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6月25日晚,我到四分隊去洗澡,因為七大隊長期缺水,故我們每天只能下樓去洗。而洗漱室只有五個水管,另有四個淋浴頭,而一個分隊有二三十人,第一次是一個分隊一個分隊洗,還要定時間,故洗澡都是搶著洗,那天我下去時看水管都已擠滿了人,而外邊淋浴被人擰倒,因為只有擰倒時,才時斷時續有點水,不擰倒一點水都沒有,因為水壓不夠,我就在淋浴蹲著洗,這時值班室一個叫胡義的走過來,說怎麼都把管擰倒了,都扶起來。我就扶起我正在洗的淋浴頭。洗完澡我上樓回班後在床邊地上坐下,約九點時,那個胡義帶著新班班長陳勝強走進來,胡義往我這一指說就是他,陳勝強上來就是一腿踹在我左胸口中,又照我頭上一拳,我被打懞了,這時我身邊的李三元說不要打人。胡義又指著王敬福說還有他,陳勝強過去一拳把王敬福打倒,上去用膝蓋和肘,打王敬福的胸,背。打了一會才停下來,我想我沒有把淋浴頭弄壞,是他們故意誣陷,而且這時班長陳國華和幾個信息員已透話,再要是煉功就要打人了。我想了想就跟王敬福講,要跟隊長講清這事,並且他們打人是不對的。應制止他們,這段時間他們已經開始打法輪功學員了。
第二天早上,我讓王敬福先去向隊長談昨晚打人這件事,由於班長和信息員講幹部不准我再找他們,因為我常提出要講理、講法。王敬福去找到張培雄講了昨晚被冤打之事。王敬福回來後我問他談得怎麼樣了。他說他去向張培雄講了,張問還有誰被打了,我說還有張偉傑,張培雄說打得好。到早上開完飯,張培雄開了個大會,在大會上他主要講昨天有人把淋浴頭擰倒了,值班室的人打了他們,打得好,該打,還要罰他們款,十倍地罰。我想一個堂堂國家管教幹部,七大隊隊長竟不分青紅皂白就武斷下結論,並且提倡打人。我就去找了謝教導員,他同意去調查,並也表示打人肯定不對。但到了下午並沒有答覆,只是陳勝強來問我說:"你告我打你誰看見了。我知道全班除法輪功學員外,沒有人敢做證。因為陳勝強是大隊長左燕傑的關係。且打人是幹部都說打得,誰還敢出來做證。我在晚飯時又找了謝教導員,他說不用罰款了,但我提出處理打人的事,他沒有表態,我說我現在吃東西、喝水時左肋都疼。
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我於第三天(6月27日)早餐開始絕食抗議,到了下午分隊長吳洪濤找我說讓我先吃飯,他們再來考慮。我說我要等到大隊把打人的事處理了,我現在吃東西喝水都困難。我希望儘早聽到處理意見。當時沒有結果。到了晚上是管教幹事姚群值班,大約八點,輪到四班去洗澡,我被留在班上,過了一會,班長陳國華帶著班上幾個信息員,杜春,田俊一共七八個人進來,並搬進一個板凳,然後他們把我拉下來按到板凳上開始灌食。姚群在一邊指揮,我的嘴裏被他們用湯匙和牙刷搗亂了。身上被他們抓得青一塊、紫一塊的。灌完後,他們又把我拉去車間勞動。我拒絕勞動。那時天氣已開始變熱。我身體很虛弱了。
從6月26日早上,七大隊全體法輪功學員集體抗議七大隊這種迫害人的作法。在這種情況下七大隊開始作出反應,到中午開飯時,張培雄把我叫到他辦公室,假裝問了一下經過,我說了一遍。他說:法輪功學員不會破壞公物,肯定他們搞錯了。我說那淋浴頭因水壓低一直有人擰下來,我看到後一般都給還原好。我問他處理這事結果,他說讓陳勝強寫檢討,看我沒有甚麼表示,就去拿檢討,並說這裏對喝酒,賭博,打架都要處理。我加一句:對打人也要處理。他不回答打人的事,但他看我還不同意,才說準備罰陳勝強200分,(按理200分就是加2天期),我同意了,他說那希望你去吃飯。我說甚麼時候處理。張培雄當時出門叫人寫了罰分通知。
然而這件事並沒有完,到了八月,陳勝強解教時,卻被提前五天釋放,理由是陳勝強打人有功,大隊長左燕傑獎勵他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