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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最高檢察院副檢察長童建明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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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中國大陸報導)童建明,男,漢族,一九六三年六月生,浙江淳安人,現任最高檢察院中共黨組副書記、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檢察長(正部長級)。童建明是檢察院系統迫害法輪功的最高指揮者之一,在明知道法輪功學員無罪的情況下,仍指使、命令下屬檢察人員迫害法輪功學員。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致死、致殘、家破人亡,童建明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

'童建明'
童建明

從童建明的履歷看,他曾任最高辦公廳檢察長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廳主任助理、副主任,政治部副主任,辦公廳主任,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二零一三年二月至二零一七年七月,河北省檢察院檢察長、中共黨組書記,省委政法委員會委員;二零一七年七月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中共河北省委常委、秘書長、省直機關工作委員會書記;二零一八年六月至二零二零年五月,最高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黨組成員;二零二零年五月至今,最高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檢察長(正部長級)、檢察委員會委員。下面是其任職期間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主要罪行。

一、任最高檢察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檢察長(二零二零年五月至今)期間的犯罪事實

自二零一八年六月,童建明歷任最高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黨組成員、黨組副書記、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檢察長(正部長級)、檢察委員會委員,是檢察院系統迫害法輪功的最高指揮者之一。童建明在明知道法輪功學員無罪的情況下,仍指使、命令下屬檢察人員對法輪功學員非法批捕、向法院起訴、庭審公訴,致使眾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致死、致殘、家破人亡。童建明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

(一)二零二五年一至五月

根據明慧網數據統計,二零二五年一至五月份獲知,至少有380名法輪功學員被當地檢察院、法院非法起訴、判刑。分布於中國大陸的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其中有182名六十歲以上的老年法輪功學員被冤判,佔總人數的47%,其中,八十歲以上的15人,七十至八十歲80人,山東蒙陰縣八十四歲的楊玉東老人被非法判刑四年;遼寧大連市七十五歲的劉英君被判七年,勒索罰款十萬元;河北省承德市陳豔秋被非法判刑九年;瀋陽市七十三歲的孟慶潔女士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罰金5萬元。中共公檢法勒索敲詐法輪功學員與家屬354萬1千元,其中法庭勒索罰金184萬1千元。

(二)二零二四年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四年獲知,至少有764名法輪功學員遭當地檢察院、法院非法起訴、判刑,有376人被非法判三年以上重刑,其中8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十年至十三年。吉林長春市蘇秀福被非法判刑十三年,徐亞芬、尹桂英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廣東省梅州興寧市李卓忠和廖苑群夫妻倆被非法判十年、勒索罰金15萬元。貴州貴陽市九十四歲的饒繼鈺老太太,因為修煉法輪大法,被非法判刑兩年半、勒索罰金1萬元。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日,山東省煙台市下轄萊州市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林洪傑、謝慶財、滕琴華、方瑞芹、高日軍、馮國萍、潘召華下達非法判決書,其中林洪傑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罰款四萬元;謝慶財五年、勒索罰款兩萬元;滕琴華、方瑞芹、高日軍各判三年、勒索罰款1萬元;馮國萍三年緩刑四年、勒索罰款1萬元;潘召華一年零六個月。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任長斌,男,時年六十歲,因堅持信仰真、善、忍,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被佳市向陽區檢察院、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任長斌於九月二十三日被關入雙鴨山監獄集訓(集中強制「轉化」),僅五天,於二十八日被迫害致死,頭部有縫過針的傷口,眼部青紫,身體有多處淤青,腳上也有傷。

湖南衡陽市法輪功學員匡宗堯、邱新乃、唐炳生(時年六十八歲)、張新發(時年七十三歲)、張柏林(時年七十一歲),二零二三年三月被綁架、構陷,之後被非法起訴、判刑,並劫持到網嶺監獄。其中匡宗堯被冤判八年、勒索3萬元;邱新乃被冤判七年四個月、勒索兩萬元;唐炳生被冤判七年二個月、勒索1萬元;張新發被冤判三年、勒索1萬元等。

(三)二零二三年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三年獲知,至少1188名法輪功學員遭當地中共檢察院、法院非法起訴、判刑,分布於中國大陸二十八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對427名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敲詐勒索581萬600元,其中法庭非法罰金482萬7千元,警察敲詐勒索98萬3千600元。

二零二三年元旦前,哈爾濱市香坊區朱鳴鏑和蔡秀瑛夫婦,在大慶讓區法院被視頻非法庭審,並被誣判:朱鳴鏑被非法判刑九年八個月,勒索罰金6萬元;蔡秀瑛被非法判刑十年,被勒索罰金5萬元。

山東省棲霞市六十三歲的林建平女士,只因說一句真話「天安門自焚是假的」被綁架,二零二三年三月被棲霞市檢察院、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因體檢不合格,得以回家。二零二四年十月中旬,林建平被當地警察綁架到濟南監獄,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三日被迫害致死。

(四)二零二二年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二年獲知,有633名法輪功學員遭當地中共檢察院和法院非法起訴、判刑,其中373人被非法判三年以上,佔非法判刑總數的58.9%,分布於二十八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哈爾濱殘疾婦女牛小娜被非法判刑十五年,天津市褚繼東遭非法判刑十三年,山東濰坊市吳成收被枉判十一年,罰金10萬元。敲詐勒索現金347萬9千807元。其中,法庭非法罰金334萬9千500元,警察敲詐勒索13萬307元。廣東惠州市趙天華被非法判七年、勒索罰金50萬元。

大連市法輪功學員劉紅霞,四十七歲,被跟蹤綁架、非法關押構陷,在身體極度虛弱、半躺在椅子上的情況下,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被甘井子區檢察院、法院強行開庭,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罰金四萬元。被非法判決後,劉紅霞被送進ICU,生命垂危,甘井子區法院仍拒絕其「保外就醫」申請。十一月八日早晨,劉紅霞含冤離世。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山東省濟寧市任城區檢察院、法院對15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其中宓(秘)金英被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罰金1萬元,其他十多人的刑期為兩年半至五年不等,他們多數都是六十歲以上的老年人,最大的八十多歲,於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被綁架。

(五)二零二一年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一年獲知,有1184名法輪功學員被當地中共檢察院和法院非法判刑,非法判刑分布在中國大陸的二十七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二零二一年,有227名六十五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年齡最長者八十八歲。其中,八十~九十歲的35人,七十~八十歲的120人,六十五~七十歲的70人。二零二一年中共法院、公安非法罰金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759萬4千244元,其中,法庭罰金599萬7千800元,警察勒索159萬6千444元。

河北遵化市七十二歲的王瑞伶被非法起訴、判刑八年,於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被非法關押於河北女子監獄,因拒絕放棄真善忍信仰,被折磨致精神失常。獄警還恐嚇拒絕「轉化(放棄信仰)」的其他法輪功學員:不「轉化」都得瘋,要不就死。

河北省承德市八十歲的王榮老太太,二零二一年被枉判三年,劫持到石家莊女子監獄非法關押迫害,二零二三年八月被迫害得奄奄一息送當地醫院救治,檢查結果是腎破裂出血,肋骨骨折;醫生說不行了,回家吧。老人有時清醒,有時不清醒,有時家人走到她跟前,她用手擋著臉說:「別打我!別打我!」老人最終在十一月十五日含冤離世。

四川廣播電台主持人龐勛,男,於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七日早上被警察綁架,之後被非法起訴、判刑五年,被關押到四川樂山嘉州監獄。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日,龐勛在樂山嘉州監獄被迫害致死,年僅三十歲。知情人說:監獄把他活活打死了。屍體上留下了各種傷痕,全身上下都有電擊、捆綁、毆打的痕跡,且出現了失禁。

二、任河北省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省委政法委員會委員(二零一三年二月至二零一七年七月)期間的犯罪事實

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河北省檢察院系統作為執法機構,違背憲法,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非法逮捕、構陷、起訴、庭審、判刑,成為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工具。

二零一三年二月,童建明任河北省檢察院檢察長、省政法委委員後,繼續執行中共對法輪功的滅絕政策,在全省檢察院系統親自指揮、部署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他在講話中污衊法輪功,要求「堅決打擊……邪教組織。」(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在其任職期間(二零一三年二月至二零一七年七月),至少有231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李凱、董漢傑、張曉傑、賴志強等人因非法起訴、判刑入獄後被迫害致死。還有眾多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傷、致殘、致精神失常、致妻離子散,童建明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責任。

據明慧網報導,二零一七年上半年,河北省遭非法批捕及庭審的有63人,遭非法判刑的有43人。

據明慧網報導,二零一六年一月至十二月據不完全統計,當年河北法輪功學員處於取保狀態的有3人,處於被非法批捕狀態的有15人,被非法起訴的有5人,處於面臨庭審和已經庭審還未出審判結果的有29人,已判刑的有58人,所以處於司法程序中的至少有120人。

二零一六年唐山世界園藝博覽會期間,由唐山市「六一零」、公安統一指揮,僅三月三十一日一天之內就有21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抄家。在此次綁架事件中,賴志強、李孝先被非法起訴、庭審,賴志強被非法判七年重刑。二零二三年一月三日上午八點,賴志強妻子接到冀東監獄通知:賴志強已死!

據明慧網報導,二零一五年河北省非法起訴、判刑人數56人。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下午,李凱被非法抓捕,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李凱被盧龍縣法院非法庭審,於九月二十一日被非法宣判三年半。法院兩次開庭都未通知家屬。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初,李凱被劫持到河北省唐山市冀東監獄非法關押,家屬對此並不知情。直到李凱在監獄被迫害致腦出血,家屬才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接到通知,讓去唐山接人。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李凱含冤離世。

據明慧網報導 ,二零一四年河北省有35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唐山市公安局直接指揮,迫害了13位法輪功學員,其中九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2名被非法關押在監獄,7人被非法起訴、開庭或判刑。

董漢傑,男,於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晚,董漢傑再次被涿州市國保大隊楊玉剛帶領北京國安人員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涿州看守所,經過兩次非法庭審後,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一日被涿州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於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在河北省冀東監獄被迫害致死,時年六十歲。董漢傑的遺體被強行火化,家屬將骨灰帶回老家安葬。

二零一四年九月,秦皇島市海港區法院非法宣判廉寶昌、張鑫鋼等15名法輪功學員,刑期從七年到一年零八個月不等,掠奪法輪功學員私人財產現金170萬元左右。

二零一三年河北省法輪功學員有39人被非法判刑。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清晨五點,河北省公安部部署聯合統一行動,在石家莊和周邊多個地區綁架了40多名法輪功學員,後來,其中有8人遭非法起訴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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