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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平度市法院刑庭副庭長竇在強近期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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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平度市法院刑庭副庭長竇在強,男,57歲,近年幾次作為主審法官參與對法輪功學員及法輪功學員的家人的非法判刑。主要案例如下:

對法輪功學員李坤芳非法庭審

平度市雲山鎮代家莊法輪功學員李坤芳因掛大法真相條幅,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二日被雲山鎮警察綁架、抄家。五月十三日,李坤芳被劫持到青島市普東看守所關押,七月十日被構陷到平度市法院,定於九月十八日非法開庭。主審法官就是竇在強。

對八旬法輪功學員王秀榮非法判刑

平度市法輪功學員王秀榮老太太因向世人講真相,二零二二年七月二日上午被城關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所謂取保候審。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九月,竇在強對王秀榮進行非法庭審,後對她非法判刑(拘役)六個月。於二零二五年正月,將82歲的王秀榮劫持到看守所執行冤刑。

對展中香的兩位家人非法判刑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法輪功學員展中香與好友周玉香、周君在平度市仁兆趕集時被仁兆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後平度市法院對展中香、周玉香、周君分別非法判四年、四年、一年。法官名字待查。

展中香的兒子邵展鵬在母親被綁架後,於第二天與家人去仁兆派出所了解情況,詢問為甚麼抓捕自己的母親?警察對邵展鵬大打出手,將他眼睛、鼻子打出血,右眼球受傷,下肋骨挫傷,身上多處外傷。

警察後綁架了展中香的多位家人,其中兩人遭竇在強非法判刑: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展中香的大姑姐被警察非法拘留,竇在強非法庭審她,也以劫奪罪對他非法判刑一年零兩個月。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上午,平度市公安局警察給展中香的兒子邵展鵬、大姑姐及大姑姐的兒子打電話,叫其三人到平度刑事偵查大隊去一趟。只有展中香的大姑姐去了,結果她當場被非法拘留,於當晚被劫持到即墨普東看守所(即青島第二看守所),被誣陷的罪名是「妨礙公務」罪。據說是平度公安第一把手湯龍文下的惡令。之後,大姑姐遭平度市法院非法庭審,主審法官竇在強以「劫奪罪」對她非法判刑一年零兩個月。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展中香的兒子邵展鵬在青島火車站被平度市警察綁架,當天下午被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刑事拘留。八月三十一日,平度市檢察院加了罪名「劫奪罪」,將邵展鵬構陷到平度市法院。平度市法院法官竇在強等人先後於十月十日、十一月六日兩次非法庭審邵展鵬。之後,竇在強也以所謂劫奪罪對邵展鵬非法判刑三年。

竇在強在對邵展鵬的非法庭審結束後,曾私下表示,他也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劫奪罪」這個罪名,判劫奪罪太牽強,「但是平度檢察院檢察長定的這個罪名,給我們施加壓力,把這東西都推到我們這兒。難題都給了我們。」據悉,該案領導曾交給好幾個法官,他們都不接,最後領導對竇在強說:還得你接這個案子。據悉竇在強很為難。

竇在強真該好好想一想,為甚麼別人都不接?古語雲:「寧攪千江水,不擾道人心。」就是說,迫害修煉人的罪業是太大了,甚至是生生世世都償還不清的。法輪功是真正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價值,對法輪功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人不治天治,善惡有報是天理。希望竇在強認真了解法輪功真相,趕快跳出中共這趟死亡列車,停止迫害,悔過自新,擺脫與中共共同覆滅的命運。

(責任編輯:章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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