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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自由 信仰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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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一日】我們都知道根據中國憲法第三十五條、三十六條規定,每一個社會公民都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和上訪的權利,然而當公民真正享受權利的時候卻面臨著被打、被抓、被非法關押,遭受著各種各樣的非人的折磨。

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日上午十時許,河北省廊坊安次區落垡鄉派出所幹警劉雙池帶領幾名惡警,非法闖入東小營村大法學員趙順然家,當時趙順然正幫鄰居幹活,家裏門沒有鎖,惡警將所有櫃子都打開了,非法抄走了師父的法像及香爐,當時她母親不知道怎麼回事,就大喊:土匪,你們是土匪,未經主人同意,私闖民宅,執法犯法,進門就翻就搶。此種行為跟土匪有何兩樣呢?她母親急的雙膝跪在地上,但他們置之不理,揚長而去。又去了本村的宋寶敏家。

村裏人眾所周知,宋寶敏的母親通過修煉「真、善、忍」,三十幾年的病根都不翼而飛,僵化了的婆媳關係也好了,家庭和睦。全家上下都享受著大法給帶來的美好。趙順然、宋寶敏也是通過修煉法輪大法成了村裏公認的好人,二零零一年村裏有一對夫妻因堅持自己的信仰被非法勞教,家裏種的棉花和玉米都是她們協同親屬一塊管理,直到夫妻倆回來有一個安穩的生活,同時她們心地善良,樂於助人。

二零零四年三月份的一天深夜,公安局到宋寶敏家,翻牆而入非法抓捕。她與趙順然都被迫流離失所。趙順然家中剩下八十歲的婆母及十三歲的長女和四歲的幼女無法照管,只得託付親屬。宋寶敏家中的十幾畝棉田都由六十多歲的婆母和十五歲的女兒來管理,給家庭帶來極大的痛苦和經濟損失。

二零零零年趙順然在懷孕期間,遭受在看守所非法關押後又被非法軟禁在鄉政府(當時政法委書記是徐連玉)達五個月之久,由於長期處於精神和肉體上的迫害,又吃不好,孩子出生後,很瘦小,至今孩子已六歲多,看上去像四、五歲模樣。村裏人都說這孩子先天營養不良,都是她媽媽長期被迫害造成的。

法輪大法洪傳八十多個國家和地區,在各個國家都得到了充份的肯定並給予李老師褒獎二千多項,迫害大法的元凶江澤民在全世界被起訴,犯有反人類罪。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是他們的信仰自由,他們沒有犯法也沒有犯罪。

趕快清醒吧!所有參與迫害好人的人一定將得到神的嚴懲。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是天理。在此奉勸那些還在繼續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惡人惡警:為了對自己及你家人的生命負責,趕快棄惡從善,懸崖勒馬,將功補過,為自己為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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