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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荊州市76歲老太太劉新安又被綁架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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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荊州市76歲的法輪功學員劉新安老太太,於二零二六年元月十九日上午在向民眾講述真相時遭人惡意舉報,隨後被警察非法抄家。大法書籍、電腦、播放器等私人財物被強行扣押。目前,劉新安老人被關押在荊州區西門看守所,更多情況仍在核實中。

劉新安老人自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在此之前,她飽受疾病折磨幾十年,身體虛弱,做過大手術,長期心跳過速、眩暈,腦血管硬化(眼底A級硬化),精神恍惚、記憶模糊,渾身乏力,甚至連吃藥都讓胃難以承受。一九九八年四月,她來到煉功點。煉功第三天,她感到後腦勺部位幾次明顯的拉扯,頭腦隨即清醒許多。煉功後的第一個星期天深夜,她在睡夢中感到一隻大手伸入胸口,似乎取走了甚麼,從腿部離體而去,她驚醒後發現困擾多年的心跳過速、心痛乃至心臟停擺的症狀從此消失。她明白,是師父為她清理了身體。

修煉法輪功後,她所有疾病不治自癒,身體康健,心情愉悅,工作順利。按照「真、善、忍」做人,她常常反省自己、寬厚待人、淡泊名利、不爭不鬥,生活充滿了輕鬆與喜悅。

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對法輪功的全面迫害以來,劉新安與所有堅持修煉的民眾一樣,再也無法過上安寧的生活。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晚上,劉新安與荊州市法輪功學員王美卿、鄧永梅等人在馬山(荊州與當陽、枝江交界處)開車發放真相資料救人時遭人舉報,被當陽市(屬湖北宜昌市)草埠湖派出所警察綁架。四位學員被分別帶到兩個派出所非法審訊。因看守所以「需隔離」為由拒收,她們又被劫持到枝江市監管中心非法關押十四天(以疫情為名的所謂隔離)。四月二十八日,劉新安等三人被轉押至宜昌市第一看守所,王美卿則被關押在當陽市第一看守所。六月下旬,王美卿、鄧詠梅、劉新安被當陽市檢察院非法批捕。期間,仇運鳳趕在當地疫情爆發、封路前向當陽市檢察院萬新當面遞交了真相信,王美卿的家屬也遞交了真相信。

二零二一年八月下旬,王美卿、鄧詠梅、劉新安被構陷至當陽市法院。同年十月十二日,三人被非法開庭審判。直到十二月二十八日,法院才下達判決書:仇運鳳被非法判處三年,並處罰金一萬元;王美卿被判二年兩個月,並處罰金六千元;劉新安被判一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鄧詠梅被判六個月,並處罰金兩千元。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提升道德、造福家庭與社會,本應受到尊重與保護。法輪功學員根本不應被抓捕、起訴或庭審。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為自己討回公道,也是維護社會正義與良知,理應受到憲法與法律的保障。

任何以任何名義對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實施迫害,都是違法犯罪行為。這些傷天害理的行徑終將被追究、被清算,必將面對歷史的審判。中國民間有句古話:「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希望仍在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認清現實,停止作惡,彌補過錯,為自己和家人選擇光明的未來。

正如劉新安老人所說:「我最忘不了的是在魔難中善良保護幫助過我的人。無論我身在何處,我都為他們祝福。他們的善良一定會給自己和子孫帶來福壽。善待他人,就是善待自己,也是為後人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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