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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法輪功 司法部監獄管理局副局長李靜罪責難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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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報導)李靜,Jing Li,女,漢族,60歲左右,出生年月不詳,中共黨員。李靜長期在中共司法部監獄管理局任職,曾任司法部監獄管理局刑罰執行處處長(任職至2016年)、司法部監獄管理局副局長(2017年-2023年),現任司法部監獄管理局一級巡視員。

李靜在司法部監獄管理局任職期間,特別是在其擔任監獄管理局副局長後,積極參與並推動中共對法輪功的系統性迫害政策。在其任職期間,全國監獄系統不僅持續大規模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更進一步強化所謂「轉化率」考核機制,將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明確作為政治任務,層層下達至各級監獄。

在法輪功學員反迫害二十六週年之際,二零二五年七月,四十五國的法輪功學員將又一批中共參與迫害者名單遞交本國政府,要求依法對惡人及其家屬禁止入境,甚至凍結資產。李靜也在此次遞交的名單當中。

法輪功學員因信仰入獄,本不是罪犯,但在監獄中卻遭到遠超普通刑事犯的嚴酷對待。監獄為追求所謂「轉化率」,普遍採用電擊、吊銬、剝奪睡眠、強制灌食、暴力毆打、精神摧殘甚至注射不明藥物等上百種酷刑手段,對拒絕放棄信仰的學員實施極端打壓。在「轉化率」政績壓力下,獄警不僅縱容犯人對法輪功學員施暴,甚至直接動手參與暴力迫害,導致監獄中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程度不斷升級。

司法部監獄管理局是中國負責全國監獄管理的職能機構,承擔監督法律政策執行、指導罪犯改造的職責。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當局公開迫害法輪功以來,監獄管理局卻淪為中共系統性鎮壓法輪功信仰群體的重要工具。

監獄管理局對各地監獄中法輪功學員遭酷刑迫害及致傷、致死事件不僅故意視而不見、置若罔聞,還刻意掩蓋迫害真相,縱容監獄暴行,甚至給監獄下達死亡指標。面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案例,監獄和監獄管理局不僅不追責涉事人員,反而協助篡改死因、封鎖消息、打壓家屬維權,阻止真相外泄,並通過強迫火化遺體、禁止家屬發聲等手段,毀滅證據。

李靜作為司法部監獄管理局的主要負責人對全國各地監獄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大規模迫害行動負有不可推卸的罪責。以下是在李靜任司法部監獄管理局副局長期間發生在監獄內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罪行。

一、中共監獄七年至少迫害致死逾百名法輪功學員

據明慧網統計,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三年七年間,至少145名法輪功學員在監獄系統中被迫害致死,其中包括獄中酷刑直接致死者,以及刑滿釋放後不久因傷重去世者。迫害致死案例遍布全國十九個省、兩個自治區、四個直轄市。其中遼寧省迫害致死案例共計33例,接近整個迫害致死案例的四分之一(23.8%),居全國之首,其後依次為黑龍江省(20例)、吉林省(14例)、河北省(10例)、四川省(8例)、河南省(7例)、山東省(6例)、湖北省(6例)、雲南省(5例)、江蘇省(5例)、甘肅省(4例)、湖南省(4例)、天津市(4例)、浙江省(3例)、重慶市(3例)、安徽省(3例)、山西省(3例)、廣西壯族自治區(2例)、內蒙古自治區(1例)、貴州省(1例)、陝西省(1例)、北京市(1例)、上海市(1例)。

二零一七年被監獄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共計32人,涵蓋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他們分別是遼寧省(6人)的杜景芹、祁慶元、劉孝明、田彩英、耿仁娥、路遠峰,安徽省(3人)的白傑、朱維英、葉光平;甘肅省(3人)的萬銘芬、王有江、盛春梅;山東省(2人)的王好紅、董永慧;河北省(2人)的郭道友、李金庫,吉林省(2人)的孫玉發、劉淑豔;四川省(2人)的何先珍、程懷根;河南省(2人)的孔愛萍、齊素華(2人);廣西(1人)的呂瑞珍;黑龍江省(2人)的劉福財、劉玲玲;湖北省(1人)的黃海林;湖南省(1人)的朱桂林;江蘇省(1人)的唐淨梅;北京市(1人)的賈玉萍;上海市(1人)的柏根娣;天津市(1人)的陳瑞芹;雲南省(1人)的普政。

二零一八年共有35名法輪功學員被監獄迫害致死:其中有8人是在監獄中被迫害致死,另有28人是在監獄中受到嚴重迫害,回家後不久離世。在監獄中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有遼寧省的胡國艦、王世賢、孫敏、李捷春(4人),山東省的王文中(1人)、吉林省的楊寶森(1人)、浙江省的洪米素(1人)、湖南省的王岳來(1人)。而楊淑文、崔海、色桂榮、劉文英、冷冬梅、王彩雲、文木蘭、李德成、成海燕、高素貞、高世遠、劉金玉、周傳業、呂樹彬、羅井山、呂彥坤、龔延昭、周基碧、朱星河、吳國鳳、趙春豔、仲崇斌、馬桂娥、任東生、許玉盤、郭洪霞、吳博、劉真芳等28人是在冤獄期滿,回家後不久離世。他們分別來自於遼寧(7人)、黑龍江(6人)、河南(4人)、江蘇(3人)、重慶(2人)、貴州(1人)、湖北(1人)、山西(1人)、天津(1人)、河北(1人)。

二零一九年有12名法輪功學員在監獄關押期間被迫害致死:他們是四川省的梁文德、丁國琴(2人)、遼寧省的李豔秋(1人)、黑龍江省的孟紅、楊立華、王德臣(3人)、廣西的廖大武(1人)、雲南省的廖健甫(1人)、湖北省的李大堯(1人)、山東省的陳玉花(1人)、山西省的崔玉桃(1人)、吉林省的劉建英(1人)。

二零二零年被監獄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共計14人:他們是李桂榮、肖永芬、胡林、張振才、李少臣、鄒立明、蘭立華、羅學放、曹進興、孟慶梅、王殿國、王鳳臣、劉濟剛、張亞琴,其中6人來自遼寧,吉林、黑龍江、四川、河北、山東、天津、湖北、湖南各1人。

二零二一年有15名法輪功學員因監獄迫害而離世:其中吉林省3人,黑龍江、遼寧、浙江各2人,雲南、山東、江蘇、河北、湖北、重慶各1人。他們是丁桂英、岳彩雲、呂觀茹、公丕啟、徐靜、潘緒軍、蔣有容、付貴華、張子友、潘英順、蘇雲霞、胡漢姣、李振東、普政等14人是在獄中被迫害致死,而陳永春在出獄後不到5個月離世。

二零二二年被監獄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共有17人:其中15人是在監獄關押期間被迫害致死,他們是劉希永、王學明、葛振華、王慶文、楊智雄、羅保俊、賈春臻、仲淑娟、尹國志、滕玉國、卿立菊、鐘國全、韓俊德、牛學東、石建偉,他們分別來自於遼寧省(4人)、黑龍江(2人)、吉林省(1人)、河北省(3人)、山西(1人)、內蒙(1人)、陝西(1人)、甘肅(1人)、四川(1人)、湖北(1人)、雲南(1人)。另有河北省的白興國、湖北省的唐常俊2人在出獄後不久離世。

二零二三年有20名法輪功學員被監獄迫害致死:其中牟永霞、費淑芹、滕淑麗、李長安、安福子、馬長青、賴志強、王建、龐勛、翟永池、李培高、谷今芬、姜勇、劉朝陽、焦崇、王自周等15名法輪功學員在監獄關押期間被迫害致死,而王海乾、呂厚芬、趙長福、賈桂芹等4人是在出獄後不久離世。5名法輪功學員來自於黑龍江省,黑龍江和遼寧各有3人,河北、四川各2人,雲南、湖南、河南、天津各1人。

二、被監獄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部份案例

◎法輪功學員路遠峰被遼寧省本溪監獄迫害致死

路遠峰,男,遼寧省瀋陽市於洪區人,二零一五年六月被瀋陽市大東區法院非法判刑3年,後被劫持到本溪監獄關押迫害。為了迫使路遠峰放棄修煉法輪功,二零一六年十一月,本溪監獄二監區大隊長賈長海、分隊長鄒博文把路遠峰從監舍帶到沒有監控的倉庫內,唆使犯人樸平、趙義忠、陳延慶等人對路遠峰毆打辱罵,並用三根電棍對其連續電擊四十多分鐘。路遠峰被電得滿地翻滾,頭、頸、手、腳踝等處皮膚被電傷。之後,路遠峰被帶回監舍。獄警賈長海又指使犯人把路遠峰捆綁在凳子上,然後打開窗戶,讓寒風直吹路遠峰,將他凍得渾身發抖;第二天,路遠峰又被帶到車間,被用膠帶捆綁在椅子上面壁三天。

路遠峰在獄中遭受毒打、強制長時間罰蹲等虐待,還被非法剝奪了家屬的探視權。在服刑期間,他因持續遭受迫害導致腦血栓及股骨頭斷裂等嚴重病症,然而監獄方面卻未給予及時有效的治療,致其健康狀況進一步惡化。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九日,路遠峰冤獄期滿回家時,已被迫害得目光呆滯,言語不清,身體極度消瘦,回家僅三週後就含冤離世,年僅63歲。

◎法輪功學員孫敏被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致死

孫敏,女,遼寧鞍山市人。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孫敏被鞍山市立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孫敏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十二監區嚴管隊關押。入獄後不到二十天,孫敏就被迫害得生命垂危,監獄卻不准家人探視。直至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孫敏的家人才在監獄見到了孫敏。此時孫敏已被迫害得雙腿無法行走,是被人背到接見室與家人見面的。她身體極度虛弱,言語不清,右耳流膿,視力明顯下降,聽力嚴重受損。孫敏與家人對談話內容被嚴密監控,一旦提及被獄警認為敏感的話題,通話便被切斷,導致孫敏無法將獄中遭遇告訴家人。此次會見後僅一個月,孫敏就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在獄中被迫害離世,年僅50歲。

◎法輪功學員李豔秋被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致死

李豔秋,女,52歲,家住遼寧省錦州市太和區。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李豔秋被太和區法院非法判刑5年。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九日,李豔秋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十二監區關押。監獄為了逼迫李豔秋放棄修煉法輪功,對其進行強制「洗腦」和酷刑折磨。為抵制迫害,李豔秋絕食抗議,卻被送監獄醫院野蠻灌食,她被迫害得身體極度虛弱。在此期間,她與家人在獄中唯一一次會面時,只能靠支撐物挪動身體。家屬為其申請保外就醫,被監獄拒絕。幾天後,她被獄警強行脫去衣服,關入「小號」。她被強迫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因長時間受凍導致尿血,身體虛弱到無法站立,以致生命垂危,監獄卻不予救治。二零一九年三月四日,李豔秋在入獄後第十四天被迫害致死,年僅52歲。

◎法輪功學員張亞琴被湖南省女子監獄迫害致死

張亞琴,女,湖南省湘潭市人。二零一九年張亞琴被湘潭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於同年八月十三日被劫持到湖南省女子監獄,關押於高戒備監區。在獄中,張亞琴遭到強制「洗腦」和 「轉化」迫害。張亞琴因拒絕所謂的「轉化」,遭受各種酷刑折磨。她被長期剝奪睡眠,被強迫穿約束衣,不准上廁所,大小便只能排泄在褲中。便後,僅允許用水簡單沖洗褲子後再穿上,卻不准清潔身體,導致下體因長期浸泡在糞尿中而嚴重潰爛。她還被強迫長時間站立,日均罰站達十小時以上,導致雙腿浮腫、皮膚開裂,甚至腐爛流膿。在嚴寒的冬季,她只能睡在一床單薄的棉絮上,還被往身上潑冷水加以折磨。因長期遭受酷刑折磨、摧殘,原本身體健康、體重一百三十多斤的張亞琴,被迫害成皮包骨,整個人全部脫像。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張亞琴在獄中被迫害致死,時年68歲。

◎法輪功學員胡漢姣被湖北省武漢女子監獄迫害致死

胡漢姣,女,家住湖北省漢川市城關區。二零二一年六月下旬,胡漢姣被湖北省孝昌縣法院非法判刑4年。同年十月二十八日,胡漢姣被劫持到湖北省武漢市女子監獄關押迫害。十一月9日晚,在胡漢姣被劫持入獄的第十三天,就被迫害致死,年僅53歲。

十一月十日,胡漢姣的丈夫及親屬到監獄要求查看胡漢姣的遺體,並了解死亡真相。然而,監獄方面對此予以拒絕,並以各種理由推諉、搪塞。胡漢姣的丈夫立即聯繫律師,準備通過司法途徑調查妻子的死亡真相。十一月十一日,漢川市政法委介入此事,對胡漢姣的丈夫及家屬施加強大壓力,明確禁止他們通過司法途徑調查死亡真相,並嚴令不得與法輪功學員接觸或將事件對外曝光。在政法委的持續干預與高壓之下,胡漢姣家屬最終被迫放棄通過律師介入調查的計劃。

◎法輪功學員公丕啟被山東省監獄迫害致死

公丕啟,男,山東省青島市人,上校軍銜。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公丕啟被青島市市北區法院非法判刑7年六個月,同年十月被關入山東省監獄十一監區。為逼迫公丕啟放棄信仰,獄警孫魯光、張偉唆使犯人吳金大等人迫害公丕啟,長期不讓其睡覺,並非法剝奪其如廁、購買食品等基本的生存權利,還強制他長期坐小板凳上觀看污衊法輪功的錄像,造成他的每日睡眠不足四小時。在獄警王傳松的指使下,犯人李峰、王勇經常無端打罵公丕啟,並罰他打掃廁所。長期的高壓迫害,使公丕啟身心受到極大傷害,並患上嚴重的高血壓。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晚,公丕啟被監獄折磨致死,時年66歲。公丕啟的遺體頭部有傷、腫脹,耳朵有血流出。

◎法輪功學員龐勛被四川省嘉州監獄迫害致死

龐勛,男,湖南人。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七日,龐勛因張貼法輪功真相傳單被四川省成都市警方非法抓捕,後被非法判刑五年,於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四日被劫持到四川省嘉州監獄關押迫害。剛一入獄,龐勛就因堅持信仰被拖進獄警辦公室遭暴力毆打,隨後被送進四監區進行暴力轉化。在獄警的唆使下,第二天犯人就給龐勛綁約束帶,戴上頭盔,對其暴力毆打,並強迫他吃「秒飯」(又稱嬰兒餐,食物量極少,僅夠嬰兒食用,目的是讓法輪功學員吃不飽飯)。此後十多天,犯人輪番對龐勛使用多種酷刑折磨,如強制戴手銬腳鐐、電警棍電擊、噴辣椒水、烈日暴曬等,龐勛被迫害得遍體鱗傷。電警棍在龐勛頭上造成的傷痕,幾個月後仍可見兩個深洞。龐勛絕食抵制迫害,遭野蠻灌食。二零二二年十一月,監獄教育科警察楊希林到四監區召集全體犯人大會,命令犯人跟他一起辱罵法輪功和法輪功創始人,並對龐勛等人酷刑折磨,龐勛的鼻孔、眼睛和耳孔裏充滿了被警察噴灌的辣椒水。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晚,龐勛開始絕食抗議。警察見無法讓龐勛屈服,便對其痛下毒手。他們讓龐勛僅穿單衣,並將其綁在鐵椅子上用多根警棍同時電擊,直到將其電得奄奄一息。十二月二日凌晨兩點左右,龐勛被監獄迫害致死,年僅30歲。

龐勛的遺體傷痕累累,身上遍布被電擊、捆綁、毆打的淤青和紅腫,嘴角留有血跡,並有大小便失禁現象。次日龐勛的父母從湖南老家趕赴嘉州監獄,並聘請一位法醫前往監獄驗屍。獄方為阻止真相外泄,禁止家人聘請的法醫介入,並強令家屬在一份由獄方制定的「家屬拒絕屍檢」報告上簽字,逼迫家屬放棄屍檢要求,並強迫家屬必須同意在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前將遺體火化。

◎法輪功學員王建被河北省冀東監獄迫害致死

王建,男,河北省遵化市人。二零二零年十一月,王建被遵化市法院非法判刑7年,後被劫持到河北省監獄管理局冀東分局第二監獄第五監區關押。他因拒絕放棄真、善、忍信仰,遭到五監區包組獄警李壯用電棍電、噴辣椒水等酷刑折磨。王建後來被關到嚴管隊遭嚴管迫害,之後他又被轉回五監區後,獄警李壯等人繼續對他施加酷刑,逼迫他放棄信仰。二零二三年四月三日,王建在獄中被迫害致死,時年73歲。

家人趕到醫院,發現王建遺體的頭部上仰,眼睛微睜,嘴巴微張開,耳朵以及背部呈現黑紫色,胸口有圓環痕跡,右手背有淤青,腰部有類似劃痕,左耳有不明液體流出。種種跡象表明,王建繫非正常死亡,生前疑曾遭酷刑迫害。但監獄卻推卸責任,堅稱王建繫因病死亡。家屬為查明死因,討回公道,被迫層層上訪,並決定對監獄提起訴訟。監獄卻使用各種手段、動用各方關係對王建家人威脅、施壓。王建家屬經過近1年零三個月的艱難上訪維權、法律控告,最終在監獄方的施壓及恐嚇下,被迫與獄方達成協議,同意火化遺體,撤銷訴訟。

◎法輪功學員牟永霞被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致死

牟永霞,女,黑龍江省大慶市退休教師。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八日,牟永霞被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非法判刑六年,被勒索罰款六萬元,之後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關押迫害。服刑期間,她遭到獄警指使包夾的長期毆打辱罵。二零二二年八月,她因長期遭受迫害,導致大小便失禁,卻因此遭到犯人趙超、龐守梅、王欣等人的暴力毆打。在廁所中,她還被用冰冷的自來水反覆往身上潑洒,身心受到嚴重摧殘。最終她被迫害得身體虛弱,精神失常,常在夜間驚叫。二零二三年新年前夕,她因行動遲緩,被犯人楊海燕重重推倒在地,身體受傷嚴重,行動愈發困難,但仍被虐待。自從牟永霞被關押到監獄後,監獄就不讓家人探視。直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份,家人才在醫院見到奄奄一息的牟永霞。家屬多次要求保外就醫均被拒。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三日,牟永霞在獄中含冤離世,時年75歲。牟永霞被迫害致死後,其遺體被六、七名獄警匆忙火化。

結語

上述事實清楚表明,發生在中國各地監獄中對法輪功學員的酷刑迫害、強迫轉化、剝奪基本人權等嚴重侵害行為,並非個別獄警或基層管理人員的孤立行為, 而是在其上級監管機構司法部監獄管理局的直接指令、默許和縱容下,持續實施的有計劃、有組織、系統性的迫害。李靜作為司法部監獄管理局的主要領導,對此嚴重侵犯人權的系統性暴行負有不可推卸的罪責。

'原司法部監獄管理局副局長李靜'
原司法部監獄管理局副局長李靜

(責任編輯:章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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