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寧市咸安區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長金良雄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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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日】據悉,二零二六年四月八日,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副局長金良雄,因涉嫌嚴重違法,主動投案,被查。

金良雄,男,二零一九年九月至二零二二年四月任咸安區科經局黨組成員,參與實地調研;二零二二年四月至二零二四年四月任咸安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副局長,參與科技合作洽談;二零二四年四月至二零二六年四月任咸安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參與產學研合作;二零二六年四月八日被查落馬。

據查,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的職責很多,其中監督促進綜合治理辦公室、信息化發展股、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鐵塔公司的發展。這與組建「綜合治理中心」平台、監控、封鎖網絡包括電腦上網和手機實名制密切相關。

「綜合治理中心」平台參與迫害法輪功,近年來的主要手段:實行手機實名制,這是封鎖大法弟子用手機講真相救人的主要手段;監控封鎖網絡,這是干擾大法弟子及世人上明慧網獲得真相的主要手段,尤其是近兩年更是如此。所有這些都是在阻礙大法弟子救人的犯罪行為。所有這些犯罪事實,其背後都有金良雄的黑手在起作用。

以下是金良雄或尤其導致的部份犯罪事實:

◎多年來,咸寧市咸安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打著「崇尚科學,反對邪教」為名,在單位、學校、鄉村、城鎮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的惡毒抹黑、誹謗、誣蔑法輪功及其創始人,毒害世人,欺騙世人,阻礙世人得到法輪大法的救度。

◎近幾年來,咸寧市咸安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副局長金良雄對促進組建「綜合治理中心」平台起著重要的作用。借助國際互聯網,加進現代電子科技元素,進而組建了「綜合治理中心」平台,花巨金在市、縣、鄉、鎮、村都組建了「綜合治理中心」,國際互聯網將其連接在一起,融公安、綜治、政務三套系統於一體,咸安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副局長金良雄從中協調配合整合,形成了一套多級聯防治理體系。目前,咸寧市迫害法輪功的主要手段都是以這個平台為依托的,很多罪惡都是依靠這個實施的。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二日上午九點左右,咸安區派出所所長程海林(已遭惡報被查)和警察余希光、咸寧市公安局王姓隊長和余姓警察,與咸安區公安局警察,還有咸安區三元社區一個人和一個網格員,共八個人來到法輪功學員程細慶(女,七十二歲)的家。她的家中只有她的老伴一人在家裏。

一個高個子人說自己是「王隊長」,將工作證在程細慶的老伴面前晃了一下,也沒讓人看清楚,就收起來了。接著,他讓程細慶的老伴在梳妝台那坐著,虛情假意的問長問短,另有三個人在家翻箱倒櫃,非法抄家四個多小時。家中的所有與大法相關的東西,師父法像、四十九本大法書、四本《轉法輪》書籍、一本手抄《轉法輪》和沒抄完剩下的六十頁紙、師父早期講法磁帶、師父講法光盤、真相日曆、一些貼的福畫被抄走。安裝的新唐人大鍋也被拆走了;還有手機、電話本,一些手寫紙條等一些私人物品,全部被搶走了。

當天上午十點多鐘,程細慶從街上買菜回來,走到樓房前,被三個人攔住,不讓上樓。大約十一點左右,程細慶說:「我要把買的菜送回家,再到社區交談。」三元社區辦公室就在程細慶家居住的附近。一個光頭的男人,將她手中的菜接過來,送到樓上她的家裏。另兩個人就誘騙程細慶走到社區。程細慶此時還不知道那些人在她家非法抄家,就被騙到社區。

一到社區,就有一個人給程細慶倒了一杯茶,接著坐下,所長程海林和余希光開始糾纏她並做筆錄,還拿出一個約一方寸的小東西。程細慶說:「你這東西是錄像、錄音的,你這是侵犯人權,違反《憲法》第三十三條至三十九條。」程細慶看那個做筆錄的一直寫著甚麼,她不說話,他也在那寫。幾個小時後,寫完了,要程細慶簽字。程細慶說:「中國十五億人口,人人簽字,我就簽,你們是甚麼目的?你們不吃飯,我要回家了。」說著,程細慶自己回家了。回家後,才知道自己的大法書全部沒了,她急著哭,想去要回來。剛準備出門,區公安局三人返到程細慶的家中,讓程細慶簽字。程細慶說不簽,王姓隊長要程細慶的老伴簽字。程細慶一手將紙拿到手,那個光頭的人接過去,說:「不簽算了。」接著,他們就走了。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由咸寧市政法委主辦,咸寧市公安局、咸寧市網信辦、咸寧市團委、咸寧市婦聯、咸寧市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咸安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咸寧市教育局、咸安區公安局、咸安區政法委、《咸寧日報》社、咸寧市廣播電視台協辦,舉辦咸寧市「反邪教警示教育進鄉村」主題活動,採用展板、條幅、宣傳冊、現場簽名、會議背景牆簽名反邪教等方式,直接誣蔑法輪功,欺騙世人,毒害世人。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早上七時,咸安區大面積綁架多個法輪功學員,包括羅桃英、皮和仙、王立新、程細慶、朱早先、唐樹敏、陳新春、王蘭英、周漢明、陳巧雲、程衛平、張為卿,等等,都是被咸安區「綜合治理中心」平台非法跟蹤、監視、蹲坑很長時間,後被國保大隊長章海斌、閔劍等人綁架的,他們調動全區各派出所男女工作人員,按黑名單分別到這些法輪功學員家中,先將法輪功學員綁架到派出所,然後在家中無主人在場的情況下,派人到法輪功學員家中非法抄家,將法輪功學員家中所有的大法書籍、師父法像和相關學習資料全部入室搶劫走了。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在咸安區打工的嘉魚縣法輪功學員何桂紅(女,當時五十多歲),因為被咸安區「綜合治理中心」平台非法跟蹤、監視、蹲坑,被咸安區國保大隊章海兵、閔劍等綁架、非法抄家,她被非法關押到咸寧市第一看守所陷害,警察不准她家人探視,二零二五年三月她被咸安區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誣判三年七個月。她依法上訴後被非法駁回,後被送到武漢女子監獄遭迫害。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早上七時,咸安區法輪功學員程衛平(女,當時五十多歲)因為被咸安區「綜合治理中心」平台非法跟蹤、監視、蹲坑,被咸安區國保大隊長章海兵、副隊長閔劍操控的人員綁架到咸寧市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日,同年五月六日被非法轉入刑事拘留,同年五月十七日被咸安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四年十二月被咸安區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誣判三年,非法審判的是審判長劉英,審判員羅婉,書記員劉倩婷。判決書書號(2024)鄂1202刑初487號。程衛平不服判決依法上訴,咸寧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七日被送到武漢女子監獄。

(責任編輯:唐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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