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法輪功學員付立新、王海洲都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特別強調了《憲法》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等。之後,董律師也從《憲法》方面講法輪功學員無罪,被法官於洋打斷,於洋並語出驚人:要講《刑法》,不要講《憲法》。
《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中國《憲法》第五條規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沒有越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身為法官的於洋竟不讓律師在法庭上講《憲法》,真是司法界的奇聞。
開庭前,遼中區法院以沒有健康碼為由,不許付立新八十多歲的老母親進入開庭現場旁聽。
開庭過程中,遼中區法院人員刁難沒有及時趕到開庭現場遠程視頻的李律師,幾次切開鏡頭,聽不到李律師的聲音。而對現場的董律師,也多次阻攔其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但董律師仍然把辯護詞說完。
在現場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屬,目睹親人在法庭上的一身正氣,深感敬佩。他們深知自己的親人是以真、善、忍為準則,修心向善的好人:付立新,老實厚道,以開出租車養家,上有八十多歲的老父親、老母親需要照顧;王海洲,曾被迫害多年,但仍心存善良,從不記恨那些傷害過他的人;李立傑,家有一個殘疾孩子,但他修了大法後,面對苦難,積極樂觀,一家其樂融融,是名副其實的好丈夫、好父親。
希望遼中區法院、檢察院的相關人員,秉承法律,秉承良心,秉承社會責任,做出公正的判決,無罪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付立新等多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情況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七日下午,康平縣法輪功學員李滿新、孫鳳華、陳志雷和他妻子畢英姿、付立新、李力傑、王海洲遭綁架。二牛派出所、鎮北派出所、東關派出所等多個派出所參與了此次綁架。
李力傑是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七日下午駕車在公路上時被二牛派出所警察綁架,然後警察闖到其家中非法抄家,搜走師父法像、大法書籍、一些真相和電腦主機等。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七日下午,康平縣法輪功學員陳玉春到付立新、姜秀芳家中,被五、六個便衣警察綁架。警察後驅車到陳玉春家非法搜查,沒有搜到所謂的「證據」後,將陳玉春放回。警察在付立新家抄家時,搜查得非常細緻,連一個紙片都不放過,抄走所有與大法有關的物品及電腦主機等。同時警察企圖綁架姜秀芳,因姜秀芳沒在家,綁架未遂。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七日下午五點多,陳志雷和他的妻子畢英芝在家,被警察闖入家中綁架,被強制戴上黑頭套,帶上車,車行駛一個多小時,到達一個秘密的地方。
所有這次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都被戴上黑頭套,都被非法抄家。這次綁架是瀋陽市國保警察與康平縣公安局合謀,指揮二牛派出所、鎮北派出所、東關派出所等多個派出所的警察實施的。
目前,陳志雷下落不明,付立新、李力傑、王海洲被非法判刑,其他人已回家。
相關人員信息:
(康平縣郵編110500)
遼中區檢察院:
此案公訴人朱丹,辦024-87881672 手機18900920881
遼中區法院:
此案審判長於洋
康平縣國保大隊:
國保隊長王叢,手機13998280055
國保警察戴永勝,手機13604039527
國保警察王旭
西關派出所:
西關派出所警察左悉斌
西關派出所警察董曉川
二牛派出所警察胡峻焯
二牛派出所警察劉源暉
山東屯派出所警察王立超
山東屯派出所警察劉朝明
鎮南派出所警察畢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