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獲悉,石家莊市長安區法院自二零二五年八月起,圍繞邱立英提出的「視同繳費年限被違法清零」及恢復發放養老金等問題,多次與石家莊市人社局溝通協調。然而,人社局多方推諉,以各種理由拒絕辦理,目前此事仍在繼續處理中。
邱立英四年艱辛維權歷程
邱立英今年61歲。自一九九九年以來二十餘年間,她僅因堅持對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信仰,遭受非法關押、迫害與騷擾幾十次,被輾轉關押於看守所、勞教所、精神病院、洗腦班、監獄,遭受十餘種酷刑折磨,多次生命垂危。
二零二零年二月,她依法正常辦理退休手續,開始領取本應屬於自己的養老金。然而,石家莊社保中心以「曾有服刑記錄」為藉口,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向她下達「停發養老金」的告知書,使她陷入經濟困境。二零二三年四月,社保中心又向她發出「追繳六萬多元養老金」的告知書,使她雪上加霜。四年多來,她只能依靠親戚接濟維持生活。
自二零二二年一月養老金被停發後,邱立英多次前往社保部門交涉,申請恢復發放養老金,並提出行政覆議。多次無果後,她不得不走上法律途徑,提起行政訴訟。從二零二二年八月至今三年多,她先後經歷了一審、二審、再審及檢察監督程序。
法院強制執行與異議申請
二零二五年七月中旬,邱立英收到石家莊長安區法院下達的所謂強制《執行通知書》。這是石家莊市社保中心為追繳她已領取的六萬多元養老金,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凍結她名下所有賬戶。
八月初,邱立英向長安區法院提交《執行異議申請書》,由彭浩展法官負責處理。二零二五年一月,彭浩展將該申請書提交法院審核組,目前仍無結果。
八月中旬,邱立英多次前往長安區法院信訪辦反映情況,法院表示希望協調處理。邱立英明確提出兩點:
1. 人社局清零其視同繳費年限毫無法律依據,停發養老金違法;
2. 要求恢復發放養老金,並補發自二零二二年一月至今被扣發的全部養老金。
此後,長安區法院多次與人社局溝通,但人社局人員推諉搪塞,見面後又稱「需要研究再定」。
近日獲悉,人社局仍以邱立英「曾有判刑記錄」為藉口,繼續拒絕恢復其養老金待遇,事情仍在協調之中。
養老金屬於公民合法財產
養老金本質上屬於公民的私人財產,是勞動者應得的合法收入,是其一生辛勤勞動的結晶,只是由社保機構代為管理。中國法律從未規定可以剝奪公民養老金。任何以任何名義剝奪養老金的行為,根本上都是違法的。
奉勸石家莊社保部門相關人員:
「善惡有報」是亙古不變的天理。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剋扣養老金,不僅毫無法律依據,更是濫用職權、違背良知的行為。未來法制健全之時,所有參與迫害者都將面臨正義的審判與終身追責。
有關邱立英女士遭非法經濟迫害,詳見明慧網《又遭經濟迫害 石家莊邱立英被無理停發退休金》、《養老金案再上訴 石家莊邱立英勸誡法官應擇善而從》、《停發養老金一案 邱立英申請檢察監督又遭駁回》。
一、石家莊市社會保險中心(非法剋扣邱立英養老金、申請強制執行單位)
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方北路18號,郵編:050000
主任:李昕(女)13931126058、0311-88625818
副主任:紀學宏、王惠筠(、智豔英13933156098、周瑾13603215575
二級主任科員:王強(代表社保中心出庭) 風險防控科:副科長:王凱(代表社保中心出庭)
二、石家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非法剋扣邱立英養老金)
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長安區青園街102號,郵編050011
局長:張會革 13832338308、0311-86688708
副局長:徐志峰 13803110002、0311-86688701
副局長:田軍(2025年新任,主管養老保險處)0311-86688705
紀檢監察組組長:張潔敏 0311-86687726
養老保險處(主管養老金審批)
處長:楊振祿 13832118698
處長:何永勝 13643211372
李曉龍:0311-86688725、13933098307
陳波:13785105177、0311-86688725
三、石家莊市長安區法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長安區建華北大街138號百川大廈,郵編:050011
法官:彭浩展:辦公電話 0311--66758169 (幾名法官合用辦公室)
綜合審判庭庭長:主審法官 胡玫潔0311-66758033(兩次枉法裁判邱立英養老金案)
(責任編輯: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