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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迫害法輪功 曝光原吉林省副省長賀志亮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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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九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報導)賀志亮(Zhiliang He),男,漢族,一九七零年十月出生,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人,其主要履歷: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任吉林省吉林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副市長、代市長、黨組書記;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任吉林省吉林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黨組書記;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三年一月任吉林省吉林市委書記;二零二三年一月至二零二五年一月任吉林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兼),省公安廳廳長(二零二三年二月任)、黨委書記、督察長(兼);二零二五年一月至今任中央社會工作部副部長。

賀志亮
賀志亮

一、賀志亮任吉林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期間犯罪事實

賀志亮自二零二三年至二零二四年任吉林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期間,竭力執行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政策,策劃、指揮吉林省公安系統不遺餘力地迫害法輪功學員。

據對明慧網報導的不完全統計,二零二三年至二零二四年兩年間,吉林省至少有26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眾多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非法抄家、關押、判刑,有的被迫害致殘、致傷、致精神失常。

賀志亮作為吉林省副省長、公安廳廳長、政法委副書記,也是吉林省迫害法輪功的最高指揮者之一,對其任職期間在吉林省發生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

根據明慧網的報導,二零二四年吉林省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的人數為1031人次。其中:被迫害致死或含冤離世14人;非法判刑78人;綁架396人次;騷擾287人次;非法抄家216人;強制洗腦11人;流離失所7人;失蹤4人;各種經濟迫害18人,迫害金額為157,850多元。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前後,在吉林省政法委、公安廳等的組織、策劃、指揮下,長春市公安局綁架數十名法輪功學員,尤其是長春市二道公安分局,參與了幾乎所有的綁架行動。四月十九日和五月十日當天,綁架的人數最多,近一個月共有49人被迫害。

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吉林省舒蘭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及北城、吉舒、法特、鐵東等派出所出動大批警察,闖民宅綁架了三十多位法輪功學員。

根據明慧網的報導,二零二三年,吉林省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人數為1331人次。其中:19人(包括以前年度沒有曝光的7人)被迫害致死或含冤去世;108人被非法判刑; 522人次遭綁架;251人被非法抄家;各種經濟迫害45人,迫害金額為260,708元等。

部份吉林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案例

◎長春市田玉春被迫害致死
田玉春,男,75歲,於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八日被二道區金錢堡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在長春市第一看守所,田玉春剛被抓進去的時候,每天被罰「坐板」(酷刑),一週不到,臀部就流血,然後起了一層厚繭子。他被帶到監獄醫院期間,整天被用手銬、腳鐐拴在床上,不給吃喝,每天被注射不明藥物,身邊還有三個警察看著。田玉春被釋放時,身體虛弱得已經無法獨立走路,二十一天後,於七月二十四日含冤去世。

◎吉林公主嶺法輪功學員王玉英,女,68歲,於二零二四年八月六日早上被非法闖入家中的范家屯派出所警察綁架,她80歲的哥哥王劍英也在家中被響水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兩人都被非法關押在公主嶺市看守所。九月十日左右,王玉英被迫害致死。事後,警方給家屬三萬元封口費,家屬不服,找到律師諮詢,律師說無法取證,官司無法打。家屬知道現場有證人,但無人敢作證。

◎吉林市法輪功學員李長海,男,77歲,曾在二零一二年被非法判刑七年,在監獄遭受多種酷刑折磨;二零二三年二月九日,李長海再次被綁架、抄家,後被非法監視居住。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六日,李長海被吉林市昌邑區檢察院非法起訴,檢察院向法院建議對其判刑四年六個月。一月二十八日,李長海在迫害中含冤離世。

◎內蒙古法輪功學員梁立新,女,69歲,二零二三年三月份,她在長春女兒家生活期間被當地警察綁架,先被非法關押在九台看守所,後被轉入長春市第四看守所,僅六天就被迫害致死。據知情人透露,她在長春市第四看守所被強制吃藥,幾天後就不行了。

◎長春市法輪功學員朱玉俠,女,54歲,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被長春市寬城區西廣派出所、長德派出所多名警察非法入室綁架。因體檢不合格,朱玉俠被非法監視居住。二零二三年三月三日,朱玉俠再次被綁架。六月五日,朱玉俠被寬城區檢察院非法起訴。長期的迫害導致她的身體狀況極度惡化。七月上旬朱玉俠已陷入昏迷,生命垂危,但寬城區法院人員仍到其家中對其非法開庭,並對其恐嚇威脅。朱玉俠在被非法庭審數日後,於二零二三年七月中旬含冤離世。

部份吉林省法輪功學員遭綁架、誣判案例

◎72歲的吳青元被非法判刑五年半
吳青元,男,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長春市公安局淨月分局淨月大街派出所警察闖到吳青元家中實施抄家,搶走現金和大法書籍後,還將身體虛弱、行動不便的吳青元和老伴李英綁架到派出所關押審問。之後,又被警察劫往看守所非法關押。當地公檢法相互勾結、構陷。吳青元被長春市寬城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半、勒索罰金兩萬元。吳青元已於二零二四年九月被劫入吉林省公主嶺監獄繼續關押迫害。

◎榆樹市焦傳富被非法判刑十年
焦傳富,男,時年60歲,曾多次被公安綁架、非法關押,曾兩次被非法勞教,在拘留所、洗腦班、勞教所遭受迫害。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九日,焦傳富被長春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監管中心。二零二四年五月中旬獲悉:焦傳富被當地法院非法判刑十年,已被劫入吉林省公主嶺監獄關押迫害。

◎曾遭二次勞教,鄭玉明又被非法判重刑七年
鄭玉明,男,時年67歲,經營一家鞋店。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德惠市公安局達家溝派出所警察闖到鄭玉明的鞋店,將鄭玉明夫婦綁架並搶走電腦、打印機等私人財物。鄭玉明被非法關押到德惠市看守所,他的妻子被放回。二零二四年一月四日,鄭玉明被德惠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已被劫往吉林監獄繼續關押迫害。

◎長春農安縣蘇秀福、徐亞芬、尹桂英被非法判刑十多年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中午,法輪功學員蘇秀福、徐亞芬、尹桂英被長春市公安與農安縣公安局及派出所警察聯合非法抓捕、抄家。之後,外界一直沒有他們的消息。二零二四年九月獲知,三人已被德惠市法院非法判重刑,其中蘇秀福被判十三年,徐亞芬、尹桂英分別被判十二年。徐亞芬、尹桂英於八月十四日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賀志亮任吉林市委書記期間犯罪事實

二零二一年一月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賀志亮任中共吉林市委書記(主管政法委、「610」辦公室)期間,吉林市法輪功學員遭吉林市政法委、「610」迫害,至少有馬英、王桂英、劉君、孟祥富、劉永存5人被迫害致死或離世;至少有29人被非法判刑;17人被非法庭審;3人被非法批捕;43人被非法刑拘;19人被非法「取保候審」;36人被非法拘留;119人被綁架;7人被洗腦迫害;292人次被騷擾迫害。賀志亮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

部份吉林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案例

◎法輪功學員王桂英,女,時年76歲。二零二一年六月初,中共為了所謂的百年大慶,採用威脅,跟蹤、騷擾、抓捕等一系列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永吉縣政法委集合社區、派出所、公安局等部門,多次到王桂英家敲門,在不配合的情況下,在樓道,小區院裏蹲坑一個多月後,在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左右,以非法手段打開屋門強行進屋,抄走法輪功書籍、資料及打印機全部設備。抄家時王桂英出現心衰症狀,在其身體出現嚴重不適的情況下,口前鎮公安局、吉林市公安局等部門警察不斷地盤問,讓說出其他同修,與誰聯繫等問題,王桂英承受著巨大壓力和身心傷害,於八月六日含冤離世。

◎法輪功學員孟祥富,男,時年70歲,吉林舒蘭市法輪功學員。孟祥富與妻子陳慶蘭多次遭當地政法委、警察等迫害。二零二零年末,孟祥富的養老金共七萬多元被非法扣除。妻子陳慶蘭被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孟祥富受到嚴重驚嚇,精神受到嚴重打擊。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孟祥富含冤離世。派出所不准陳慶蘭看丈夫一眼。孟祥富的兒子在日本居住,因中共病毒疫情沒能回來見上父親最後一面。

◎法輪功學員趙洪豔,女,時年67歲,在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四日因講法輪功真相,被綁架、非法刑事拘留,十二天後被非法批捕,在看守所身體出現嚴重的心臟病後被取保候審回到家裏。二零二二年七月初,派出所警察到趙紅豔家中,告知她已被非法判刑三年。

◎法輪功學員姜永芹,女,時年53歲。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二日,姜永芹在家中被警察綁架、非法拘禁。吉林省公安廳特訓室及當地國保警察對姜永芹進行刑訊逼供,啟用了聞所未聞的酷刑──「工具箱」,裏面有牙籤、器械、藥瓶、電線、春藥等等。姜永芹的鼻孔裏被噴芥末油、被塞入點燃的香煙,她並遭猥褻、性侵害等。姜永芹被他們折磨了近兩個小時,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姜永芹後被非法判刑五年,現仍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省女子監獄。

(責任編輯:章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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