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隨中共迫害法輪功 山西陽泉市公檢法人員遭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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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一月三日】寫在前面的話:法輪功教人向善,以真善忍為準則,福益家庭社會,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事實證明,法輪功真、善、忍的教導對人民素質的提高、對社會的文明進步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修煉法輪功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告訴人們真相,製作、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完全是法律允許範圍之內的,也是合法的。

然而,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使眾多的司法人員恣意踐踏法律淪為幫兇和罪犯。他們多少人在明知法輪功真相的情況下,為了撈取政治資本昧著良心,非法監控、綁架、構陷、冤判、殘酷迫害這個世界上最善良的群體。使多少人被迫害致瘋、致死,甚至被活摘器官而失去生命;多少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世間的黑白會一時顛倒,但善惡有報的天理卻亙古不變。在明慧網曝光的大量公檢法人員惡報實例中,實施迫害者並沒有因此給自己和家人帶來想要的錢財和官運。或長或短,短則幾天,長則幾年,被查、被開除、被判刑,被沒收財產,甚至生惡疾、災禍失去生命,乃至殃及家人。而那些用自己的職權暗中保護法輪功學員或仗義執言的人,沒有因此失去甚麼,卻因善舉得福報,福澤家人。

下面僅舉幾例陽泉市這些年追隨迫害者果報的實例,這並不是修煉人願意看到的,所以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才會放下個人的生死安危,在殘酷迫害的血雨腥風中依然告訴你事實真相,不要你的任何東西,只要你放棄助紂為虐,選擇善良,不與中共為伍,為你和你的家人選擇平安順遂。按出事日期排序,幾個具體實例:

一、原山西省平定縣縣長任曉華遭惡報被查

2024年11月28日山西省消息,山西省原平定縣縣長任曉華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任曉華,1971年8月出生,山西省平遙縣人。主要履歷:曾經任共青團山西省委宣傳部部長,陽泉市政府副秘書長(掛職),陽泉市城區區委副書記;2011年6月至2016年10月,任平定縣委副書記、縣長;2016年10月,任陽泉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2021年9月,任陽泉師範高等專科學校黨委書記,至被查。期間,任曉華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二、陽泉市公安局城區分局國保大隊長吳國光患舌癌身亡

在吳國光擔任陽泉市公安局城區分局國保大隊長期間,該地區發生多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張瑞萍等人。

2023年4月19日,陽泉市法輪功學員張瑞萍的孩子出門上班時,被早已等候在門口的陽泉公安局城區分局國保大隊長吳國光等人奪門而入,綁架了張瑞萍,並非法抄家。後被非法構陷,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非法判刑三年半。吳國光期間舌頭發炎,後診斷為舌癌,據悉於2024年不治身亡。

三、原山西省盂縣公安局局長郝富平被提起公訴

2022年11月18日消息,據山西檢察微信公眾號:原山西省盂縣公安局局長郝富平因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陽泉市檢察院指定管轄被提起公訴。
郝富平,1958年7月出生,山西平定人。其主要履歷:郝富平歷任陽泉市公安局礦區分局副局長(副縣級);陽泉市公安局郊區分局政委;陽泉市公安局西城分局黨委書記、局長;2012年5月,任山西陽泉市盂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在2018年退休之前任陽泉市公安局調研員。

郝富平作為盂縣公安局局長,對其任內當地法輪功學員遭綁架、抄家、關押等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以下是部份遭受迫害的案例:

◎2016年9月20日上午,盂縣公安局十幾個警察綁架了正在上班的法輪功學員王志輝。王志輝後被盂縣法院非法判刑兩年。

◎2017年1月15日上午,盂縣公安局警察綁架了河北法輪功學員白志英、緱彥英、劉文書。盂縣法院於同年8月對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白志英、緱彥英三年半,劉文書一年半。

四、原山西省陽泉市郊區政法委副書記馬可容被開除

2022年4月,原山西省陽泉市郊區政法委副書記馬可容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2022年12月8日,馬可容遭開除公職,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馬可容,男,漢族,1975年3月出生,籍貫山西和順,1997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北京市通州區委常委、紀委書記,區監察委員會主任。主要履歷:2001年7月至2004年2月,任山西省陽泉市郊區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

在馬可容主政陽泉市郊區政法委副書記期間,該地區發生多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張惠珍等人。2001年7月11日,37歲的張惠珍在陽泉市郊區發真相資料救人,被三郊派出所與蔭營政保科綁架,非法拘留15天,2001年11月11日被郊區法院非法勞教2年6個月,送山西省太原市新店勞教所。在這期間遭超負荷的奴工等迫害。

馬可容作為陽泉市郊區政法委副書記,作為當地主要主政官員,對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五、山西省陽泉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原局長霍曉軍遭惡報被逮捕

原山西省陽泉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黨委書記、局長霍曉軍涉嫌受賄一案,2022年4月29日,由陽泉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陽泉市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平定縣檢察院審查起訴。霍曉軍被平定縣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逮捕。

霍曉軍,1968年8月出生,山西壽陽人,歷任山西陽泉市公安局刑偵處副處長。2006年4月任山西陽泉市公安局郊區分局政委;後任陽泉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六、山西陽泉市公安局副局長邵喜遭報被查

據2021年5月28日山西消息,陽泉市公安局副局長邵喜,涉嫌嚴重違法違紀,被查。

邵喜,男,漢族,1964年7月生,1997年6月至2012年5月任陽泉市平定縣公安局副局長、政委、盂縣公安局局長;2013年3月至2021年4月任陽泉市公安局中共黨委委員、局長助理、副局長等。
山西陽泉市屬地──盂縣,為中共中央610頭目劉京的籍貫地。

邵喜在歷任公安局副局長、局長、政委、黨委委員等職務期間,積極追隨執行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邪惡政策,知法犯法,給轄區內法輪功學員及家人製造了巨大苦難,同時阻礙當地民眾了解大法真相。

陽泉市公安局及其下屬的公安局、派出所、街道社區等,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一直比較嚴重,一九九九年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大批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勞教、判刑、開除公職等。邵喜任職期間轄區內發生的部份迫害案例列舉如下:

◎2001年春天,平定縣綁架了大批法輪功學員,劫持在平定縣南坳鄉強制洗腦,並強迫學員交納每天三十元的生活費。在這裏白鳳忠被非法關押了十五天。僅僅幾個月後,白鳳忠又一次被綁架,關押在太原新店勞教所。白鳳忠在這裏被非法勞教迫害兩年。回家一年以後,2004年白鳳忠再一次被綁架,被枉判四年,非法關押在祁縣監獄。直到2008年9月才回家。回家以後,邪黨人員對白鳳忠的騷擾一直沒有間斷。

◎王巧蘭原是平定縣商業局職工。1999年7月中共邪黨開始公開迫害法輪功後,為了為大法說句公道話,王巧蘭帶著年幼的女兒去省政府、北京上訪,卻被警察綁架、非法判刑三年。三年後王巧蘭回到家中,又遭警察每天每時寸步不離的監視。為了生活,她只好去外地打工。而警察竟追到她親戚家中威脅、騷擾,還拿著王巧蘭的照片在親戚所在的整幢小區樓挨門挨戶的騷擾,叫鄰居監視她的出行。王巧蘭只得返回家中,以經營小商鋪維生。然而沒幾天,警察又闖到家中搜查,並且再次綁架她,距她出獄不到一年,這次非法判她六年徒刑。漫長的九年冤獄,王巧蘭受盡了折磨,她曾被惡警強制連續四十多天不能睡覺,被強迫長時間坐小凳、太陽下曝曬、做奴工……

◎兩位石家莊井陘地區法輪功學員2011年9月8日在山西盂縣講真相,被山西盂縣公安綁架扣押,大約9月22日左右被盂縣公安局非法勞教一年,被送往山西省女子勞教所非法關押迫害。其中一位法輪功學員叫劉順芝,是礦區工商銀行的退休法輪功學員。

七、山西省公安廳國保總隊長李柏退休兩年後被查

據2021年7月10日山西消息,山西省公安廳國保總隊已經退休兩年多的總隊長李柏,涉嫌嚴重違法違紀被查。據悉,李柏背著兩個包袱自首。

據公開資料表明,李柏長期在公安系統工作,1998年擔任陽泉市公安局副局長,2003年升為局長;2008年3月任長治市公安局中共黨委書記、局長;2014年6月任山西省公安廳國保總隊總隊長,2018年12月退休。

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澤民團夥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國保(以前稱「政保」)的主要任務是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構陷、搶劫勒索、騷擾等迫害。李柏在陽泉市公安局、長治市公安局及山西省公安廳國保總隊任職期間,對其管轄範圍內的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山西省陽泉市法輪功學員李慧文,剛結婚50天,就被陽泉市公安局、610騙到洗腦班進行迫害,遭受酷刑折磨後被非法勞教一年,於2003年2月26日被太原新店勞教所迫害致死。

八、原陽泉市中級法院院長陳明華被查

2021年4月22日大陸媒體報導,陽泉市中級法院原院長陳明華被雙開。

陳明華,男,山西柳林人,1965年7月出生。主要履歷:2012年11月至2020年9月任陽泉市中級法院書記、院長;2020年9月至2020年10月,任山西省高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陽泉市中級法院院長。陳明華任陽泉市中級法院院長期間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遭司法迫害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下面是部份案例:

◎2012年,平定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耿建昕、戎益華夫婦分別非法判刑四年、三年。負責監督轄區內基層法院的陽泉市中級法院對此非法判決不作為。

◎2013年11月25日,平定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巧蘭非法判刑四年。王巧蘭提出上訴。2014年11月4日被陽泉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2017年9月20日,平定法院再次對王巧蘭非法判刑六年,再次將她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監獄迫害。

◎2015年2月4日,平定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繼貴非法判刑三年。王繼貴遂上訴,陽泉市中級法院於2015年5月6日非法維持原判。王繼貴於2016年6月2日在山西省祁縣監獄被迫害致死,終年五十九歲。

◎2017年6月1日,盂縣法院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對法輪功學員王志輝秘密非法判刑兩年。負責監督轄區內基層法院的陽泉市中級法院對此非法判決不作為。

◎2017年8月中旬,盂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白志英、侯彥雲、劉文書分別非法判刑三年半、三年半、一年半。三人上訴,五個月後遭陽泉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2018年11月上旬,平定縣法院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秘密對法輪功學員田潤華、張愛梅非法判刑兩年半及一年。負責監督轄區內基層法院的陽泉市中級法院對此非法判決不作為。

◎2019年10月,平定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賈寶玲、楊二變分別非法判刑兩年、一年半。負責監督轄區內基層法院的陽泉市中級法院對此非法判決不作為。

◎2020年8月,陽泉市郊區法院對八十歲的法輪功學員高寶雲老太太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負責監督轄區內基層法院的陽泉市中級法院對此非法判決不作為。老人被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監獄迫害。

九、前山西陽泉市中共市委書記白雲遭惡報被判刑十二年

白雲,女,漢族,1960年12月生,山西五台人,其主要簡歷:2006年2月至2012年1月曆任陽泉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2012年1月至2013年2月任運城市委書記;2013年2月任山西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2014年8月被查,2016年10月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沒收個人財產兩百萬元。

以下是白雲主政陽泉市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部份事實,白雲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

◎2006年10月,陽泉市法輪功學員商繼東被警察綁架,2007年4月1日被城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被非法關押在山西省陽泉第一監獄(山西省陽泉蔭營煤礦)。

◎2006年3月,陽泉市法輪功學員趙兆昌在街上發真相資料時,被特務綁架到陽泉市北大街派出所。趙兆昌在陽泉市公安局遭嚴刑拷打、背銬、電擊等酷刑。警察非法抄家時,綁架了在趙兆昌家的法輪功學員郭保軍。兩人後被劫持到太原新店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

◎2008年7月27日,陽泉市平定縣法輪功學員李志永(李志勇)給民眾講法輪功真相時被「610」人員綁架,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2009年9月,李志永被平定縣「610」人員從勞教所劫持回平定縣,又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晉中監獄迫害。李志永曾於2007年被非法勞教一年。

◎2008年12月1日,陽泉市法輪功學員王蘭芳、宋繼勇母子在大同被陽泉市公安局警察綁架,王蘭芳後被非法判刑十一年。

◎2011年11月26日,陽泉市平定縣法輪功學員白鳳忠被平定縣公安局夥同冠山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平定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被劫持到晉中祁縣監獄迫害。

還有許許多多,例如,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二日山西省媒體報導,山西省省長金湘軍涉嫌嚴重違法丟職被查;山西省610頭目政法委書記金道銘、副省長杜善學,積極迫害法輪功,2016年均被判無期徒刑入獄;山西司法廳長王水成慫恿監獄殘忍迫害法輪功學員,2011年11月,其兒子車禍身亡。2018年2月,山西省陽泉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王湜洲因嚴重違紀問題被立案審查,等等等等。

寫在後面的話:信仰自由是全世界公認的普世權利。然而中共邪黨對法輪功迫害根本不講法律,嚴重侵犯法輪功學員的人身權利和信仰自由。無數事實也告訴我們:人不治天治,報應是真實存在的。那些追隨江澤民積極迫害法輪功的上至周永康、薄熙來、下至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的省、市到基層各級公檢法人員頻頻遭到惡報,表面的原因林林總總,實質是迫害好人得到的惡果。

希望所有人不要被眼前的利益蒙了雙眼,跟隨中共參與迫害好人,不知不覺中做了中共的殉葬品;在大是大非面前,守住良知,把槍口抬高一釐米,就是在給自己和家人選擇平安、選擇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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