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訴江後否定迫害
二零一五年訴江後的一天中午,我剛回家,一個村幹部就來了,他說派出所來電話了叫我去一趟。我一看錶快十二點了,說:現在去是不是晚了?他就給派出所打了一個電話,說是叫我下午兩點去派出所。下午不到兩點,我就騎著自行車去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的一間屋裏坐著三個人,一個是派出所的,一個自稱是公安局的,一個自稱是鄉法庭的。他們問我是不是給中央寫信了?我說:「我寫的是訴江狀,告江澤民的,現在國家有文件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在法律上,《憲法》最大,《憲法》有規定信仰自由,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他違法呀,所以說不但告江澤民不違法,煉法輪功也不違法。」那個自稱是公安局的人一邊聽一邊默默點頭。我說:「法輪功讓人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煉功祛病健身,對社會對個人都有好處啊!」這時那個公安局的人說他還有點緊要事兒,就先離開了。
剩下了派出所的和法庭的人,他們都說一些不讓煉的話,那個法庭的人說:「就憑你寫的這封信,今天你有可能就走不了了。」我一看說服不了他們,就想到在修煉中師父多次讓我看到神跡,我得說給他們,震懾震懾他們,不能讓他們迫害我,迫害我就是迫害大法,他們造業呀,不能讓他們造業。我心裏想:擒賊先擒王,誰說了算我就跟誰說。我就問:「你們誰官兒大,誰說了算哪?」那個法庭的人說:「我是法庭的。」那個派出所的人就說自己出去迴避迴避。
我就跟那個法庭的人講了我經歷的一個神奇的事例。我說:「有一次我在家裏看到圍著電燈泡有一個大法輪,中間的大萬字符被燈泡擋著,四面的小萬字符和太極圖清清楚楚,不停的轉,看了四天,第四天就看不清楚了,以後就沒有了,這個大法不是一般的法。」在我講的過程中,他一再想打斷我不讓我說,他不讓我說,我也說,我就得讓他聽到,我必須讓他聽,就這樣我說完了。他說:「你明天去法庭吧。」他就出去了。
屋裏只剩下我一個人,過了一會兒,那個派出所的人叫我到旁邊的屋子去。我進去一看,有十來個警察,其中一個警察說:「你們這法輪功怎麼煉啊?你給俺們煉煉看看。」我告訴他們法輪功有五套功法,四套動功一套靜功。我給他們煉了第一套功法。一會兒他們都陸續的出去了。最後那個派出所的人進來說:你今天回去吧,你明天上午八點半去法庭吧。
第二天吃完早飯,我就按約定時間騎著自行車提前去法庭了。我心中有法、有師父,一點兒也不害怕,坦坦蕩蕩,無論走到哪兒都證實大法,我就是要讓他們看到法輪大法對個人好,對社會好。到了法庭,看到一個人坐在正坐上,應該是庭長,旁邊坐著昨天見到的那個法庭的人。庭長熱情的說:「我原先得過一場大病,看到過那邊的事兒,你就好好煉吧,煉好了,記著把我也一塊兒帶走,我姓某某。」我坦蕩的說:「那咱們就交個朋友吧,來握握手。」我們愉快的握手,旁邊那個人不好意思的低著頭,我說:「來,咱倆也交個朋友吧,也握握手。」我也與他握手,這時又進來一個人,我又說:「來,咱倆也交個朋友,也握握手吧。」我們也高興的握手。
一場看似要來的迫害就這樣煙消雲散了,壞事變成了好事,我們都知道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不是一個庭長說了算的,背後還有「610」。事情能有此結果,是大法威力的展現,法大,師父大,師父給我們展現的神跡,關鍵時也可以用來解體邪惡,證實法,救度眾生。我說的那個神跡我想他們應該有更多的人知道了。
二、講自己得法後的改變否定迫害
一天,我一進家門,就看見有三個人站在外屋,我問了一下,他們一個是本鄉副鄉長,一個是鄉司法所的,一個女的是鄉辦公室的。我熱情的招待他們,心想又到了我用武之地的時候了,我先給他們安排座位,副鄉長的座位守著圓桌坐在屋裏正坐上,那個司法所的人座位在靠近外屋門的地方,那個女的座位在靠近臥室門的地方,我讓他們坐在哪兒他們就坐在哪兒,我安排的這個座位很有講究,讓他們一看就得佩服,就不能小看咱們。
我就跟他們說我學大法後的改變:師父讓我們按照真、善、忍做一個為別人著想的好人,學大法前,我做買賣,可以說份量沒有給夠過,學大法後,我明白了不失不得的道理:缺斤短兩損害了別人的利益,自己也失了德。學大法後,我都是給足了份量,而且有幾次對方無意中多給了錢我當時就退給了對方。有一次對方給的錢有兩個新的五塊錢是重疊在一起的,我用手一捻,多一張,就退給了對方。還有一次是兩個一百元的重疊在一起的,當時發現也馬上給了對方。還有一次我出門坐車,那時還有賣票的呢,當時車費是四元,我給了他十元錢,他找我六元錢,那天陰天下小雨兒,結果兩個五元的粘在了一起,他沒發現,我發現了當時就退給了他五元。我下車時賣票員說:這個人可是個好人哪!還有一次我去幾十里外的集市上趕完集往家走,路上遇到一個賣糖堆兒(糖葫蘆)的,停在路上他向我招手,當時因為媳婦、孩子都盼著我回家呢,我著急就沒有停下,可是過去之後我心想:他可能是有甚麼事兒,也許需要我幫助,師父讓我們為別人著想,我不能不站下呀,這時車子已經開出去幾十米了,我又轉回來看看他是怎麼回事兒。原來是自行車紮帶了,這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怎麼辦呢?那天我車上拉的是乾粉條兒,怕壓,可是又沒有別的辦法,只能讓他坐在乾粉上,車子壓在乾粉上。就這樣走了幾十里路,到了我們村口,我問他:我到家了,你怎麼辦?你要是讓我繼續送你回家,我就繼續送你回家。他說這村有他的親戚,他去他親戚家。下了車非要給我糖堆兒,我不要,他誠懇的說:拿幾個給孩子吃吧。我就拿了他三個糖堆兒。
我講完這些他們三個人甚麼話也沒說,站起身默默的就走了。
三、否定照相騷擾
一天我正在院子裏,一個村幹部進來跟我說,鄉里來人要給你照個相,我一聽就有點兒反感,《明慧週刊》上多次有過這方面的交流文章,都說修煉人不能配合他們照相,我就沒好氣的大聲說:照甚麼像啊照相。他又接著說:副鄉長來看你來了,這時跟進來十來個人,我剛才大聲說的話她們應該都聽到了,來人為首的是一個女的,村幹部介紹說:這是鄉里某副鄉長。我熱情的說:來吧,進來吧。我家的院子不大,有一棵棗樹,正是吃棗的季節,他們進院來,看見棗樹,就很喜歡,村幹部問:這棗熟了嗎?能吃了嗎?我熱情的說:來,我給你們摘棗吃,我麻利的拿了一個鐵筐,登上鐵筐就給他們摘棗,他們見我熱情的給他們摘棗,可能也有點兒不好意思吧,我一邊摘著棗,他們就往外走,村幹部也跟著往外走,我摘了一大捧棗,追出去給了村幹部,讓他給他們。照相騷擾就這樣解體了。以後她們再沒有來過。
這些年不管遇到甚麼形式的騷擾迫害,我從來不跟他們來硬的,因為他們是權力機關,你硬他比你還硬,我都是把他們當客人。他們就是來聽真相的,就是來想得救的。我就要把大法對個人、對社會的好,展現給他們,救度他們。
四、偶得幾千元錢,歸還原房主
我幫我閨女在我們村買了一處臨街的五間房的院,手續辦完後,我去過幾次那裏,閨女沒有搬過去住還那樣閒著,屋裏有原房主不要的一些舊家具。
有一次我看見梳妝台上有一個用塑料袋兒包著的東西,我打開一看是幾千元錢,都是一百元一張的。我想我是修大法的,師父讓我們遇事為別人著想,雖然這房子早已辦了過戶手續,但是既然知道這錢是原房主的,就要歸還他,而且通過這個事兒我還要證實大法、弘揚大法,讓人們看到大法的美好,救度更多的人。我先跟閨女說了這個事兒,閨女知道大法好,同意把錢給原房主。我又跟同修們說了這個事兒,有的同修說可以拿這錢做資料,我說做資料如果缺錢你們說話,別說幾千元,一萬元我也拿的出來,這錢既然知道是原房主的,我認為還是給原房主為好。我就給原房主打電話說了這事:「我在那梳妝台上看見有幾千元錢,是我給你送過去呀,還是你自己過來拿來呀?」他說明天他過來拿。第二天他就把錢拿走了。
現在的人,誰見了錢都想往自己兜裏裝,可我們大法弟子不能這樣。我們村的人都知道我煉法輪功,我還曾經被迫害關過三年監獄,我想這幾千元錢這個事兒經過人們的傳說,會有更多的人知道煉法輪功對個人好、對社會好。是大法改變了我,使我從一個自私自利的人變成了一個為別人著想的好人。
結語
老王給人的感覺很坦蕩,就是堂堂正正的證實法,他在大法中修出的善,否定了一次又一次的迫害,證實了真、善、忍,弘揚了法輪大法好。老王說,他看到近兩年中共把迫害延伸到海外,收買海外媒體,詆毀師父和大法,就想把自己的經歷、改變寫出來,證實法輪大法好,讓更多的人看到修煉法輪功對個人好,對社會好。
謝謝師父!
謝謝大法!
(責任編輯:任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