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江蘇警察跨省綁架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三日,韓偉的大哥韓潮(未修煉法輪功)在黑龍江省雞西市雞東縣的家中,被江蘇省南通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跨省綁架並遭非法抄家。警察聲稱「大數據」從他手機中搜到了某些信息。次日,韓潮被南通市通州區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關押在南通市崇川區星明路的看守所。突如其來的綁架使韓潮的妻子受到驚嚇,心臟病發作住院。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南通市通州區公安局徐姓隊長、張芝山派出所周姓警察等人在雞東縣蹲守多日後,將韓偉綁架,並非法抄家,搶走家人使用的一台電腦。警察既未出示搜查證,也未提供扣押物品清單。據稱,韓偉曾用他哥哥的微信為一張發信息的卡充值。三月三十日,韓偉被劫持押往南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日,韓潮被放回家;四月三十日,韓偉也被釋放。兩人均被施以所謂「取保候審」。
二零二五年四月中旬,韓潮被解除「取保候審」,但韓偉卻被繼續構陷,案件被移送至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並繼續被強制「取保候審」。
被南通法院非法判刑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二日,南通市崇川區法院通知韓偉前往領取起訴書。七月十六日,他從法院取走起訴書和傳票。法院定於二零二五年八月六日下午兩點對他非法開庭。
韓偉被放回後,一直住在雞東縣父母家中。父母均已年邁,父親近九十歲,母親八十二歲。此前韓偉曾流離失所七、八年,父母長期擔驚受怕,母親患上糖尿病,父親也罹患重病。韓偉回家後一直悉心照料雙親。
二零二五年七月末,韓偉致電法官請求推遲開庭,法官口頭表示「理解」,並讓他將父親在醫院拍攝的片子寄過去。
然而,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上午,韓偉接到雞東縣公安局東風派出所通知,讓他前往派出所。到達後,南通市通州區公安局辦案警察葉楊告知:南通市崇川區法院已於七月二十五日下達「逮捕令」,要求他們執行逮捕。韓偉隨即被劫持押往南通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二五年八月三日,法官孫太永通知韓偉聘請的律師:不允許其出庭辯護。韓偉與律師多方爭取無果。家屬隨後又聘請另一名律師,於八月五日抵達南通,但法官稱六日庭審取消。九月四日,法官通知律師:法院將於九月二十五日下午兩點在南通看守所第一駐所法庭開庭。九月八日,法官又稱:九月二十五日可能改為庭前會議,律師參加,旁聽者到法院視頻旁聽。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一日上午,南通市崇川區法院在南通看守所第一駐所法庭對韓偉非法開庭。下午在韓偉發言過程中,法官突然宣布休庭,擇日再審。十二月十六日下午,法院再次非法開庭。韓偉當庭表示:信仰無罪,這是一場政治迫害;參與迫害者將來會被追責。雖然目前中國境內仍在迫害,但國際社會普遍支持信仰自由並認同法輪大法好,美國等民主國家不會接納迫害者及其家屬子女。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南通市崇川區法院第三次對韓偉非法開庭,並對其非法判處一年三個月徒刑。韓偉已向南通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