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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被綁架枉判 雲南楚雄市劉宜君被「收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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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省楚雄市法輪功學員劉宜君,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在家中照顧癱瘓十多年的母親時,被國保警察以「上門探望」為名誘騙開門,隨後遭到非法闖入、抄家和綁架,並被構陷判刑四年。因家中只有她一人照顧癱瘓的母親,她多次向各級領導反映家庭實際情況,最終被強制「監視居住」。二零二五年七月中旬,母親離世不到一個月,劉宜君又被警察以「收監」為名綁架,隨後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誘騙開門、非法闖入與綁架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五日上午九點三十分左右,一名自稱是劉宜君母親單位「十四冶四公司」工會劉麗的女子敲門,說是來探望她癱瘓在床十多年的母親。劉宜君剛開門,劉麗身後突然衝進七、八名陌生男子,其中一人亮明身份稱來自國保大隊,後來得知此人名叫何勇,是國保副大隊長。

當時劉宜君的母親正坐在沙發上,被突如其來的闖入嚇得大便失禁。幾名警察隨即非法抄家,並將劉宜君劫持到公安局審訊。當晚警方勒索一千元「保釋金」,直到深夜她才被放回家,而她的母親整整一天沒有吃飯。

取保候審後被強行開庭

二零二二年五月三日,警方退回此前勒索的一千元。幾天後,警察小謝帶著法院人員上門送達開庭傳票,通知她五月六日早上八點四十分開庭。時間過早,劉宜君無法按時到庭,她寫了一封《我自己的一點情況說明》,先後走訪六個部門──西路派出所、市法院、市檢察院、十四冶四公司、市政府、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說明家中情況並請求調整時間。她還親自找到承辦法官秦曉燕,希望延後開庭時間。最終法院改為九點三十分開庭。

二零二二年五月六日,法院對她非法開庭(具體情況待查)。次日下午(五月七日),法官秦曉燕帶隊到她家中,稱「考慮家庭情況」,當場宣讀判決:劉宜君被判刑四年,監視居住六個月,並處罰金七千元。

十多年照顧癱瘓母親的艱辛

二零一一年,劉宜君的母親在廁所摔倒導致股骨頭壞死,手術雖稱「成功」,但半年後腰部逐漸僵硬,無法獨立行走,上廁所、睡覺都需人協助。家裏曾請過保姆,但在照顧過程中不慎又造成母親兩根肋骨骨折,全家焦慮不安。

劉宜君與妹妹商量後,由於妹妹在外地無法回家,三十多歲的劉宜君辭去自己非常喜歡的工作,承擔起照顧父母的責任。母親在修煉中身體逐漸好轉,但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七日晚,劉宜君在前往法輪功學員朱忠富家途中,在樓下被楚雄市國保人員掐住脖子、反綁雙手押走。她被帶到楚雄市公安局銬在椅子上,警察整夜不讓她睡覺,一名胖警察還用下流惡毒的語言辱罵她。直到凌晨五點左右警察離開,她仍被銬在椅子上,隨後被送往看守所,並被非法判刑兩年。

劉宜君被關押期間,八十多歲的父親因長期照顧癱瘓的母親勞累過度,在她出獄不久後便離世。此後,癱瘓的母親完全由劉宜君一人照顧。十多年來,她把家裏打理得乾淨整潔、毫無異味,去過她家的人無不稱讚她的孝心,感歎如今社會能如此盡孝的人已十分少見。

再次被構陷與收監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五日,國保再次非法闖入她家抄家、構陷。因母親癱瘓需要照顧,她被取保候審,但最終仍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二五年七月中旬,劉宜君的母親去世。不到一個月後的八月八日,劉宜君被警察以「收監」為名綁架,隨後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繼續遭受非法關押與迫害。


關於劉宜君遭迫害的很多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雲南楚雄市劉宜君遭誣判 癱瘓老母面臨無人照顧》 《雲南法院「自導、自演」的開庭》

參與迫害劉宜君相關部門及人員
楚雄市國保大隊
楚雄市檢察院 公訴人:欒娟
楚雄市法院 審判長:秦曉燕
陪審員:劉紅 何加紅
書記員:羅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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