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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裁暴政的工具──行將滅亡的勞動教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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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1月11日】勞動教養制度是前蘇聯××黨人的首創。所謂教養,就是不走司法審判程序,不重證據,即思想入罪。它是獨立於憲法、法律之外的一種邪惡專制產物。前蘇聯獨裁者斯大林是這一產物的發明者,此制度專門用來打擊、鎮壓不同政見者,即體現其「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專制殘暴,對有不同的思想 、主見者採取肉體上、精神上、物質上摧殘消滅,採取的手段有體罰、酷刑、洗腦等,目的是要把人的思想「高度統一」,以達到獨裁者為所欲為的邪惡目的。

60年代,中共引進了勞動教養制度。全盤接受學習斯大林殘暴專制經驗。這個制度從誕生的那一天起,就是人間最邪惡的侵犯人權的制度,在全世界只有前蘇聯和中國有這種制度,是獨裁者用來維護其集權專制的工具。這裏邊集人類酷刑之大全:拷打、上吊、老虎凳、裝鐵籠、注射精神藥物、強姦、冰凍、火烤,應有盡有,是人間的活地獄。前蘇已解體,不再有這種制度,於是教養制度就成為了「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制」。歷史證明,它是侵犯人權的典型制度,遭到全世界的抵制和聲討,臭名昭著,卻成了中國獨裁者的傳家之寶。

80年代初,全國各省市大規模地建立了教養院,在人員、裝備、場地等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資金。以漏洞百出的「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為依據,推行所謂的「教育、感化、挽救」的六字方針,「把不夠刑事處罰的、有輕微危害社會行為的」人作為打擊對像。那麼,這個打擊對像由誰來認定呢?在具體實踐中,由公安機關的派出所上報至分局的法制科來審批,不需要檢察機關的介入,不需要法庭的審理,程序極為簡單。從派出所報到分局審批,只需幾分鐘時間,就可以完成。公安機關每送一名「勞教」,教養院就會給幾十元至上百元的回扣。由於教養制度從建立開始,就與國家現行的憲法、法律制度相抵觸,被眾多的有識之士視為非法存在而無法披上合法的外衣。

幾十年來「勞教」制度滋生了司法腐敗,扭曲了人的道德、良心。公安機關為求政績,以審批勞教人員的人數多少作為衡量依據,造成了大量的冤假錯案。同樣一件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行為,就可做出如下裁定:警告、罰款、拘留、勞教一年至三年。上述決定的做出,完全憑個人喜好,隨意性很強。例如,1983年全國「嚴打」鬥爭,數以千計的人被勞動教養:某些老上訪戶被視為擾亂政府「辦公秩序」 被教養;某些不滿社會黑暗、敢說真話的人,被視為「誹謗」被教養;某些有婚外情問題的人,被視為賣淫嫖娼,雙雙被教養;某些為維持生計、做小生意的人,被視為投機倒把被教養┉┉凡此種種,不勝枚舉。

那麼,教養院又是怎樣「教育、感化、挽救」這些人的呢?那就是「棒子燉肉」的棍棒政策。新進來的被勞教人員首先受到的就是「殺威棒」,然後把「認罪服法、有悔過表現」作為是否服從管理的準則。沒有經過法庭審判、認定有罪的人,何罪之有呢?對被勞教處罰持有異議者,實行慘無人道的酷刑摧殘,被視為「難以改造分子」 和「抗拒改造分子」加以精神及肉體的折磨,直至達到所謂的「服從管理、認罪服法」為止。83年的嚴打鬥爭,對上述人員實行註銷城市戶口、發送邊疆勞動改造。由於勞動教養制度本身就建立在邪惡獨裁的基礎上,所造成的社會影響力之壞是巨大的,激發了社會的不穩定因素,人們的各種權利得不到保障,人人自危,在巨大壓力面前,不敢表達自己的真實思想。在教養場所,每年被打死、打殘及用自殺、自殘來抗爭的人數是令人震驚的,無怪某些勞教警察說:「每年死幾個人,太正常了,上面給非正常死亡指標。用不著擔心害怕。」

可悲又可笑的是,大連勞動教養院為邀功請賞,每年上報的「改好率」竟高達98%,但事實是,「二進宮」、「三進宮」人員成倍回流,佔勞教比例的70%,他們自己都說:「從教養院出去的,沒有一個變好的,反而更壞了。」

從建立以來,教養院就是站在反人類、反人權的基礎上,危害著社會。公道自在人心,一大批有良知的勞教警察以各種方式在抵制著。僅以大連勞動教養院為例,自89年至93年短短幾年間,通過各種方式離開教養院的警察達70餘人。一位離開教養院的警察回想以前的經歷,仍然不堪回首:「我們隊的張××以打勞教人員狠而聞名。有一次,我看見他連搧了一個勞教人員二、三十個耳光,被領導稱為工作能力強,意思是讓我們向他效仿,一時間,搧打耳光像搞比賽一樣……」說到這裏,這位警察仍痛心疾首、愧疚不已。

由於勞動教養的強制殘暴性及中共一貫實行的整人手段,使惡人得以更加猖獗。這一次江xx、羅幹等人為迫害法輪功,就使用了這個工具,明確規定要「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搞垮、名譽上搞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殘暴手段,亙古未有,前所未聞。截止目前,已有上千名信仰「真善忍」的人被迫害致死,數以萬計的法輪功修煉者在邪惡的勞動教養所遭受酷刑折磨、精神摧殘,無數的人流離失所……。

目前大陸各地勞教所針對法輪功學員使用的暴力迫害,除「家常便飯」的毆打外,還有電棍、形形色色的手銬、腳鐐、背銬、紮鐐子(手腳銬在一起、不能行走、吃飯、上廁所都不能)、「煙桿銬」、「狼牙銬」;地牢、水牢、大糞池、死人床、坐板、蹲小號、坐鐵椅子、坐老虎凳、超長時間軍蹲;上繩、鐵釘釘指甲縫、鐵鉗子擰肉、用鉗子拔指甲、用針扎十指、鼻子點濃酸;對絕食抗議者進行懲罰性灌食、故意將灌食用的膠管從鼻腔插入進行折磨、用普通塑料管灌辣椒水、灌摻入少量水的大鹽、灌刺激性藥物、灌大糞湯;冬天往頭上澆涼水、脫衣服在外面凍,數伏炎夏在太陽下曝曬;不讓大小便;性侮辱、把婦女關入男牢作為懲罰、強迫懷孕婦女流產、強姦;關入精神病院或戒毒所、注射和強迫大劑量服用破壞中樞神經藥物、超極限強度的電針摧殘;用減刑等為誘餌利用刑事犯和叛徒虐待大法弟子等等至少五十種以上。

據不完全統計,1999年7.20以來的四年多中,通過民間途徑能夠傳出消息的已有816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據明慧網2003年11月10日為止的消息,死亡案例高發地區依次為黑龍江、吉林、山東、遼寧、河北、湖北、四川省。在被迫害致死者中,婦女約佔52.9%,50-80歲的老人約佔30.1%。然而,這還不是現實的全部。據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內部統計,拘捕中的法輪功學員死亡人數已經高達1600人,全國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勞教的人數超過10萬人。

勞動教養制度的建立,從一開始就註定了它的邪惡發展取向;四年來大陸各地勞教所在迫害法輪功中所扮演的地獄角色,註定了中國勞教制度必將徹底消亡;而人心法庭和道義法庭,已經為勞教制度做出了最後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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