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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法輪功學員田玉華被非法判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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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哈爾濱市南崗區王57歲的法輪功學員田玉華,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中午被南崗公安分局警察非法闖入家中綁架、抄家搶劫,被非法關押到哈爾濱市看守所構陷,二零二六年二月十日在道裏法院被非法開庭,隨後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金5萬。枉法構陷的檢察官胡迪、法官文昌福。

田玉華,女,生於一九六九年七月,原籍雙城區,家住哈爾濱市南崗區王崗鎮旗凱麗園小區。田玉華原來身體不好,一九九六年她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有了很大的變化,很快就達到無病一身輕的狀態。她按照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做任何事情首先想到為別人好,善待所有人,走到哪裏都是人們心目中的善良好人。

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田玉華多次遭到當地警察的各種騷擾、綁架、關押、勒索等迫害。

二零零零年五月左右,單城鎮派出所所長溪玉庫和政河村治保主任闖到田玉華家,一度企圖綁架她,田玉華不配合,警察就到處亂翻,抄走一本大法書。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五日,田玉華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鳴冤,在天安門被警察綁架,後被單城鎮派出所警察和鎮政府官員劫持到雙城市看守所關押,被非法拘留七天、勒索四千元錢,沒給出任何票據。

二零零一年臘月二十七,田玉華被闖入家中的單城鎮派出所所長溪玉庫、警察陳福彬、劉傑范子民、政河村村長、治保主任等人綁架到單城鎮洗腦班迫害三十六天。在洗腦班,田玉華遭到打罵,她的臉被打腫,眼睛被打出血。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一日早上,一幫穿著便衣的警察闖到田玉華家,破門而入,非法抄家,並將田玉華綁架到派出所非法審訊,稱田玉華去超市講真相被監控到,後勒索五千元錢所謂取保候審,才放田玉華回家。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中午,田玉華被闖入家中的南崗公安分局十四、五個警察綁架,並遭非法抄家,警察搶走打印機、刻錄機、大法書、師父法像等。田玉華遭非法刑拘,非法關押到哈爾濱市看守所(鴨子圈)構陷。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日下午兩點,田玉華在道裏法院被非法開庭,二月十三日判決書下來,田玉華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金5萬。

法官:文昌福(18503609136、18503601249),
陪審員:王英偉
陪審員:宮天國
書記員:顧悅歆

檢察官:胡迪(0451-84353106 13199447907)。

南崗區國保:
蔡鵬越:13206659012
趙彬淞:13245223667
劉冰旭 孫小車 張效均

王崗鎮派出所:
汪小東,張凱鈞,楊文龍,張澤鵬,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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