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貴州六名市縣級官員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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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中國大陸報導)近日獲悉,雲南、貴州六名市、縣級官員遭惡報被查或被開除公職,他們是:原雲南省維西縣縣長蔡武成、原雲南省巍山縣縣委書記常於忠、雲南省昆明市嵩明縣委書記楊相來、雲南省紅河州蒙自市委書記龐俊、原貴州省黔西南州興仁縣縣長、黔西南州興義市市長袁建林、原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區委書記黃成虹。

他們均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他們的落馬正應了善惡有報的天理,而這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一、原雲南省維西縣縣長蔡武成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六月雲南省媒體報導,原雲南省維西縣縣長蔡武成被查。

蔡武成,僳僳族,一九六三年七月生,雲南省維西縣維登鄉人。主要履歷:二零零六年八月至二零零七年三月,任雲南省維西僳僳族自治縣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理縣長;二零零七年三月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任維西縣縣委副書記、縣長;二零一七年三月任迪慶藏族自治州副州長。期間,蔡武成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蔡武成在二零零六年八月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任雲南省維西縣縣委副書記、副縣長、縣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雲南迪慶州維西縣法輪功學員楊文學(男,四十三歲)、納木措(男,三十九歲)到香格裏拉向世人講真相送光盤時,被人惡意告發,被惡警綁架。

◎二零零六年九月,雲南省大理州雲龍縣漕澗鎮大法弟子王佐根,在雲南省迪慶州維西縣(維西僳僳族自治縣)打工期間,因講真相被惡人告密,被維西縣公安局惡警抓捕迫害,現情況不明。

王佐根曾被雲龍縣邪惡枉法判刑四年,關押於雲南省第一監獄長期迫害,於二零零四年期滿釋放回家,此次又遭到雲南省維西縣惡人的再次迫害。

二、原雲南省巍山縣縣委書記常於忠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雲南省媒體報導,原雲南省巍山縣委書記常於忠遭惡報被查。

常於忠,一九七零年三月出生,雲南省漾濞縣人。主要履歷:二零零三年二月,任雲龍縣副縣長,後任雲龍縣委常委、副縣長,雲龍縣委副書記;二零一零年五月,任巍山縣委副書記;二零一一年八月,任巍山縣縣長;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二一年,任巍山縣委書記;二零二一年五月,任大理州政協副主席。

期間,常於忠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常於忠在二零一零年五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任雲南省巍山縣縣長、巍山縣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雲南省巍山縣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蘇會芝、程玉梅、左四光、胡開蘭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八日10點多鐘被闖入家中的巍山縣「六一零」、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到當地派出所非法傳訊。其中左四光,胡開蘭當天回家,蘇會芝、程玉梅被劫持到大理州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一五年八月六日下午,雲南省昆明市法輪功學員文春福和雲南省江川縣法輪功學員羅白秀在大理巍山縣發神韻光碟、講真相時,被巍山縣公安局人員綁架,被巍山縣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

三、雲南省昆明市嵩明縣委書記楊相來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六月五日雲南省媒體報導,雲南省昆明市嵩明縣委書記楊相來遭惡報被查。

楊相來,一九六四年八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零七年八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任昆明市西山區副區長;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任昆明市富民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二零一零年一月,任昆明市富民縣委副書記、縣長;二零一二年八月至二零一三年八月,任昆明市富民縣委書記;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五月,任昆明市嵩明縣委書記;二零一六年五月至二零二五年,任雲南省昆明市嵩明縣委書記兼嵩明楊林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期間,楊相來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楊相來在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二五年任雲南省昆明市嵩明縣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日法輪功學員王正禮(嵩明縣水務局灌區管理局副局長、業務骨幹)、王菊珍(小學高級教師)、畢金梅(水務局灌區淡水養殖工程師)、李曉玲(小學高級教師)四人,到昆明尋甸縣發放神韻光碟,被警察綁架、構陷,隨後被尋甸縣法院非法判刑,王正禮、王菊珍、畢金梅分別被判七年零六個月;李曉林判三年緩期四年。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六日昆明市嵩明縣法輪功學員畢金梅結束七年半的冤獄迫害。出獄時受到嵩明縣「六一零」和嵩陽派出所的騷擾迫害,要求回嵩明辦所謂手續,家人不得已和派出所姓魏警察協商,留下電話第二天上午去派出所,被強迫按手印、簽字。威脅家人看好畢金梅,不得和其他法輪功學員聯繫。

因留下妹妹家的聯繫電話,妹妹家經常受到嵩陽司法所和派出所的騷擾,二零二二年和二零二三年兩次打電話騷擾家人,讓畢金梅和他們見面。二零二四年,嵩陽司法所突然到畢金梅妹妹家進行所謂家訪,後來公安局又去了一次。二零二四年八月嵩明縣公安局突然找到畢金梅和媽媽單獨住的地方,進行所謂看看。緊接著嵩陽派出所又打電話落實畢金梅現在的住址。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日,昆明文林派出所的輔警李嘉和和關景文以登記常住人口為由到畢金梅家騷擾。九月十一日,文林派出所警察袁海清、輔警李嘉和又以安慰看望老人為由騷擾畢金梅。多次的騷擾迫害給畢金梅及其家中親人的正常生活造成嚴重干擾,對其及家人構成了極大的精神傷害。

◎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前後幾天,嵩明縣各轄區派出所警察和社區治保對所在區法輪功學員大面積騷擾迫害,嵩陽所警察李玉科夥同兩名協警和社區治保(居委會調解員)楊帆讓兩村民帶路,上法輪功學員王正禮家騷擾,楊橋派出所警察和社區人員同樣到法輪功學員許鳳仙家上門騷擾,到法輪功學員吳桂仙開的門店騷擾,還有姚慧仙、李秀、鄧美芬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電話騷擾。不法人員給法輪功學員和家人造成嚴重的精神傷害,也給周圍的環境造成惡劣影響。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三日,嵩陽派出所警察黃凱帶一個姓李的警察,上法輪功學員王菊珍家,說是例行走訪,拍個照就可以。王菊珍指出他們的非法行為,並要給他們拍照 ,後來警察沒敢拍人,但拍了一個掛件。王菊珍指出全世界都需要真善忍,而你們不僅不要,還要把他作為構陷好人的證據。他說,他馬上刪除。此前,黃凱曾多次電話騷擾王菊珍的丈夫,給家人造成巨大的壓力。

◎法輪功學員許鳳仙與張菊香於二零一九年八月六日、七日,分別被嵩明國保大隊警察和嵩陽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綁架關押到昆明市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九點,昆明尋甸縣法院將對許鳳仙、張菊香非法進行庭審。雲南省尋甸縣法院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一日在尋甸縣法院對嵩明縣二零一九年九月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許鳳仙、張菊香非法開庭審理。

四、雲南省紅河州蒙自市委書記龐俊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五月雲南省媒體報導,雲南省紅河州蒙自市委書記龐俊被查。

龐俊,一九六九年四月生。主要履歷:歷任開遠市市長,紅河州委常委、秘書長,紅河州委常委;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五年五月,任雲南省紅河州蒙自市委書記紅河州蒙自市委書記。期間,龐俊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龐俊在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五年五月任雲南省紅河州蒙自市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一七年八月八日,法輪功學員劉鳳美、趙鳳媛、劉淡華在鄧如誅家閱讀《轉法輪》時,被蒙自市公安國保大隊和西城派出所警察入室綁架。隨後劉鳳美被判刑三年半,趙鳳媛和劉淡華判刑三年。

◎法輪功學員何蓮春,彝族,一九七零年七月出生,今年五十三歲,蒙自市文瀾鎮高家村農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後,何蓮春只是為了向世人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三次被「六一零」、國保警察綁架,被非法判重刑,合計冤獄二十一年。

二零一九年二月,何蓮春出獄後,到昆明打工。九月份去看望朋友時,又被蒙自市國保警察綁架、構陷。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第三次被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五、原貴州省黔西南州興仁縣縣長、黔西南州興義市市長袁建林遭惡報被開除公職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貴州省消息,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副廳長級幹部袁建林嚴重違法,被開除公職。

袁建林,一九六五年十月出生,貴州省普安縣人。主要簡歷: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至二零零六年十月,任貴州省黔西南州普安縣委副書記、縣委政法委書記;二零零六年十月至二零零八年一月,任黔西南州興仁縣委副書記;二零一二年六月二零一六年三月,任黔西南州興仁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長;二零一六年三月至二零一九年二月,任黔西南州興義市委副書記、代理市長、市長;二零二一年三月,任黔西南州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期間,袁建林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袁建林在二零零六年十月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任黔西南州興仁縣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長,黔西南州興義市委副書記、代理市長、市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零七年十月左右,黔西南州發生了多起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非法抓捕、抄家的事件。其中,興仁縣法輪功學員王登橋於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一日左右被惡警非法抓捕、並被非法抄家。王登橋被非法關押在興仁縣西關看守所內。之後被非法判刑三年。

◎秦玉芬,興仁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上午,興仁縣國保大隊警察六、七人,非法闖入秦玉芬家的店鋪搜查,並強行帶走秦玉芬。秦玉芬被非法關押在興仁縣公安局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二月三日,秦玉芬被秘密轉移到臭名昭著的爛泥溝強制學習班繼續迫害和洗腦。在興仁縣看守所辦理的是「取保釋放」,國保大隊下的通知卻是「監視居住」。

◎王登橋,興仁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八月十日左右,被興仁縣公安國保從盤縣綁架後,隨即被非法勞教一年。

◎王燈強,興仁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明慧網報導,王燈強曾被辦事處負責人威脅不許外出,但因為王燈強沒有工作到外縣工作,被辦事處非法抓回,說他逃跑,說十八大期間不允許外出。王燈強被非法勞教一年。

◎黃立紅,黔西南州興義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九月九日左右,黃立紅出去發真相資料,被綁架。

六、原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區委書記黃成虹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貴州省媒體報導,原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區委書記黃成虹遭惡報被查。

黃成虹,女,一九六八年出生。主要履歷:曾任小河區司法局局長;二零零零年任區招商引資局局長;貴陽市經開區管委會副主任;貴陽市商務局局長;二零一七年,任貴陽市南明區區長;後任南明區區委書記;二零二三年,任貴陽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期間,黃成虹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黃成虹任貴陽市南明區區長、南明區區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法輪功學員賀雲傑,四十八歲,貴陽市鐵路客運段料庫管理員。法輪功學員劉淑婭,五十四歲,原貴陽市鐵路客運段退休職工。

二零二零年五月中旬,疫情蔓延,賀雲傑和劉淑婭為了幫助市民了解真相,走過瘟疫劫難,發放真相資料,期間被人惡告。六月十日,賀雲傑和劉淑婭分別被貴陽鐵路公安、南明區分局國保、二戈寨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抄家,劫持到烏當區三江看守所關押。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九日上午,貴陽南明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賀雲傑、劉淑婭非法庭審。二零二零年十二月末,賀雲傑被非法判刑四年,劉淑婭被非法判刑三年。賀雲傑上訴,後續情況不詳。

◎二零二零年三月七日,有人在貴陽市黔靈山公園門口菜場發真相資料,省委下令要徹查,法輪功學員趙躍被牽涉。法輪功學員趙躍女士,貴州大學六十三歲退休教師,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九日,與貴陽法輪功學員曲靖、劉霞、姜和,在南明區法院被非法開庭。後續情況不詳。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一日,安順市平壩縣法輪功學員張廷祥被貴安新區警察入室綁架。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張廷祥被貴陽市南明區法院非法判刑十年,被勒索罰金五萬元。

◎檢方助惡「抗訴」,貴陽市何華刑期由半年改三年。

55歲的法輪功學員何華女士,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向路人發送二零一八年新年掛曆,被巡邏特警綁架,先後被非法關押在貴陽市雲岩區拘留所和貴陽市雲岩區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二日,何華女士被南明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到南明區法院,四月被南明區法院非法庭審,律師作了無罪辯護。四月十六日,南明區法院以《刑法》300條對何華非法判刑六個月,勒索罰金二千元。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南明區檢察院突然否定自己在起訴書中的量刑建議,對南明區法院六個月的非法判刑事實進行「抗訴」,應該按照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施行的新的「兩高解釋」,判三至七年。南明區檢察院的這份《抗訴》直接上行到貴陽市檢察院,加重了對何華女士的迫害。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南明區法院屈從於「南檢的抗訴書」,否決了自己六個月的判決,給何華辦了一個一年期的「取保候審」,何華當日從看守所釋放回家。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日,貴陽市南明區法院取消一年期的取保候審,將何華劫持在三江女子看守所。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貴陽市中級法院非法判何華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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