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京證實法 有師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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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回顧我所走過的修煉歷程,最難忘的一幕,也是神跡超常的一幕,真是一路證實法有師護。作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當大法遭受魔難時,理當挺身而出,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助師正法,兌現誓約。

那是二零零一年的秋天,我家地裏的白菜共賣了800元錢,我和丈夫每人拿400元,與幾個同修約好去北京證實大法。丈夫說:你先去,明天你回來,我再去。就這樣,我們四個同修就走上了進京證實法之路。

第一站我們到了市裏,有同修接待我們,還領我們到飯店吃的飯。過程中,市裏同修說了一下進京的過程(因為我們是農民,甚麼也不懂)。有個同修說:「我們要像劉胡蘭一樣,寧死不屈,放下生死。」我說:「我們不是劉胡蘭,我們是修煉人,是超常人,我們有師父保護,神來神去。」

市裏的同修幫助我們買了車票。飯已吃完,我們就去火車站了。晚上九點多的火車,我們四個互相鼓勵,開始背師父的《洪吟》裏的詩:《無存》、《緣》、《了願》、《迷中修》、《真修》、《同化圓滿》、《分明》、《大覺》、《苦度》。背著背著車就到站了,我們就上車了。

隨之考驗就來了。他們三個都坐下了,唯獨我的座位叫一位五十多歲的濟南人給坐上了。他們三個都叫我把座位要回來,我就示意不用。我站在那人身邊問他:「這是你的座位嗎?」他說:「我花十元錢買的。」我說:「那你既然花十元錢買的,那你就坐著吧。」我拿出車票讓他看看,他也沒起來。我說:「你到哪兒下車?」他說:「到濟南。」我說:「等你下車,我再坐。」旁邊的軍人說:「這是大姐的座,你讓給人家唄!」那人也不動,我說:「不用了。」

我想起同修講師父坐車的故事,也是坐火車。講法最後一天,同修跟隨師父去外地,到了火車站,車來了,大家都急著上火車。師父早到站台了,就等著學員都上去了,師父才上車。這時車上還有一個空座,如果師父快走幾步就坐上了,可是師父沒有那麼做,而是讓常人坐了。這是師父的身教啊!我也不能跟人爭了。

剛開始也想爭了,心想:我花168元錢買的票,你才花十元錢就讓給你了?又一想:也許是去我利益心呢!再說了,我是誰呀,我幹甚麼來了,我是帶著使命來的,我是助師正法、兌現誓約來的!在這邪惡最猖獗的時候,進京上訪都被攔截送回當地,我們是繞路來的,可不能和人爭,不能因小失大呀!慈悲眾生吧!再苦再累我也要達到目地!按真、善、忍做。濟南站到了,他下去了,我坐那兒了。

我們到了北京,就按照同修給指的路先到了天安門。「天子」腳下,戒備森嚴。我們一商量,決定分頭做,兩人一夥。我和另一位女同修一夥,打出橫幅,喊出最響亮的聲音:「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就感覺頭腦一片空白,空氣都凝固了。這鏗鏘有力的聲音在天安門廣場上空迴盪。

正沉浸在這玄妙之中,一根電棍打過來,我的右手就鬆開了,橫幅被兩個警察搶走了。一個警察就拿過橫幅在地上踩,另一個警察說:「你踩他有甚麼用?」又對我們說:「再別來了,回家把你們的事做好就行了。」然後用車把我們拉到站前派出所,關到一個屋裏。

屋裏有很多大法弟子,哪裏來的都有。一個警察問另一個警察審不審?那個警察說不審。我們兩點到天安門,四點把我們送到站前派出所,關到晚上九點多。有個警察就挨個踢我們的腿,踢完了,那邊的鐵籠子裏有個女的就喊:上廁所。我說:咱們也上廁所,頭腦裏就返出「三十六計走為上策」。我就跟同修說:「走。」同修說:「東西拿不拿?」我說:「不拿。」我們就往出走。大門口有個女警也沒管我倆,她就像被抑制住了一樣,沒有反應。我倆就走了。

出了派出所,也不知往哪裏走,盲目的走了一段路,就看見前邊過來了對老倆口,我問大姨:「我想去北京火車站怎麼走?」她說:「你看見了吧,就從那個地鐵口下去,坐接站車,就到火車站了。」我想這準是師父派來的老倆口,指引我們找到了車站。

我倆回來了。到半夜十二點,他們把那兩個同修也放了。真是神來神去!師父一路護佑,堂堂正正的、正念正行,走過了這段證實法之路。放下人心、人念、人情,忘掉自我,就走師父安排的路,誰也不敢動我們!

我們回來後,我丈夫他們又去證實法。他們去了好多人,多數都被抓了,先後六十多人被關了。我丈夫在北京被關了八天,被當地公安接回,被關到看守所裏。我就和被關同修的家屬聯繫說:「咱們一起到政保科要人。」這時裏面的同修已絕食好幾天了。政保科的科長就罵我們:「你們來了這麼多人,要造反哪?」我們說:「人已經絕食這麼多天了,出現生命危險,你能負起責任嗎?再說了,他們也沒犯法,按真、善、忍做好人,哪裏有錯?你憲法上不是講了嗎,信仰自由,這跟信佛信教有甚麼兩樣?!」他說:「那我們就回公安局去說,這裏上訪的人太多。」我們就和他回公安局了。

一到公安局,這個科長就像發瘋一樣罵人。那時學法不深,還有爭鬥心,講的都是人的理。那時師父的講法《昭示》已發表,可是沒有領會多少。我們就跟他講真相,到晚上放了一半人,第二天又放了一半。

同修們被放回後三天,派出所片警又把我丈夫叫去。下午二點叫去的,四點也沒放回來。我一看不行,我得去要人,我就去派出所了。到那一看,我說:「你們怎麼還不放人呢?」警察說:「你用甚麼擔保不上北京?你交2000元錢吧。」我說:「沒甚麼擔保不擔保,我也沒有錢給你,我要有錢,我也上北京了。」他說:「那你就把房照交上吧!」我也沒有拒絕,我回去把房照拿來了,心想: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我把丈夫就領回來了。

謝謝師尊的慈悲苦度!哪裏做的不符合法,請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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