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正念對待周遭環境、隨時證實法

——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兩年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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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幾年前的一天,我被派出所警察綁架。我不斷的給警察講真相,讓他們放了我,告訴他們抓好人有不好的報應。他們說:「沒法放,這是國保幹的,讓我們抓人。」我被警察送到了看守所非法關押。入看守所大門的那一刻,我一下子與外界隔開了。我的手銬開了,我知道是師父在弟子身邊,很感動。

看守所的條件非常差,被子陳舊不堪,吃飯用的小盆是劣質塑料做的,用紙一擦就掉顏色。當時正值炎熱的季節,過渡號管的很嚴,必須睡到被子上,不准枕枕頭。睡覺起來,被子上就像印地圖似的印出一個人形來。房間帶衛生間,大約有二十多平米,多的時候容納三十人左右。有一個長大約7.5米的鋪板,睡覺就像鍋貼餅,一個挨一個,翻身都很難。

在這裏,除了家裏找了關係的人可以不用排班,其他人都得排班。白天班早晨六點到中午十二點,下午班兩點到八點,都是輪站半個小時;晚上八點到早晨六點,是每個班站兩個小時,每個班是兩個人。這裏的紀律很嚴,不准說話,不准犯錯,犯錯被罰站班。

生活更是苦不堪言。早晨和晚上都是清澈見底的麵湯、饅頭,沒有菜;中午是放了少量發黃的硬菜幫子的半生不熟的、沒有鹹味的麵條,許多人都說:「這飯,豬都不吃。」我在這個黑窩中度過了兩年。

我剛去的第二天上午,警察查監,問:「誰是新來的?」我站了起來,警察問:「為甚麼來的?」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警察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信仰,沒事。」讓我坐下了。

在放風的時候,協管人員跟我說:「以前和我在一起關的有個法輪功(學員)非常好,辦案人員送來的文書從來不簽字,認罪認罰的字也不簽,被判了五年。被送監獄的時候,她走到每一個監室門前,就對著裏面關押的人說: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我聽了,很佩服這個同修的正念正行。

一個星期後,家裏給我請了律師。警察來監室帶我的時候,怎麼都無法給我戴上手銬,她說:「掛你手腕上吧。」走到一個辦公室,她讓我站住,進去拿手銬,又是一副一副的換,怎麼也戴不上。她說:「奇怪了,怎麼就給你這妮子戴不上呢?」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是被冤枉的。」她說:「別說話,有監控。」她勉強給我按上了。

見到律師時,律師一臉驚愕的說:「我辦幾十年案,你是我見到的第一個這麼平靜的人。別人見了我,都是哭的淚流滿面,並且滿臉寫著焦急、憔悴。」我跟律師說:「我是被冤枉的。」我給律師講真相,律師說:「你注意,你說的話都在聽。」我說:「聽吧。」我告訴律師:「別讓我家人到處找人、花錢。」

幾天後,監室裏來了一個四十多歲、愛說話的人。一天,她告訴我,十年前,她曾經在這裏被關押過,後來取保候審了。那時剛來的時候她一心想自殺。看守所要幹活,做手工,沒活的時候可以自由活動。後來她看到一位煉法輪功的老年人,經常在沒活的時候打坐,一坐就是八個小時,她佩服的五體投地。她不再想死了,想出去後一定找到煉法輪功的,也要學這個功。

後來她出去了,沒有找到法輪功學員,卻遇見了基督徒,無奈她就跟著信了。開始也很虔誠,但不知為甚麼學來學去,至今沒有學出個名堂,感覺到自己沒啥變化,又進來了。她天天祈禱:「讓我早點出去」。她說:「你是個好人。我想孩子,你出去了,去看看我女兒。」我答應了。後來得知她被判的不重,提早出去了。

快到一個月的時候,我們要被打亂分到各個排。由於大家和諧相處,都不想分開,都在流眼淚。她們對我說:「你是個好人,從你身上就看到了電視上說的都是假的。」警察念名單的時候,我被分到一個被看守所視為非常嚴厲的一排,屋裏的人都為我捏一把汗。號長對我說:「在那裏照顧好自己。」我說:「謝謝!」

我被帶到那個監室的門口時,警察和號長在那裏等我。號長笑瞇瞇的看著我,警察說:「這個看著也老實。」進了監室,協管人員告訴我:「這裏還有個和你一樣來的老年人。」並給我指了指。

晚上開號會的時候,號長說:「你坐在我這,來這個號裏就是來享福來了。」在以後的朝夕相處中,號長對我很好,不讓我搞衛生,我搶著幹的時候,協管就會伸開胳膊攔住我。和我在一起的同修做的非常好,從她身上我不時的找到差距。十來天後,她被調走了,因為有規定,同一個原因進來的人,不准關押在一個監室。

她走後,號長也時不時給我講她的丈夫和孩子,說如果能讓她見到孩子,死她都願意。她跟我說,來的時候她天天哭,後來來了一位煉法輪功的人,可好了,給她講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以及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她晚上睡不著覺,白天睏了,就靠在法輪功學員肩膀上打盹。那個煉法輪功可堅定了,不簽字,很坦蕩,你們都是好人。

後來這裏的人來來走走的,我經常聽到的都是她們跟我說,她們家姑姑或者鄰居等也煉法輪功,都被抓過,但抓也不怕,還在煉。我見到的、聽到的都是充滿正義的話語。我知道是師父一直在給我正念,在利用常人的口點化我,時刻激勵著我走好修煉的路,做好一個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我深深的感恩師尊的良苦用心。

在辦案人員非法提審我的時候,我都是有理有據的給他們講真相,講法輪功是甚麼,講柏林牆倒塌,講善惡有報,講法律知識。我問他們:「憑甚麼抓人?」一個頭頭說:「根據三百條。」我說:「三百條裏面有『法輪功』三個字嗎?」他說:「沒有。」我說:「為甚麼這麼大的事,又歷經那麼多年沒定上法?法律是由人民代表大會制定通過的,因為找不到違法的理由,憑空抓人就是犯法。你回去後希望你看看法律。」他說:「好,我看看。」

一個月後,檢察院非法提審我,我滿面春風的被警察帶過去。他們看到我後,大吃一驚:「關這麼長時間了,你怎麼還這樣?」我微笑著和他們打招呼,說:「我不承認犯罪。你們做這事,對你們也不好。」臨走時,我給他們說:「我走了。」他們看著我,點了點頭。

不幾天,認罪認罰單子下來了,協管人員叫著我的名字,說:「你認罪嗎?」我說:「不認。」她說:「這是認罪單,要簽的。」我說:「我不認罪,也不簽。」

在師尊的引領下,弟子要走正正法修煉路。我所到之處,給眾生帶來的都是慈悲善念。通過自身的言行舉止,給了他們辨別是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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