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自中共開始所謂的「整頓」以來,官場「倒查三十年」,部份中共政法委、公檢法司系統官員、各級政府部門官員被查、被判刑或被開除公職等。細查這些被以貪腐罪處理的官員,絕大部份都曾替中共邪黨賣命當黑手,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造業無邊。天道好還,因果報應,絲毫不爽。人間的報應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一、江西省上饒市委政法委書記吳樹儉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江西省媒體報導,江西省上饒市委政法委書記吳樹儉被查。
吳樹儉,一九七零年十月出生,江西廣豐人。主要履歷:二零一四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六年八月,上饒市萬年縣委副書記;二零一六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上饒市萬年縣委副書記、縣長人選;二零一六年十月至二零一九年九月,江西省上饒市萬年縣委副書記、縣長;二零一九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七月,江西省上饒市萬年縣委書記;二零二一年九月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江西省上饒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吳樹儉追隨迫害,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吳樹儉在二零一九年九月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任江西省上饒市萬年縣委書記、江西省上饒市委政法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下午,江西上饒市余幹縣法輪功學員萬罕秀、張學勤被余幹縣國保大隊警察曹亞亮綁架、抄家,萬罕秀的家被洗劫一空,電腦、打印機等物品被搶走。萬罕秀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張學勤被取保候審回家。江西上饒市余幹縣大法弟子萬罕秀和張學勤被構陷到萬年縣檢察院,二零二一年七月被萬年縣檢察院非法起訴。據可靠消息說,迫害余幹縣大法弟子萬罕秀和張學勤的案件,已經移交到萬年縣檢察院,而且上饒地區所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例,以後全部由萬年縣檢察院統一審理。
◎江西省上饒市法輪大法修煉者、時年84歲的江菊蓮老人,因為外出發放救人的真相資料,被信州區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老人家裏的真相資料和大法書籍全部被搶走。老人如今在家裏(具體原因不詳),但信州區警察局不甘心,依然把她的所謂「案子」構陷到了信州區法院,揚言要在二零二三年七月份非法開庭。
◎江西上饒市廣豐區法輪功學員周菊仙,女,時年50多歲,家庭婦女。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農曆新年正月一十七)周菊仙發真相資料被惡人綁架,第二天惡警到其在裕花園小區的住所非法搜查,被非法關押在當地看守所。
二、原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指揮中心主任齊鳴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一日江西省媒體報導,原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指揮中心主任齊鳴遭惡報被查。
齊鳴,五十多歲。主要履歷: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任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指揮中心主任;二零二五年六月,任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情報指揮中心主任、二級高級警長。期間,齊鳴追隨迫害,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齊鳴在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任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指揮中心主任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明慧網報導,因粘貼真相不乾膠,九江市公安局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小林,欲綁架法輪功學員黃金榮時,遭到黃金榮的嚴詞拒絕,正念反抗,一時未得逞,但是警察揚言要繼續到她家騷擾。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法輪功學員羅美林被柴桑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隨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九江市看守所。他被冤判一年半,後被送往江西省女子監獄迫害。
◎江西九江市柴桑區法輪功學員田海英,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在柴桑區崗亭處被綁架,因血壓太高,第二天被非法關押在九江市八里湖第一醫院裏的監管醫院。當時,派出所警察王賢俊說,現在是行政拘留十五天,拘留期滿,就把她從監管醫院接出來,繼續關押到九江市看守所,轉為刑事拘留。二零二四年九月份,田海英被柴桑區檢察院非法批捕,面臨更嚴重的司法迫害。
◎李文紅,時年57歲,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區儀表廠法輪功學員,二零二四年八月二日,李文紅被濂溪區國保傳喚後,被非法關押在九江市看守所。李文紅隨後聘請了原北京律師謝燕益作為親友辯護。九江市永修縣法院主審法官葉方凱違反刑訴法非法剝奪李文紅的辯護權,於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七日,在沒有通知親友辯護人謝燕益到庭的情況下非法開庭。在李文紅抗議下,開庭失敗。然而,永修縣法院又於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再次對李文紅強行非法開庭。李文紅抗議,法官、檢察官都不予理睬,只是一味的走著違法程序,蠻橫的要利用司法手段加強迫害。
◎法輪功學員黃引娣,女,時年60多歲,永安鄉農民,多次被非法關押迫害,原本健康的身體,從江西女子監獄迫害回來後,走路不穩,行動緩慢,身體虛弱。二零二四年九月四日,黃引娣在城西港再次被永安鄉派出所警察綁架,永安鄉愛國村的書記劉園林也參與了綁架。警察去黃引娣家非法抄家,搶走了大法書籍和師父法像等私人物品,家裏被翻得一片狼藉。因黃引娣身體不合格,後被送到九江市八里湖監管醫院非法關押。
◎江西省九江市女法輪功學員蔡水娣,時年59歲,廬山區威家鎮民生大隊人。她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份遭國保大隊綁架迫害,被非法關押在九江市看守所。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上午十點左右,九江市柴桑區港口鎮派出所所長閻恆帶領八人,突然沖到法輪功學員何升強家裏,像土匪一樣,把家裏何升強自己看的大法書和師父法像等搶走了。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上午大約十點多,江西九江市柴桑區法輪功學員孟正鳳(60多歲)與田海英(50多歲)與在沙河街的十字路口,崗亭處被警察強行綁架。孟正鳳曾被非法判刑四年,後被剝奪養老金,家庭經濟上遭受嚴重打擊,僅靠老伴的養老金維持生活。
◎劉惠萍,女,九江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遭枉判九個月。二零二三年十月,九江市中級法院對劉惠萍非法維持原判後,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六日,劉惠萍的丈夫鐘慶淼向九江市中級法院遞交了再審申訴狀,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九江市中級法院以:妨礙社會管理秩序罪受理立案。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二日,承辦法官張濤駁回申訴。鐘慶淼又向江西省高級法院郵寄並網絡遞交了申訴狀。
◎江西省九江縣法輪功學員李義龍二零二三年十二月被永修縣法院非法判刑十個月,他依法上訴。近日得知,九江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對李義龍的誣判。
二零二四年八月九日,江西九江市柴桑區法輪功學員李義龍在工廠上班,被一夥警察強行綁架。現得知,他已被送往南昌監獄迫害,他的妻子去會見時,被警察拒絕,他的兒子和兒媳看到了他。
三、原江西省共青城市委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余孝才遭惡報被開除公職
二零一九年五月七日江西省媒體報導,原江西省共青城市委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余孝才遭惡報被開除公職。
余孝才,一九七零年十一月出生,河南新縣人。主要履歷:二零零六年八月至二零零九年十月,任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共青城分局茶山派出所教導員;二零零九年十月至二零一二年一月,任九江市公安局共青城分局金湖派出所所長;二零一二年一月至二零一四年八月,任共青城市公安局甘露派出所所長;二零一四年八月,任共青城市委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共青城市公安局甘露派出所所長;二零一四年九月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任共青城市委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二零一九年一月,任共青城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期間,余孝才追隨迫害,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余孝才在二零零六年八月至二零零九年十月與二零一四年九月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任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共青城分局茶山派出所教導員、江西省共青城市委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江西省共青城市法輪功學員陳志高,男,時年60多歲,家住共青城市甘露園林場, 退休後自開醫療所。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被共青公安局警察綁架, 因-星期前陳志高送真相信到共青公安局3樓給局長和「六一零」辦。 現關押在共青拘留所。
◎二零一六年八月初以來,江西省共青城市公安局警察強行傳喚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如法輪功學員黃德華(女,時年60多歲)、方群英(女,時年50多歲)、秦國華(女,時年50多歲)、邢輝(男,時年50多歲)、陳志高(男,時年60多歲)被強行傳喚至共青公安局,強迫按手印、採血、照像、錄像等,警察還到這些學員家中錄像,並強行罰款二百元。
◎江西共青城市法輪功學員王成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三號上午從家中被電話約至共青檢察院立即被綁架,被關押在德安縣看守所。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王成被共青法院庭審,王成被非法關押在德安縣看守所。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七號下午江西省九江共青城羽絨廠大法弟子熊水娥在向世人講真相時被邪惡的共青公安分局110綁架抓到共青公安分局茶山派出所,隨後轉共青公安分局邪惡國保大隊,邪惡大隊長叫林家駿,當夜林家駿帶人非法強行入熊水娥家中抄家,並把熊水娥關押入共青公安分局拘留所,惡警政委(副局長)陳潔。惡警們迫害熊水娥,並要熊水娥寫「不煉」的保證就可以放人,熊水娥不寫,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九號惡警們非法將大法弟子熊水娥送勞教,並送九江市勞教所。
四、原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黨委副書記、政委胡建甫遭惡報被審查起訴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江西省媒體報導,原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黨委副書記、政委胡建甫遭惡報被取消待遇、依法審查起訴。
胡建甫,一九五八年五月出生,南昌市新建區人。主要履歷:二零零六年七月,任南昌市新建縣公安局政委;二零零六年八月,任新建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二零零九年一月,任新建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二零一五年十月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任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黨委副書記、政委;二零一八年六月,退休。期間,胡建甫追隨迫害,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胡建甫在二零零六年八月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任江西省南昌市新建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後來南昌市新建縣改為南昌市新建區)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一四年九月四日左右,南昌市新建縣國保大隊三警察闖到恆湖農場約80歲的法輪功學員張細英老太太的家中,他們對張細英老太太詢問一番後,就開始非法抄家,抄去了打印機和幾份真相資料。張細英老太太一直跟他們講真相,後國保警察欲強行綁架張細英老太太、想將她硬行抬上警車。張細英老太太嚴厲制止並堅決拒絕:「我是個80歲的老人家,你們這樣對待我,出了事,你們是要負責任的。」後國保警察只有無奈離去。
◎二零一四年六月上旬,新建縣法輪功學員蔡金香,女,時年約60歲,被新建縣像山鄉派出所綁架、勒索。
◎二零一四年八月五日上午十點左右,南昌市新建縣的法輪功學員熊美英被新建縣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在勒索家屬二千後,才將熊美英釋放。
◎南昌法輪功學員羅春榮,男,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從家中被惡人綁架到「南昌新建縣警察學校」洗腦班迫害。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八點多鐘,江西南昌法輪功學員梅玉鳳、張媚,在南昌新建縣長陵中學張貼真相不乾膠,遭惡人惡告,被北蛟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新建縣公安局,法輪功學員不配合邪惡、一直面對辦案人員講真相,寫真相信。不告訴真相資料的來源,不簽寫任何保證,在師尊的慈悲保護下、在本地區全體同修的正念加持下,於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二日從新建縣看守所回家。
五、原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江鈴公安分局政委胡榮華遭惡報被查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五日江西省媒體報導,原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江鈴公安分局政委胡榮華遭惡報被查。
胡榮華,一九五七年五月出生,江西南昌人。主要履歷:一九九八年四月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任南昌市公安局昌北公安分局副局長;二零一二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任江鈴公安分局政委;二零一七年六月退休。期間,胡榮華追隨迫害,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胡榮華在一九九八年四月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任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昌北公安分局副局長、南昌市公安局江鈴公安分局政委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南昌市老年女大法弟子徐玉香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在南昌市江鈴汽車製造廠附近發真相資料時,被江鈴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徐玉香被南昌市江鈴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後,被關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已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下午回家了。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10點半,南昌市江鈴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四名刑警(其中有一名姓李),闖入法輪功學員余翠花位於蓮塘鎮安居小區住房,在出示了搜查證後,入室四處拍照、抄家。當天中午,將余翠花不修煉的丈夫老楊劫持到江鈴公安分局做審訊筆錄,訊問無果,當天下午3點鐘,國保警察送老楊回家,其目的是想抓捕余翠花。揚言:不抓到余翠花,就不放她的丈夫。對外向四週居民謊言散布是抓「搞傳銷的」,以掩蓋抓捕法輪功學員的罪惡。
◎法輪功學員吳井軍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四日在講真相時,被南昌昌北公安分局蛟橋派出所惡警綁架,當天晚上惡警到她家中非法抄家,搶走師父法像、大法書籍、真相資料。
◎南昌大法弟子熊全林,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九日上午8點左右騎自行車在南昌八一橋上(去南昌家店辦事途中),被新建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其中還有昌北公安分局派出所、紅谷灘派出所)無故綁架,關押在新建縣看守所。
十月二十四日,家屬找縣檢察院,叫公安出具證明,家人才第一次見到熊全林的面(接見),接見時才知他本人一進看守所就被國保大隊兩人(鄧康遠等)用鐵棍、電棍、老虎凳等酷刑折磨了三天三夜,打得全身浮腫,在不清醒的情況下被鄧康遠捉住手在公安寫好了的材料上簽了名,以此為依據向檢察院非法起訴,定為所謂的「反黨反政府罪」。檢察院接到起訴材料後即到看守所找本人調查,本人講述了上述酷刑情況,說是逼供。於是檢察院又將上訴材料返回到了公安局。現又由公安局領導出面推到檢察院,要檢察院就此定刑並轉縣法院判決。
◎法輪功學員李青,江西省南昌市人,二零零七年二月三日南昌昌北公安分局蛟橋派出所所長和幾名警察強行闖入其家,搶走了他的新摩托車、新電腦、手機一台和現金二百元,財產共約人民幣八千元。
在青山湖法院開庭時,法院不通知李青的家人,根本就不講法律。因李青不配合迫害,不簽字和按手印,惡警就往死裏打他,最後強行拽他的手按手印簽字。
◎法輪功學員胡慧平,男,時年二十幾歲,江西九江人,中專畢業,在江西托利科技工作,是一位憨厚的小伙子。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一日下午,胡慧平在南昌(昌北)洪都鋼廠大門附近向世人講真相,被惡人舉報,昌北公安分局蛟橋派出所惡警將其綁架,非法關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六、原江西省豐城市公安局政委彭添奎遭惡報被判刑四年六個月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江西省媒體報導,原江西省豐城市公安局政委彭添奎遭惡報判刑四年六個月、罰金二十萬元。
彭添奎,一九七三年三月出生,宜春市袁州區人。主要履歷:二零一零年四月至二零一四年九月,任江西省宜春市公安局機場分局局長;二零一四年九月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任宜春市公安局副調研員、豐城市公安局政委;二零一六年七月至二零一六年十月,提名江西省奉新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二零一六年十月至二零一九年二月,任江西省奉新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期間,彭添奎追隨迫害,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彭添奎在二零一四年九月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任江西省豐城市公安局政委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江西省新余市老年女法輪功學員吳春花,籍貫江西省宜春市豐城市。二零一五年三月十日在豐城市發資料時被鎮政府人員左小輝惡告,鎮政法委書記楊南山、鎮政府人員羅聰趕到現場,三人將吳春花綁架到鎮派出所。二零一五年九月得知,豐城市法院和宜春市中級法院已對吳春花非法判刑三年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