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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康平縣法輪功學員陳宇春遭四年冤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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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五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瀋陽市康平縣法輪功學員陳宇春(又作陳玉春)於二零二二年二月被綁架、非法關押並遭構陷,後被瀋陽市遼中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並被勒索罰金兩萬元。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一日,他出獄。在他被非法關押的整個期間,監獄始終不允許家屬會見。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七日,陳玉春到法輪功學員付立新、姜秀芳家中,被五、六名便衣警察綁架。隨後,警察驅車到他家非法搜查,因未找到所謂「證據」才將他放回。同一天,康平縣法輪功學員陳志雷、付立新、李力傑、王海洲等人也被警察綁架。所有被綁架的學員都被戴上黑頭套,並遭非法抄家。這次行動由瀋陽市國保與康平縣公安局合謀,指揮二牛派出所、鎮北派出所、東關派出所等多家派出所實施。之後,付立新、李力傑、王海洲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二日凌晨三點多,陳宇春在一小區向路邊停放的車輛發放法輪功真相小冊子時,被康平縣國保大隊警察非法抓捕。當時有五、六名警察,其中一人將他摁倒在地,臉貼地面,猛力將他的胳膊向後拉並上背銬,疼得他滿身冒汗。隨後,警察翻遍他的車,又強行打開他家門進行搜查並錄像。當時他的大女兒被嚇得渾身發抖、語不成聲。警察搜走的都是他的私人用品,包括電腦、學生用的小打印機、手機鍍膜機、親戚聚會的光盤、大法書籍、真相小冊子等。當天,他被關在審訊室,背銬銬在台階上,站不能站、蹲不能蹲、躺不能躺,就這樣被銬了一天一夜。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瀋陽市遼中區檢察院決定由康平縣公安局執行逮捕,並以刑法三百條對他非法起訴。在康平縣看守所關押期間,他突然身體急劇消瘦,體重下降二十多斤,出現發冷、全身疼痛、無力、雙目失明等症狀,送康平縣醫院檢查卻查不出原因。

瀋陽市遼中區法院在他身體極度虛弱、疼痛難忍的情況下,強行在線上開庭。庭審中,辯護律師和他的二女兒為他做無罪辯護,但法院全部拒絕採納。最終,法院非法判處陳宇春四年徒刑,並勒索罰金兩萬元。

之後,陳宇春被送往瀋陽市監獄醫院。僅三天後,他突然陷入無意識狀態,完全沒有知覺。醒來後,他說自己當時瘦骨嶙峋,渾身插滿管子,被確診為糖尿病、腦梗。

被劫持到錦州監獄後,他被強迫從事體力勞動,有時不讓上廁所,不讓洗熱水澡。他的第二個手指因過度勞作至今仍疼痛,無法彎曲。他一直被戴著嚴管的紅牌,不准購買食品,不准家人接見。家屬前往探視時被直接攆走。一年多時間裏,他不被允許與家人通電話。

直接參與迫害人
遼寧省康平縣國保大隊:戴國慶--手機:13940169777 【從網上查的 】 蘇孝君
瀋陽市遼中區檢察官:段明潔 檢察官助理:李盼盼 蘇冰晶
瀋陽市遼中區法院審判長:林曉嬌 陪審員:陶沙 郭中華
法官助理:甘霖 書記員:孫邵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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