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區別「正信」和各種背景的信仰,是因為當今社會很多信仰是無神論、現代觀念和現代科學的產物,侷限性很大,甚至有害無益。這個話題可以另文探討。
正信對人的意義與價值
首先,正信形塑個人的價值觀與行為準則。無論是宗教教義,或是對某種信念的堅持,正信提供了一套符合宇宙法則的判斷是非善惡的標準,使人能在複雜的現實中作出基於正信的選擇。
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是上世紀九十年代在中國興起的一種以「真、善、忍」為核心價值的身心修煉法門,包括五套緩慢柔和的功法與強調道德提升的教導。由於其強調個人道德、和平非暴力、並在短時間內吸引大量民眾修煉,成為中國社會中具有影響力的精神信仰群體。
許多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能堅持不義不取;能犧牲自己成全他人,展現「有所為,有所不為」的道德定力,從而也促進社會中的信任與良性互動,就是正信對當今社會提供有力支撐的實例。
其次,正信具有安定心靈的功能。當人面對挫折、失落、疾病、死亡或無法掌控的處境時,內心容易產生焦慮與不安。但對於有正信的人只會把這些苦難當成是磨練或試煉,從而提升生命的韌性、善性、包容力。
最後,正信能賦予生命意義。很多人在歷經許許多多的爭名奪利後,感到名利的短暫與空虛,便開始反思「人為何而活」。正信讓人將自身置於更宏大與高遠的脈絡中,無論是利益他人、追求真理、或實現某種信念,都使生命不再只是日復一日的重複,使生命在短暫的數十年光陰之外,獲得永恆的意義。
逼迫人放棄正信是在泯滅自身和他人的靈性
人的靈性與生俱來。正信是人保持靈性、以找到精神歸宿和實現人生終極目所必需。正信者的身心昇華,對當事者來說是比任何世俗體驗都更真實的經歷;當一個人被迫背棄自己深信不疑的正信時,那種傷害絕不是「改個想法」或「換個儀式」那麼簡單。
首先是對自我高維認知的否定。正信關係到「我是誰」與「我為何而活」。當外在力量強迫一個人否定這些信念時,等同於強迫其背叛真正的自己,將人擲入強烈的迷失感、空虛感、自我懷疑,進而在內心產生矛盾與焦慮,喪失對未來的期待與行動動力。相當於是精神層面的謀殺。
其次是造成自我厭惡與罪咎感。在暴力和強權下背叛心中的神、真理、高維的自我,在世俗層面喪失善惡是非準則,這會讓人產生強烈的罪惡感或羞恥感。即便身體存活,精神上卻會覺的自己是個「背道者」或「懦夫」,這種道德上的污點感往往伴隨終生,引髮長期的心理創傷,例如焦慮、抑鬱,甚至創傷後壓力反應,造成身心健康嚴重受損。相當於慢性謀殺。
最後是社會公信崩塌。當最神聖的信念都能被暴力扭曲時,公信就會被權力和金錢取代,人類對他人、對社會公義、甚至對人性的信任都會快速崩解,人與人之間變得很難再與他人建立真誠的、精神層面的連接,從宏觀到微觀,人人為近敵,爾虞我詐互害不止。這相當於對一個健康社會的謀殺。
因為正信對人生、人類、社會的重要性,歷史上何止千千萬萬的人寧願選擇死亡,也不放棄正信。除了羅馬帝國對基督徒三百年的殘酷迫害造成無數的殉道者,在近代,藏傳佛教徒也經歷了嚴峻的信仰壓制。許多寺院被關閉或拆毀,僧侶被迫還俗,宗教活動受到嚴格限制。部份僧人因堅持正信而遭拘押或被迫接受思想改造。許多藏人冒著生命危險逃離家園,只為保留他們世代傳承的信仰傳統。這些事件同樣顯示出,當政權試圖摧毀一個群體的信仰時,其傷害不僅落在個人身上,也落在整個文化與民族的精神根基上。
結語
尊重個人的信仰自由,不僅是基本人權,也是維護身心健康與人格完整的重要條件。而此刻中國正在重演羅馬帝國與德川幕府時期的歷史,用謊言誣指法輪大法為邪教,以關押、酷刑、判刑、反覆上門騷擾、斷絕生活來源等手段,脅迫法輪功學員簽下背棄自己、背叛正信的「轉化書」等「四書」「五書」,甚至活摘器官。
權力者應當銘記:手中的權杖可以統治土地與身體,卻永遠無法真正統治信仰。基層的公檢法人員當謹記:逼迫人放棄正信是如同殺人,而大惡終有惡報。大量參與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正信的執行者,紛紛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現世報應或子孫惡報,這既是對當事者的懲戒,也是對周圍人的警示。「法不責眾」只是自欺欺人虛幻,能借鑑歷史,守住善念,不食「人血饅頭」,才是人間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