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委書記孫志剛、政法委副書記劉文新被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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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日】原中共貴州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劉文新涉嫌嚴重違法,二零二二年十月被查,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公開宣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原中共貴州省委書記孫志剛涉嫌嚴重違法,二零二三年八月被查,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被公開宣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近年,中共官場「倒查三十年」,諸多中共各級政府部門、政法委、公安、檢察院、法院等官員被查、被開除公職、被逮捕、被公訴,遭各種天災人禍、患病死亡的也很多。這些中共官員均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應了一句古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沒到,時候一到,一切都報。而被查、開除公職等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原貴州省政法委副書記劉文新遭惡報被判死緩

原貴州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劉文新涉嫌嚴重違法,二零二二年十月被查,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法院公開宣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劉文新,男,漢族,一九六七年八月出生,江西萍鄉人,一九九五年五月加入中國共產邪黨,其主要履歷: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八年六月,任息烽縣委書記;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四年一月,任貴陽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副市長、代市長;二零一四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八月,任貴陽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黨組書記;二零一七年八月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任黔西南州委書記;二零二二年三月任貴州省委政法委副書記。

在劉文新主任貴陽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貴州省委政法委副書記期間,該地區發生多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王支學、楊蘭珍、沈明燕(音)、夏明英、夏孝碧、曾祥蓮、馬天軍、吳澤秀、王志彩、文繼國、包正韋、汪仁芝、李毅、周小朝、石登靈等人;主政黔西南州期間,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王祖彬等人。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貴州省凱裏香爐山趕廟會,十里八鄉的鄉親都在這天在這裏聚集。為了讓更多的人了解法輪功真相,有法輪功學員在這裏掛條幅,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但是卻被凱裏市公安局以所謂的大案要案跟蹤抓捕。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九日,法輪功學員文繼國、包正韋、汪仁芝被綁架、非法抄家。文繼國十九日清晨在家被綁架,被搶走了台式電腦、筆記本電腦、打印機、照相機、電視機等私人財物,參與此次綁架的人員是:大十字派出所的鄧治斌,原看守所的潘明雄(音);還有凱裏市公安局的,以及部份特警共約十餘人。後來,凱裏市公檢法人員不顧事實真相,不遵守法律,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七日非法開庭,並於七月七日非法判文繼國十二年、包正韋八年、汪仁芝十年的重刑。

◎楊蘭珍,約四十歲,銅仁市供電局職工。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四日左右,其前夫余兵帶警察從家中將楊蘭珍帶走,非法關押在銅仁市謝橋看守所,幾天後,劫持到貴陽市爛泥溝洗腦班,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日左右,被送回銅仁。在洗腦班短短一個多月的時間,楊蘭珍被折磨得不成人樣,估計在貴陽市爛泥溝洗腦班被惡警打了破壞大腦神經的毒針。二零一四年五月份,被警察及自己的親人以「精神不正常」為藉口送進了銅仁西南精神病醫院。

◎二零一三年五月底,貴陽大法弟子夏明英、夏孝碧先後在家被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朝陽派出所綁架。惡警把夏孝碧繡的幾幅真善忍十字繡和自己編的花瓶也都拿走,其中參與綁架夏孝碧的有一個叫江山的警察。夏孝碧被綁架到爛泥溝洗腦班。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貴陽法輪功學員王支學被貴陽市鐵路公安在乘車檢票時非法抓捕後非法判刑九年,遭非法關押在貴州都勻監獄。

劉文新作為貴陽市和黔西南州的主要領導,為當地主要官員,對上述迫害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原貴州省委書記孫志剛遭惡報被判死緩

原貴州省委書記孫志剛涉嫌嚴重違法,二零二三年八月被查。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公開宣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孫志剛,男,一九五四年五月出生。主要履歷: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二年,任湖北省宜昌市市委書記;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六年九月任湖北省委常委,並任省委秘書長、省直機關工委書記;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任貴州省委副書記、書記。

一九九九年迫害開始的初期,湖北省宜昌市市委書記孫志剛、市委秘書長李忠林六一零辦公室主任、宜昌市政法委書記李佑才、六一零小組組長指揮宜昌市國保支隊、公安局,迫害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群眾。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二十日,宜昌市法輪功各點輔導員、站長趙詢被非法抓捕,七月二十日當天,大法弟子到勝利四路五十二號白龍崗市委請願、反映情況,孫志剛拒絕傾聽煉功群眾的心聲,粗暴的動用武警、警察,先把大法弟子登記造冊,後把大法弟子用客車拖走,拉回原籍住處。在當地政府,公安破壞修煉環境,不讓法輪功學員到煉功點。

二零零零年,孫志剛主持市委專題會議《關於進一步抓好全市處理「法輪功」問題的辦公會議》,部署當地迫害宜昌法輪功學員的任務。各區(西陵區,伍家區,點軍區,夷陵區)區委黨委先後成立區六一零辦公室。企業也成立六一零辦公室,掛靠黨委辦公室,由政府一把手、企業一把手、區政府一把手一手主抓迫害。各個社區、街道辦、居委會、企業保衛科、人武部、綜治辦、維穩辦、反邪辦、防範辦,從上到下合夥參與迫害。

孫志剛追隨江澤民流氓集團積極參與迫害,十分仇視法輪功。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大法弟子為揭露「天安門自焚」偽案,被國保支隊電話監聽、跟蹤、暴露,大概十位大法弟子被迫害,被非法拘留。孫志剛、李佑才、西陵區區委等,在公安局國保支隊陪同下,視察鼓樓街派出所,督戰迫害趙詢等做真相資料的法輪功學員。當時六一零頭子李佑才批示成立「專案組」迫害趙詢等法輪功學員。

孫志剛對進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非法拘留、勒索罰款,一次上千元。二零零零年,在夷陵廣場西陵劇院門口大量焚燒、銷毀法輪功書籍資料、音像磁帶,非法拘留、綁架大法弟子到居委會、社區洗腦班,租賓館辦洗腦班,強行扣大法弟子的工資,叫大法弟子出錢,供他們迫害。

孫志剛腦子裏充滿階級鬥爭,對法輪功學員充滿敵意,對權力充滿慾望,對法律一竅不通,以權代法,不顧別人死活,對付手無寸鐵的修煉真、善、忍的好人。

下面是孫志剛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事實:

◎孫志剛曾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據不完全統計,截至二零零二年,孫志剛曾任職的湖北省宜昌地區至少有二百一十九名法輪功學員遭到迫害,至少六十四人被非法判刑、勞教,至少五十六人被關入洗腦班,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關入精神病院迫害。

◎武漢地區法輪功學員吳志強因堅修大法,於二零零三年被邪惡綁架並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投入湖北省琴斷口監獄關押。已經刑滿,吳志強被惡人逾期不放。

◎二零零六年八月,湖北鄂州市的宋春梅、王漢民、郭煥元和潘正慧四位女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八月前後,貴州省畢節地區金沙縣法輪功學員黃琳媛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貴州省黔南州都勻市法輪功學員姜玉蓮被非法枉判四年,被羊艾監獄迫害的奄奄一息,放回都勻家中,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二日含冤離世。

◎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貴州省貴陽市法輪功學員周小朝、石登靈開車到黔南州貴定縣時,被貴定縣公安局出動車輛攔截並綁架。隨後貴定縣公安局、貴陽市公安局、貴陽市觀山湖區碧海派出所、貴陽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和貴州省公安廳專案組等幾個部門的三十多名警察,擾亂周邊居民休息,衝進周小朝父母家中,進行非法抄家。

◎貴州省六盤水市六枝特區法輪功學員李奇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被第二次非法開庭後,遭非法判刑三年。

◎居住在貴州的湖南籍法輪功學員楊良英,因粘貼不乾膠真相資料,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被貴州銅仁市玉屏縣國保綁架、構陷,被枉判五年,勒索罰款十二萬元。

◎二零二零年七月四日,貴州安順法輪功女學員王興萍(王新平)被安順市國保綁架,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被安順市西秀區法院非法開庭。

◎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一日,貴州安順法輪功學員李榮慶,七十八歲,被安順西秀區「六一零」、國保、公安聯合綁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一日被安順市西秀區法院非法開庭。

據明慧網曝光的信息不完全統計,二零一七至二零二零年貴州省有599名法輪功學員遭受了660次各種迫害。其中,非法判刑55人;非法批捕(含庭審)53人;綁架(非法拘留、關洗腦班等)77人;騷擾、抄家、抽血403人(449次);迫害致死2人;含冤離世8人;勒索罰金等18.7萬元。

在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邪惡迫害中,許多中共官員、公檢法人員不辨是非、不計後果的把迫害法輪功當作升官發財的門路,利益使他們喪失了做人最起碼的天理良知,他們助共為虐,最終會成為中共的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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