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冠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劉濤遭惡報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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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聊城市冠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劉濤多年來一直追隨共產邪黨迫害法輪功,最近得知,在二零二五年三月之前已經被捕,罪名「非法製造捲煙桿」,至今已逾半年。

法輪功是真正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價值。對法輪功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近年官場「倒查三十年」,中共各級官員被查。這些人均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應了一句古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而被審、被查等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迫害修煉者的罪行不僅僅是侷限在人間法律的制裁,更有天理報應的嚴懲。

以下是劉濤任職冠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部份事實:

◎冠縣法輪功學員申亮華遭迫害含冤離世

冠縣桑阿鎮法輪功學員申亮華,累次遭受迫害,二次被勞教迫害,三顆門牙被打掉,於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含冤離世。生前,劉濤曾多次參與毆打、綁架、騷擾申亮華的事件。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夜間,冠縣公安局劉濤等七、八個警察竄到申小屯,脅迫村幹部翻牆跳進申亮華家,把申亮華按倒在地拼命毒打,一個警察用手電筒把申亮華的門牙打掉了兩顆,然後把申亮華關進看守所。在沒有通知家人、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把申亮華第二次劫持到王村勞教所。

二零一五年八月三日中午十二點左右,冠縣國保二中隊隊長劉濤,桑阿鎮派出所所長、副所長十多人闖到申亮華家,騙開門後非法搜查,搶走電腦、打印機、切紙刀、大法書籍等物品。當時申亮華、趙月雲夫婦不在家,只有孩子在家。

二零一五年八月五日,冠縣公安局國保張震珍、劉濤,桑阿鎮派出所所長、副所長十多人第二次闖到申亮華家,看到申亮華、趙月雲夫婦正巧在胡同內,上前綁架了趙月雲,把她劫持至桑阿鎮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夜。第二天又將她非法關押在冠縣公安局,當晚再將趙月雲非法關押在冠縣城東派出所。

趙月雲的兒子給劉濤打電話要人,劉濤拒不放人,聲稱趙月雲得去聊城一趟。城東派出所有六個人看守趙月雲,清晨四點多鐘,趙月雲走脫。發現趙月雲不見後,冠縣公安局國保張震珍、劉濤及桑阿鎮派出所數十名警察又闖到村裏騷擾、堵截。趙月雲和丈夫被迫流離失所在外,家中孩子無人照顧,地裏農活無人看管。

◎冠縣七旬法輪功學員許繼梅遭綁架誣判

冠縣七十三歲法輪功學員許繼梅,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與陳秀梅外出講真相時,遭惡人舉報,被非法拘禁在甘屯派出所。當天上午,多名警察撬開許吉梅家房門鎖,搜走大法書籍、真相掛件、真相條幅、4700元真相幣和《九評》等資料,接著又闖入法輪功學員許繼梅家中,搜走大法書籍和真相資料。當天下午,冠縣國保大隊警察劉濤、柳洋非法對許繼梅進行審訊,次日,甘屯派出所警察強行帶二人去聊城醫院做體檢,在體檢不合格的情況下,強行將二人送至聊城看守所,最終被看守所拒收。二人當天晚上回家。但許繼梅被冠縣法院和冠縣檢察院、及冠縣甘官屯鄉派出所合夥勾結構陷,於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冠縣法院非法判刑一年。

◎冠縣稅務局副局長周春寶被綁架、酷刑折磨、非法判刑

冠縣稅務局副局長、法輪功學員周春寶,於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五日被冠縣公安局綁架並非法抄家。不法人員在其家中搜出大法真相資料,威逼其交代細節,並逼問其母親下落。其七十多歲的母親許繼梅被迫流離失所,並遭非法通緝,於二零二二年六月十日在女兒周春玲的婆家遼寧省鳳城市被綁架,被冠縣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三個月。

冠縣法院於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對張玉香、許恆奎、周春寶等八名法輪功學員進行視頻開庭,二零二三年一月四日對八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宣判,非法刑期從三年至七年半:
張玉香,女,51歲,冠縣梁堂鎮南邵莊農民,被非法判刑七年六個月,罰款18000元。
許恆奎,男,60歲,冠縣甘官屯農民,被非法判刑七年六個月,罰款18000元。
孔德全,男,61歲,冠縣崇文街孫村農民,被非法判刑七年四個月,罰款16000元。
周春寶,男,48歲,冠縣國稅局副局長,被非法判刑四年,罰款10000元。
高淑貞,女,47歲,臨清市唐園鎮前卜頭村農民,被非法判刑四年,罰款10000元。
韓振林,男,71歲,臨清市東舊縣農民,被非法判刑四年,罰款10000元。
張丙亮,男,68歲,冠縣梁堂鎮張裏村農民,被非法判刑四年,罰款10000元。
王瑞祥,男,55歲,冠縣東三里小區職工,被非法判刑三年,罰款8000元。

◎聊城市莘縣魏莊鎮信莊村法輪功學員王洪亮被非法抄家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冠縣、莘縣公安局等單位共八、九人到莘縣魏莊鎮信莊村法輪功學員王洪亮家非法抄家,同時抄了其兒子家,搶走大法書、年畫等物品。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冠縣桑阿鎮桑橋村法輪功學員張憲生與莘縣魏莊鎮信莊法輪功學員王洪亮在散發真相小冊子時,遭不明真相人員構陷(車牌號魯P三五一五P),被桑阿鎮派出所綁架。警察私自扣押機動三輪車、一千二百個真相葫蘆、四千多元現金,並強行搶走鑰匙。冠縣國保大隊長劉濤、桑阿鎮派出所所長王憲營、協警張洪啟、鄭霄賓及呼姓人員共五人在未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非法抄家,搶走師父法像、大法書及數十份不乾膠等物品。三月二十二日,張憲生、王洪亮回家。王洪亮因長期遭騷擾被迫流離失所。

冠縣法輪功學員孫鳳英、姚化蘭被綁架

二零一五年一月六日,冠縣國保大隊二中隊隊長劉濤夥同臨清潘莊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冠縣小郭寨村法輪功學員孫鳳英、姚化蘭,並非法抄家,搶走打印機、電腦等物品。孫鳳英、姚化蘭此前前往臨清縣農村發放真相資料時遭構陷,臨清潘莊派出所警察綁架二人,當日放回。數日後又再次上門綁架。

法輪功教導修煉者以「真、善、忍」為準則,於民族、國家、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正因如此,法輪大法至今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包括香港、台灣地區,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獲得的各種褒獎數千項。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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