這不僅僅是威脅,他能做得出來,我們被綁架,他是參與者之一。他多次到我們單位,「兩會「前就要強行把我們送轉化班。結果那天我們都沒上班。我上班後,單位黨委幹事王小明給鄭文衡打電話,說我上班了。鄭文衡找我談話,笑容可掬的說:現在沒事了,告訴他們都上班吧,甚至表示他也贊同「真、善、忍」。我相信了他,找到陳靜和王瑋,動員他們上班。上班後,都被綁架。

    我親身經歷了牢獄的魔難,深知那不僅僅是我一個人的痛苦承受,而是一個家族的苦難和悲痛。長春市公安警察為了找到我,將我丈夫的姪女騙到派出所,一個姓潘的警察當眾毆打她,脅迫她帶路;在我失去自由的日子裏,丈夫因著急上火,得了心臟病、高血壓,在警察送我去醫院檢查身體時,丈夫心臟病當場發作;女兒知道媽媽因做好人而被無理關押,心靈受到極大創傷,學業受到嚴重影響;兄弟姐妹更是十指連心,悲痛難忍,他們怕年近80的父母承受不了這種打擊,一直瞞著老人,到現在老人都不知道我曾被關進監獄。我回家後,長春市一有抓法輪功的消息,親戚朋友就打電話,看我是否安全,為我擔心受怕。

    在我人身安全再次受到威脅而又無法得到保障的情況下,為了免遭繼續迫害,我才決定投書聯合國人權組織,並幸運的得到了該組織的幫助,被營救到了瑞典。這使我深深的感受到世界這個大家庭中的正義和善良所在。

    1998年,經歷了一場生死未測的疾病考驗,觸發了我對生命意義的思考:人為甚麼要這樣生來死去,悲歡離合,生就意味著死,生命有何意義?我百思不得其解。在等待化驗結果的煎熬中,我切身的體悟到人生命的無常。過去看到誰得了癌症或參加追悼會的時候,也能意識到生命的短暫,物質財富生帶不來,死帶不去,也囑咐自己要看淡這一切,要珍惜生命。但一回到現實生活中,很快就又被繁雜的工作和生活沖淡了,陷入了一種說不清的機制中,渾渾噩噩,不能自拔。此時才真正感到人生就像一場夢,到頭來甚麼都不是你的,兩手空空,留下的只是遺憾,爭爭鬥鬥的,傷害了好多人。那時我不知我的生命進程還有多少,但我發自內心的想,如果上蒼還能給我時間,我一定從新活,去彌補我的過錯。

    1998年底我有幸走進了法輪大法,只看一遍《轉法輪》,腫瘤就變小,免於手術。其它疾病也都不治而癒,身體得到徹底康復。後來了解到,法輪功於1992年開始傳出,深受廣大煉功者的喜愛,曾榮獲北京東方健康博覽會邊緣科學進步獎。當年在我們省委禮堂還辦了一期講法班。國家體委調查結論:法輪功對社會對人民有百利而無一害。我當時還很高興國家體委向人民推薦了這麼好的功法。

    過去,我常有貪心,曾利用工作上的一些權力,貪佔過錢物。學大法後,主動對此進行了償還。我做到了公私分明,私人朋友吃飯,一律自己掏腰包。謝絕回扣,不吃請,不收禮品,工作照樣配合,贏得了廠家的高度評價。幾年來,在人手少、人員調動頻繁的情況下,我盡心盡力的工作,常常加班加點,和本部同事一起,為單位節省了大量的資料印刷費,彌補了單位辦公設備不足,並先後拿出15萬元為單位職工解決生活福利問題。後來我被安排做一般幹部的工作,我毫無怨言,兢兢業業,努力完成了領導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大法教我善待他人。過去我脾氣不好,常因小事和同事、家人爭吵,也冷落了公婆、哥嫂和小姑子。學大法後,我身體力行,主動承擔家務,五年來,只要我在家,幾乎沒讓丈夫做一頓飯。孝敬公婆,主動關心家人,一大家人從此和睦相處,其樂融融。中國打壓法輪功,小姑子擔心我的人身安全,背後和我丈夫說,能不能不煉。丈夫說了公道話:雞蛋裏挑骨頭都挑不出人家毛病,沒有理由不讓煉。

    其實我做的離大法要求的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境界相差甚遠,與同修比差距很大。但不管怎樣,我是在努力做一個好人,實踐證明這對家庭、對社會都是有益的。而我們國家卻因為那個共產黨的獨裁者不喜歡,就公然違背憲法,剝奪人的信仰自由,甚至栽贓陷害,把按「真、善、忍」行事的修煉人當壞人鎮壓,投進監獄。這怎麼能讓民眾信服呢?退一萬步說,即使法輪功修煉者有錯誤,也不能用酷刑折磨,這是明顯的犯罪啊!

    我被關進雙陽第三看守所時,裏邊已關押了一批大法弟子。她們每個人幾乎都遭到了警察的毆打或酷刑折磨。

    閆華偉,42歲,長春市業餘體校高級教師,2002年7月在街上電話亭打電話時,被苑大川及正陽派出所的十多名警察抓到正陽派出所遭捆綁、毆打、辱罵等。臉部被打變形,眼球被打斜。當日下午,綠園區公安分局的陳龍、苑大川同正陽派出所數名警察將閆華偉帶到綠園區公安分局院內一間小平房,前後兩次長時間施以「老虎凳」和「上大掛」(用手銬從背後銬雙手,再用繩子繫在手銬上,將被害人懸空吊起)酷刑。2005年3月21日 明慧網刊登了她的起訴書,迫害她的警察至今還逍遙法外。和閆華偉一起被綠園區公安分局警察用電棍、老虎凳、掰胳膊等酷刑折磨的還有省工學院大學生劉靜,26歲。她們都被判刑,現在還關在監獄裏。

    趙桂鳳,40多歲,汽車廠職工醫院醫生,被長春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高朋的手下用電棍、老虎凳、掰胳膊、棒子打等手段折磨,胳膊被打骨折。

    還有的女大法弟子在被警察毆打折磨過程中,遭警察侮辱、性騷擾。警察用電棍電女性的敏感部位或私處,有個大法弟子的乳頭被警察用電棍電掉。

    這些大法弟子被公安警察折磨後,關進看守所。看守所又雪上加霜,進一步迫害。

    據同監室的大法弟子介紹,在我關進看守所307室之前,有個叫支桂香的大法弟子,30多歲,被綠園區刑警大隊警察酷刑折磨,渾身是傷,疼痛難忍,晚上無法入睡,痛苦呻吟。同監的兩個牢頭帶領三、四個犯人將其拖進廁所,拿毛巾堵住嘴,又連掐帶擰。後來當班警察讓四個犯人把支桂香抬到小號,第二天早上犯人們醒來發現支桂香已死,死時嘴裏還塞著毛巾,犯人把毛巾拿出來時,毛巾上還有血。警察聽說當天上級部門的領導要來檢查工作,匆匆忙忙的讓犯人們把支桂香的屍體抬進地下室。

    在我關看守所不久,從其它監室調進來一個叫「永久甲」的大法弟子,50多歲,進來時,兩手兩腳被扣在一起,無法直立行走。她是2003年3月,被長春長久路派出所惡警綁架,關押到長春市第三看守所的,因她一直未透露自己的姓名,所以在「三所」被稱為「永久甲」。因絕食,看守所將她送到小號,上上腳鐐,給她灌食。她和我說:警察是在禍害人,開始還灌熟玉米麵,後來就灌鹽水、灌生玉米麵,灌花椒麵、辣椒麵。幾日後,她被調到其它號裏。5月一天,幾名在押人員去小號給她灌食但沒見她回來。後來知道,她在「三所」灌食中死去。她叫李淑芹,54歲。在「三所」就這樣被殘害而死。

    各位領導,誰人沒有家庭,誰人沒有父母、妻子兒女、兄弟姐妹,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寶貴的。那些遭受無辜迫害的家庭有多麼的痛苦,特別是那些妻離子散、失去生命的家庭,辛酸血淚啊!只有親身經歷過,才刻骨銘心。如果這一切是因為領導的失職或為了一己私利而助紂為虐造成的,你的良心會安寧嗎?迫害修煉人的罪是任何生命都承擔不起的,罪大的將殃及子孫後代啊!我知道,有一些人是受「無神論」宣傳和教育的影響,形成了固有的觀念,接受不了神、佛、修煉之事。再加上媒體的欺騙宣傳,就認為法輪功搞迷信。但不管怎樣,你得讓人說話,你看看法輪功修煉者到底在幹甚麼?起碼應該知道按「真、善、忍」做人是對的。

    遺憾的是,現在那些行兇做惡的警察還在公安隊伍裏,還在迫害大法弟子。我丈夫最近三天兩頭遭高朋等警察的騷擾。有的警察說是因為我寫文章說省裏的一些事和發表聲明退黨,想了解我是怎麼出國的。我不知道這是省、市領導的意圖,還是因為我在網上揭露610和警察的不法行為而為,作為一個修煉人,我不能有意說謊,你不迫害我們,我們也不會去講真象。講真象的目地是制止迫害,救度被謊言欺騙的世人,對行惡者也有好處,讓他們停止犯罪,也許他們的生命還可以有未來。至於退黨,早在我被非法關押時,單位領導就派人到監獄讓我退黨了。從那時起我就沒交黨費,單位也早已發文宣布我退黨了。只是在看了大紀元發表的「九評共產黨」和「鄭重聲明」後,認清了發表聲明主動「抹去獸的印記」的玄機和意義,是對自己在被黨文化欺騙的情況下,曾經寫過的入隊、入團、入黨申請和思想彙報等的徹底否定,也是自己親身見證了大法的威德,親身經歷了被共產黨的迫害後,做出的良心選擇。

    我們師父在《向世間轉輪》中說:「正法中我不計一切眾生過往之過,只見眾生在正法中對大法的態度。也就是說,不管甚麼生命,在歷史上有多大的錯與罪,只要不對正法起負面作用,我都可以善解他(它)們,同時消去他(它)們的罪業。」「當人類這一幕開始的時候,是不會再有機會給人了。大法弟子在講真象中已經充份的給過了人機會,歷史的今天人一定得選擇生命未來的路,聽與不聽也是人在選擇未來。」這是我們師父對人最大的慈悲和救度了。你信也好,不信也好,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思考。國家主席可以在一夜之間被打成「叛徒、內奸、工賊」,但法輪大法沒有被打倒,在全世界廣為洪傳,獲各種褒獎1000多項,而且鎮壓首惡已經被多國起訴。歷史上很多預言家都談到這一時期地球將發生巨變,人類正處於世紀交替之前,人選擇甚麼也是一個生命的機緣。修煉人沒有敵人,幾年來,大法弟子忍辱負重,苦口婆心的講真象,就是想讓每個生命都有一個好的未來。

    我把自己的經歷和體會告訴你們,也是想和你們結善緣,不想給生命留下缺憾。其實每一次提起往事,我都是在揭過去的傷疤,我都會流淚,但即使這樣,我還是想告訴你們: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善待大法得福報。所以,不管是領導意圖也好,警察個人所為也好,我想這封信也向你們基本說清了我想向你們說的一切。在此,也真誠的希望你們能給自己和家人的生命選擇一個好的歸宿。

    赫秀蘭


    質問上海市勞教局長:將我們的親人送往河北高陽勞教所居心何在?

    上海市勞教局長,

    我們是你管理下的上海某女子勞教所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的親屬,我們的親人因為不願意配合上海公安局說假話,而失去了自由,導致一家無法團聚。我們本來已悲痛欲絕了,然而幾個月前不法人員又把他們劫持到河北高陽勞教所。當我們正在為會見聯繫不便而不安的同時,卻又一次又一次的從不同渠道聽到和證實著高陽勞教所的種種劣行,我們一次又一次的被震驚,因此而終日為我們的親人擔心和恐懼,萬般無奈最後不得不質問局長先生:將我們的親人送往高陽魔窟,你居心何在?

    首先我們向局長質問的是,你為何讓我們的親人終日生活在酷刑的恐懼中?河北高陽勞教所折磨法輪功學員的酷刑之多,之普遍,之隨意令我們驚詫不已,幾乎每個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都曾遭受了摧殘,女幹警打罵、電擊女學員,而且經常用電棍電她們的陰部、胸部;僅最近半年多來,就手搖電話電、警棍、書本打臉、拳打腳踢、流氓性的強迫灌食,折磨了十幾名男女法輪功學員。難道這就是你口口聲聲講的教育、感化挽救嗎?

    其次我們向局長質問:使我們的親人終日生活在耳目污濁中,你居心何在?高陽勞教所女子大隊(也就是迫害法輪功大隊)大隊長楊澤民流氓成性,威逼利誘,半數的女幹警與之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有許多人因此發生了心靈扭曲,有的如中隊指導員趙媛等主動充當皮條客,要別的女警主動委身與他,有兩位女幹警因為楊爭風吃醋,竟當著眾多女法輪功學員而大打出手。這些惡警們終日污言濁語,這必將使我們的親人身體健康、精神方面遭到不同程度的打擊。你有居心何在?煉功使她們獲得了健康,而你們不法人員卻以「擾亂社會秩序」的名義非法拘禁了她們,剝奪了她們選擇健康的權利,而且高陽勞教所內警察因怕她們交流怎樣做好人,竟連下樓出班活動都幾乎看著,不讓上廁所,這樣下去健康何在?她們每月180元的伙食費卻吃著菜湯,油星難見,又如何保證身體健康?這也算挽救嗎?錢又跑哪兒去了?

    最後我想質問局長大人:你放任上述行為發生,正義良知何在?法律尊嚴何在?上海勞教局的人講你們也經常上網,所以你們應該知道那裏的罪行,知道它們竟為了恐嚇法輪功學員,當眾折磨人,更曾於去年11月份當眾用手搖電話折磨一男學員,又用繩子勒了他五次,次次深入肉見血,聽說那本來是用來對付清華的一男碩士生的,被那逃跑未遂的男學員趕上了,成了替罪羊。不知道這種流氓行為會不會發生在我們的親人身上?

    我們不僅希望你幫助我們的親人脫離高陽魔窟,而且希望你能幫助制止那裏對信仰「真、善、忍」群眾的迫害,不要讓他們再次因為煉功而失去自由,身心備受摧殘,這也算你做的一點好事吧。這樣你才算一個有正義的人,才能對得起國人。願你早日成為結束這場人間浩劫的正義力量中的一員,讓家家戶戶因為修煉「真善忍」像迫害前那般和諧幸福,而不是像我們一樣終日生活在傷痛與不安中。謝謝!

    上海市部份法輪功學員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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