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城法院這種敷衍了事、違反法律程序的做法,連律師都瞠目結舌。有位在場人員憋不住,評價了一句:「真想不到,阿城法院審案竟然如此荒唐!」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哈爾濱市公安局出動大批警力,綁架了阿城區、雙城區二十多位法輪功學員。事後,阿城區公安分局將石左生、李洪梅、陳秀梅、劉淑珍四人強行並案,構陷至阿城檢察院,後構陷至阿城區法院。劉淑珍等四人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遭哈爾濱市阿城區法院第一次非法庭審。
按照規定,視頻開庭必須經過當事人同意。但是現在在當事人及律師都強烈反對的情況下,法院仍然強行這種方式,這是對法輪功學員的又一種變相迫害,讓法輪功學員在被非法關押的情況下,通過法律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利的機會變得很少。
強制視頻開庭、形像模糊、聲音不清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9點到11點半,四名法輪功學員石左生、李洪梅、陳秀梅、劉淑珍在看守所審訊室裏,被強制戴著手銬,通過視頻軟件與阿城法院審判庭連線,被非法視頻開庭。四名當事人知道視頻開庭效果不好,之前多次拒絕視頻開庭,要求線下開庭。法院置當事人合理訴求於不顧,強行視頻開庭。
其中一名當事人,李洪梅反對視頻開庭,拒絕被提審,沒有露面。其餘三名當事人通過話筒傳話,網絡連線,全身形像出現在法院的庭審屏幕上。屏幕大約電視機屏幕大小,最近的屏幕離律師2米多遠,最遠的屏幕距離律師5米多遠,由於傳輸質量問題,整個人看不清楚,形像模糊。家屬只能看個大概的人影,不能清晰的看清當事人的形像。
大家都知道,手機通話,說話雙方嘴都得對著話筒,偏離了位置就可能聽不清。看守所明顯沒有認真調試話筒的位置,僅僅給了每個當事人面前放一個話筒,至於效果如何就不再考慮了。話筒位置沒有調試好,軟件傳輸質量不行,背景有時還有噪音,各種因素加在一起,整個庭審過程雙方對話效果一塌糊塗。
看守所聊天聲的餘音環繞著整個法庭
從法庭這邊的效果來看:在場家屬都表示很多時候聽不清。特別是當事人石左生離話筒較遠,傳輸過來的話就是嘰裏咕嚕的聲音,說的甚麼內容法庭上的家屬都表示不明白。還有的當事人說話法院這邊偶爾能聽清,比如第一句聽清了,第二句就嗡嗡的,聽不清。第三句又聽清了。但是這種斷斷續續的表達,讓律師很難明白當事人具體想表達甚麼意思。
剛開始庭審的時候,有的當事人律師與家屬辯護人還能連猜帶蒙明白某個當事人說話的一些意思,大多數時候因為聽不清,猜也猜不出來,到庭審中後期,看守所審訊室裏兩個值班的警察開始聊天,通過視頻軟件傳過來的有當事人的回話,還有警察聊天的聲音,由於軟件原因,聊天有回聲,傳過來之後嗡嗡聲特別大,聊天聲的餘音環繞著整個法庭,庭審現場效果更差,更聽不清說的當事人說了些甚麼。
從當事人那邊來看:效果也不太好。從當事人的表情來看,很多時候這邊律師提問後,屏幕上的當事人沒有反應,沒有回話,一臉茫然,在法庭旁聽的家屬估計當事人也聽不清律師或法官提問。
特別是陳秀梅,之前曾被綁架關押過一次,在被非法關押時,一隻耳朵被打成耳膜穿孔,全聾;另一隻耳朵也是聽力不行,被打成半聾。從法庭上她的反應來看,律師提問之後,屏幕上的她完全沒有反應,沒有表情,沒有語言回答,估計根本就沒有聽見律師任何提問。但是就這種效果,法官仍然表示,雙方意見都溝通完了,這個過程過去。
儘管律師和家屬都表示,當事人說話他們聽不清。法官仍然聲稱他聽清楚了,然後要求這個程序過去。整個庭審過程,基本就是在這種雙方都稀裏糊塗的狀態下進展著,很多時候是:律師對當事人提問,當事人通過視頻軟件不知道說了句甚麼,甚至有的當事人沒有任何反應。然後法官就默認這個環節結束了,開始下一步。庭審過程每一步基本就是這樣。
突然結束
最後法官突然宣布庭審結束了。結束的時候,石左生家屬辯護人也吃一驚,自己還沒有開始辯護呢,怎麼就結束了?庭審過程中還缺少一個讓當事人辯護人自證的環節。這個程序不知道為甚麼被法官給取消了。
被告知庭審結束時,律師、當事人、當事人家屬、旁聽人員全部感覺莫名其妙,因為雙方溝通基本等於失敗。因為正常的庭審,在法庭上,當事人與律師的觀點不可能和公訴人完全一致,所以才有法庭雙方的辯論過程。法官聽取雙方意見之後,根據雙方陳述的法律道理來衡量,最後作出合理的判決,整個過程要體現司法的公正性。反之司法機關的公信力將無存。
但本次庭審過程是:律師和法官說的話,當事人聽不清;當事人說的話,律師和家屬辯護人也聽不清;法官自說自話,敲著法槌,一步接一步的強力推進每一步程序。最後告訴大家,庭審結束了。
了解整個庭審經過的人評價說:整個庭審過程特別像小孩子扮演的過家家遊戲,不用管別人怎麼想,自己演戲演完了就得了。
堂堂執法機構,視法庭如兒戲,庭審過程完全就是敷衍了事,視當事人的正常權利如兒戲,視律師如看屏幕演出的觀眾,完全是法官與公訴人自己在表演,這就是正常法庭的應有的行為嗎?這樣的法院與法官能夠維護人間的公平與正義嗎?
當事人李洪梅沒有參與視頻開庭的真實原因是:她本人希望線下開庭,因為線上開庭效果差,她無法表達自己的真實意見。但是看守所對法官表達的理由是:李洪梅認為自己沒有罪,所以拒絕開庭。看守所警察又在找藉口撒謊。由於法院拒絕李洪梅的合法要求,李洪梅拒絕線上庭審,所以律師又白跑一趟,只能再次爭取下次能夠線下開庭。家屬還得再多付出律師差旅費,等待下次通知。
此次法官是王偉臣,之前就這樣視頻開庭,草草庭審,然後對學員判刑,有的被重判。曾經有學員對他說「你這樣違反法律程序,違規的做法,我要向上級告你。」王偉臣回答:我不怕,愛去哪告去哪告。
關於法輪功學員石左生、李洪梅、陳秀梅、劉淑珍被綁架構陷等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信仰真善忍做好人 劉淑珍等四人再面臨視頻庭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