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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少年自殺與四少年殺人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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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1月18日】孩子是社會的未來和希望。對孩子的呵護,是人性最自然的流露;孩子的道德培育,關係到國家與民族的未來。但是,最近看到有關國內青少年的兩則消息後,心生莫大悲哀。

一則是11月13日《明慧網》報導一名13歲小女孩,因為父母雙亡,又遭到小朋友們歧視與孤立,終於難以承受心理上的壓力,遂喝農藥自殺(慶幸她喝下去的是假農藥而沒有大礙)。而她身邊的人們,雖然知道她喝下了100毫升農藥,但是卻沒人理睬,只因她母親修煉法輪功、並在「洗腦班」裏拒絕放棄信仰修煉「真善忍」而慘遭迫害,死於2002年正月初二。這是重慶江津市中學生李清清的遭遇。

13歲的李清清,本來應該充滿歡樂與幻想,早晚圍著媽媽撒嬌,課間拉著小夥伴蹦蹦跳跳。但是,在江澤民「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政策下,她修煉法輪功的媽媽,在被反覆敲詐、勞教和強制洗腦之後慘死了。

作為孤兒,在具有五千年文明的國度裏,按理說,街坊鄰居、師長同學必定抱同情之心;雖不奢望人人呵護有加,也不致促其小小年齡就絕望輕生。但是,人們在她喝下100毫升農藥後,竟然無人施以援手!

人性,對無辜的孩子最應該自然流露的本性,在全面詆毀法輪功及其提倡的「真善忍」修煉原則的環境中,消失了!

問題是,這不僅是小清清個人的悲劇!截至2004年11月16日,已被確認被害的法輪功學員已達1122人,所透露的遺孤已經超過100人,並還在不斷增加。在江澤民發起的對法輪功的滅絕運動中,還有多少類似於李清清這樣的慘劇?又「造就」了多少視別人生命如草芥的人呢?

更嚴重的是,這是全中國人的悲劇!在60多個國家鼓勵民眾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並強身健體的時候,在她的發源地中國,卻在全面詆毀「真善忍」、把教人珍惜生命、善待他人、忍受困苦去努力做好人的功法誣蔑為×教。在「做好人遭殃」的環境裏,人們能期待孩子們甚麼呢?2004年11月14日國內媒體的一篇報導,似乎對此做出了回答。

4個18歲以下的少年,自恃18歲以下殺人不償命,設計綁架並殺害一中學生,之後向其父母勒索巨額贖金。在法庭上,當4個罪犯聽到法官判處他們無期及有期徒刑時,竟然相視而笑,慶幸逃過死刑。這是2004年11月11日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一間法庭上的一幕。

小小年紀,他們沒有小清清痛失雙親的經歷,也沒有被人歧視的孤苦,而且他們還熟悉法律條文。但是他們卻據此「找到」了逃避死刑的「竅門」,窮凶極欲,殺人勒索,並在依法逃脫死刑時相時而笑!如此令人心寒!難怪宣判法官表示:「值得整個社會的警醒、深思。」

深思甚麼呢?對於孤立、歧視李清清的小夥伴,對於知道她喝下農藥卻無動於衷的成年人,別人的生命到底有多大分量?而這些人,在追求利益和慾望時,將如何對待別人?這其中,對「真善忍」的詆毀,到底起了甚麼作用?

如果把道德當作人之所以為人的根本,任何人都不難看出,重慶李清清的喝農藥沒人理睬,與北京4名殺人少年的法庭發笑,具有本質的聯繫:前者是江澤民集團詆毀「真善忍」、迫害法輪功的直接結果,後者則是由此加劇社會倫理道德的全面崩潰在青少年身上的必然反映。

如果不消除人們對法輪功的仇恨和不解,如果任由迫害繼續進行,李清清的悲劇就難以避免,而殺人少年法庭發笑這種另類悲劇也無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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