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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參與這跨世紀的冤案

——給湖南省岳陽市警察的勸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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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三日】

岳陽市公安、國保、派出所警察們:你們好。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五日下午三點半左右,在富川鴻景園小區周老師家中,我們七位法輪功學員在一起學習《轉法輪》這本書。突然闖進幾個不速之客,其中兩個穿了警服(警號分別是071164、F10020),佩戴著執法儀的警察對現場進行了錄像。後又來了街道(辦事處),及社區人員,有十多個人,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把我們學習的《轉法輪》搜走,並把我們劫持到了岳陽市樓區公安分局望岳路派出所。過後,還搜查了周老師的家。周老師和劉娭毑已是八十五歲高齡的老人,其他四位也是七十歲以上的老人,我也是即將六十歲在帶孫子的奶奶了。七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問話、筆錄、照像、索要家人電話,然後一個個的通知家裏人來簽字、擔保領回。

一九九九年以來,二十多年了,每到你們所謂的敏感日,管轄所在地派出所及有關人員都要到法輪功學員家拜訪、照像或電話問候。也許你們也不願意這樣做,是上級的指派才不得已而為之。我也知道你們沒有惡意,只是為了完成工作而已。畢竟這麼多年來老百姓也都知道了法輪功學員是遵紀守法的公民。

見面就是緣份,我們修煉真、善、忍,大法師父要求我們在哪裏都要做個好人,善待所有的有緣人。沉思數日後,還是決定給你們寫此信。敬請百忙之中聽聽我的心聲:

一、人傳人中,我走入大法修煉

一次我和丈夫在朋友家做客,發現了《轉法輪》這本書,我隨手翻看了一下,覺的很好。朋友的妻子在學,就說:「你覺的好,和我一起學吧。」我說:「現在不行,等我拿到自學文憑再學吧。」

一九九八年九月的一天,朋友的妻子給我送來《轉法輪》這本書。我如願的拜讀了這本寶書。書中那博大精深的內涵讓我為之震撼。原來這是一本淨化心靈,教人如何做好人,提升道德的修煉之書呀!

通過不斷的學法,再加上祥和優美的五套功法,我很快身心都得到了淨化。學大法之前,我甚麼事都斤斤計較,和家人鬧矛盾,我是個得理不繞人,無理也要爭三分的人。現在的社會風氣,男盜女娼,包二奶、找情人成為了時尚與時髦,男的在外面玩,女的也不甘示弱,不平衡中我也動過這個念頭。學大法後歸正了自己不好的思想,女人必須潔身自好。面對丈夫在外有女人的風言風語,能夠坦然面對;首先找自己的不足,努力做個好妻子;理解在世風日下的環境中,丈夫只是逢場作戲,相信丈夫是個有責任有擔當的好男人。大法原則要求我們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個好人,遇到矛盾修自己。因此,家中矛盾越來越少。丈夫和同學們聚會時曾高興的說:「我老婆學了這個功,脾氣變好了,不再跟我幹仗了。」

公婆是個地地道道的農村老實人,平時和小叔子住在一起。只因我坐月子時,請公婆來照顧一下。可是,沒等孫子滿月就回家了。丈夫在外地上班,我只得趁還沒滿月的兒子熟睡後去市場買點菜和日用品。為此,我心裏對公婆滿是怨氣。學法後,我放下了對公婆的不滿,體諒到老人家的難處,從心底裏孝順婆媽,從裏到外的衣服購置,逢年過節給零花錢,農閒時接到我們家小住,帶老人家街上、超市、廣場到處逛逛走走,老人家吃上可口的飯菜可開心啦。有一次,我那剛過門的兒媳對我說:媽媽,我覺的你對娭毑(我公婆)像女兒,爸爸反倒像女婿。

學法後,我看淡名利,在利益面前放的下了。以前在單位上班,佔小便宜的事時有發生,多報銷點差旅費呀、辦公用品往家拿呀。學大法後,改正了這些錯誤行為。

合夥和朋友開了九年茶樓,我兼做會計。期間,收銀員會把我家親人聚餐也會作為簽單處理(丈夫可以簽單)。晚上,我去茶樓結算,發現這樣的簽單會立即用現金把這樣的單買了,不貪不佔單位的便宜。

雖說我是事業單位編製人員,也下崗(失業)了。在二零零三年,通過自學財會,只讀過初中的我拿到了助理會計師的證書。我應聘到了一家私企做財會,做事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工作態度和人品得到老闆的信任,會計出納的事都放心的由我操辦,賬目清晰,收支分明。有一次,因為講法輪功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非法關押了;老闆找關係想從拘留所中把我擔保出來,只因我不願寫所謂的保證書而拒絕了老闆的善意。後得知我回來了,老闆娘特意到我家中,並辭退了新招聘來的會計,請我繼續為公司做財會。

一次專管法輪功的國保大隊長對我說:姑娘啊,我們在調查你的過程中,人們對你的評價真的都很好,你婆婆都誇你是一個好兒媳,比兒子都對她好。是的,學大法我真的變了,變的更善良,更為他人著想啦……

因為按宇宙的特性,普世的價值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學法煉功後,伴隨我的支氣管炎、乳腺增生、腰痛、婦科病等症狀不翼而飛,親眼看見一條蛔蟲從口中排出,拉出好多的膿狀物。從此,我健康快樂,無病一身輕。二十多年來,沒有吃過一粒藥,打過一次針。疫情中,打過疫苗的家人們都陽了,孫子陽後我帶著睡,沒打疫苗的我啥事也沒有。家人們見證了大法的神奇與超常……

學了這個功法,我知道了當人的目地,人活著的意義,道德的回升使身心得到了健康,心靈在大法中得到了淨化,靈魂有了歸宿。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功法,以真、善、忍為標準,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在指導人修煉的同時,對穩定社會、提高人們的身體素質和道德水準,有著不可估量的正面作用。一九九二年法輪大法從中國長春傳出,短短幾年傳遍中華大地,上億人在修煉中身心受益。目前,法輪大法已弘傳全球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受到世界各地民眾的喜愛。法輪大法主要著作《轉法輪》等被翻譯成五十種語言,並可在法輪大法網站上免費下載。

如果這個功法教人做好人,使人身心健康,道德回升難道不好嗎?蘋果甜不甜只有吃這個蘋果的人最清楚,親身實踐而受益者不是更有發言權嗎?

二十六年來,為甚麼法輪功在瘋狂的打壓中屹立不倒?反而法輪功從中國走向了世界,已洪傳世界上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不值得你深思嗎?

也許你會說:好,在家學,為甚麼要去上訪?為甚麼要出去發傳單?正是這場史無前例的對這群修心向上只想做好人且手無寸鐵的民眾的鎮壓迫害;使法輪功學員沒有了合法的修煉環境,法輪功學員才用和平的方式反迫害,告訴人們真相,喚醒人們的良知。

因為,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是「肉體上消滅、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為了煽動人們對法輪功的仇恨,矇騙人們加入到中共打壓法輪功的運動中去,中共江澤民集團利用其操控的媒體,肆無忌憚的造謠,極盡誹謗、污衊之能事,編造謊言,進行抹黑宣傳。如所謂的「天安門自焚」、「四二五」、「1400例」等,拙劣的謊言一個又一個,目的就是煽動仇恨,欺騙人們加入到迫害法輪功的罪惡中去,充當中共江澤民集團殘害善良的幫兇和工具。使不明真相的善良民眾為其做陪葬品。

你們可能不理解法輪功學員為甚麼叫人三退(退出中共的黨、團、隊)?跟共產黨對著幹,這不是參與政治嗎?《共產黨宣言》開頭就說道:「一個幽靈,共產主義的幽靈,在歐洲遊蕩。」共產黨自己承認共產主義是一個幽靈,那麼,幽靈是甚麼?幽靈就是撒旦、是魔鬼,也叫共產邪靈。共產黨就是邪靈操控的邪惡政權,在人間立足的目的就是把人類推向地獄。共產黨從篡政到現在,一直在搞各種政治運動,三反、五反、文化大革命、六四殺學生、迫害法輪功學員,尤其二零零六年三月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的罪行在國際上被曝光,其殘暴程度已經超過了人的行為,令全世界震驚。它的整人運動從來沒斷過,它在和平時期的各種運動中殺害了八千多萬中國人,這個數字多麼觸目驚心啊!中共在一番又一番的運動中,它殺害了無數文化菁英,革了中華民族文化的命;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它欺騙與強制並用,不停的將魔鬼的理念滲透進我們的心靈。使我們忘記了自己是炎黃子孫、華夏兒女,忘記了自己是神的子民,忘記了自己高貴的身份與聖潔的來源,忘記了祖先教導的敬畏天地、與人為善的神傳理念。中共不等於中國,愛國不等於愛這個邪黨。天機在告訴人們:天要滅這個惡魔了!

中國被稱為神州,中國的文化素有神傳文化之稱,這在全世界是獨一無二的。預言是神傳文化的重要組成部份,中國許多朝代都留下了傳世預言,對歷史有著驚人的準確預測,堪稱世界一大奇觀。比較著名的神州預言包括周朝的《乾坤萬年歌》,漢代諸葛亮的《馬前課》,唐代李淳風的《推背圖》,宋代邵雍的《梅花詩》,明代劉伯溫的《燒餅歌》等。在外國比較著名的預言有:法國諾查丹瑪斯留下的《諸世紀》,韓國的《格庵遺錄》,《聖經》,《啟示錄》等。眾多的預言,出自不同的文化和地區,跨越不同的時代,卻都預言了中國的朝代更迭、中共的產生與滅亡,及人類此時將有大劫之憂,預言了即將在中國發生的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天要滅中共以及天滅中共時其追隨者(黨員、團員、少先隊員)將被一同誅滅的可怕慘景!

二零零二年六月,貴州省平塘縣掌布鄉發現了一塊巨石,上有「中國共產黨亡」六個大字。國內媒體作了公開報導,卻淡化了最後一個「亡」字。但風景區門票就是「中國共產黨亡」的巨石畫面。此事經中國科學院李廷棟等七名地質專家實地科考鑑定:「中國共產黨亡」六個大字繫古生物化石堆積而成,距今已有二億七千萬年的歷史,繫天然形成。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我與丈夫到雲南貴州旅遊,親自見證了這一奇石。天警世人,也就是說:天要滅中共!退黨保平安!因為在入隊、入團、入黨加入它的組織時,都曾經向它宣過毒誓:要為其奮鬥終身。為它做陪葬,你願意嗎?大法弟子是修善的,作為佛家弟子不會眼見著世人身處險境而冷眼旁觀。二十多年來,我們頂著瘋狂的打壓一直堅持向世人講述著真相,救世人於危難之中,展現著大法修煉者無私無我的洪大慈悲。

舉個例子,在《西遊記》中,孫悟空一路斬妖降魔,來到了烏雞國,識破了妖怪(烏雞國的國王被妖怪害死了,妖怪裝成國王坐在王位上欺壓百姓,無惡不作)。起初連皇后和太子都不相信孫悟空的話,後來孫悟空把妖怪除掉並使國王起死回生的時候,整個國家的百姓都很感恩,開始知道孫悟空做了一件大好事。你說:孫悟空是在搞政治、在奪權嗎?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巨著《九評共產黨》問世,已喚醒了沉睡的廣大善良民眾。截止到今年六月止,已超過四億四千八百多萬勇士退出了中共的黨、團、隊(無神論)組織。為自己選擇了美好的未來。

二、這是跨世紀的冤案

從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所有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子,從立案、起訴到審判,都是違法的,都是在蓄意陷害,因為法輪功學員的行為並沒有觸犯任何法律。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法輪功學員修煉法輪功,向民眾講清迫害法輪功的真相,這都是公民的合法行為。而把這些合法行為當作犯罪證據,在沒有任何犯罪事實的情況下,就把一個合法公民以莫須有的罪名送上法庭,並荒唐地以法律的名義宣判有罪。這是法律的悲哀,是我們國家的悲哀,是跨世紀的冤案。

1、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違反《憲法》

中國《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都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國家意志的最高體現,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言論、出版、結社等權利也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2、法輪功在中國一直是合法的

很多人都誤以為國家已把法輪功定為邪教,或者說國家已經給法輪功定性了。其實國家根本就沒有把法輪功定為邪教。「邪教」之說是江澤民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日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的訪談時首先拋出的。隨後《人民日報》跟風發表評論員文章,重複江澤民的誣蔑之辭。然而,個人講話和媒體報導不是法律。中國《憲法》第八十條、第八十一條對國家主席的職權作了規定,國家主席在職權範圍內的活動代表國家,在職權範圍外的活動不代表國家,只是個人行為。江澤民作為當時的國家主席是沒有權力做這樣的認定的。因此這只是江澤民的個人行為,不代表國家。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這也只是對取締和懲治邪教活動作出了一個空泛的決定,並沒有指明哪些宗教是邪教,更沒有出現法輪功三個字。《刑法》第三條「罪刑法定」原則中明確規定:「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這也是世界各國「法無明文不定罪」的司法鐵律。

3、公通字[2000]39號文件和《新聞出版署五十號令》

二零零零年,公安部公開發布《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文件,明確了十四種邪教組織,法輪功不在其中。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由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第五十號》文件,廢止了一九九九年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明確表示,在中國印刷、擁有法輪功相關書籍資料是合法的。國務院公告了該份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並將其刊登在《國務院公報》2011年第28期上(網上搜索「中國政府網國務院公報二零一一年第28號」就可以找到)。

4、中共故意錯用《刑法》第三百條迫害法輪功

既然法輪功不是邪教,中共以《刑法》第三百條來指控法輪功學員顯然是荒唐的,不能成立。從《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的罪狀描述可以看到,本罪構成必須具備兩個基本要件才能成立,一個是「利用邪教組織」,一個是「破壞法律實施」。兩個要件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個必要條件都不能構成本罪。既然法輪功不是邪教,第一個要件顯然不存在;而從提供的全部證據來看,都不能證明法輪功學員的行為是怎麼破壞法律實施的,破壞了哪一條法律的實施,造成了怎樣的社會危害。這些證據與破壞法律實施的指控沒有關聯性,都是無效證據。由於構成犯罪的兩個要件一個也不具備,因此用《刑法》第三百條指控法輪功學員不能成立,是錯誤使用法律。到目前為止,在中國現行法律中,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說修煉法輪功違法,也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說法輪功學員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向人們講法輪功真相違法。

5、「兩高」司法解釋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聯名出台《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零零一年六月四日,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再次出台《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兩高」的兩個司法解釋從頭到尾都沒有出現過法輪功,與法輪功毫無關係。很多人認為「兩高」的兩個司法解釋是專門針對法輪功的,但從法律層面來說,並不是針對法輪功的。至於很多法官運用這些司法解釋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那是他們迫於上面的壓力,執法犯法。《憲法》第67條和《立法法》第42條明文規定,司法解釋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而不是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兩高」作為司法機構,也沒有立法權,因此,它們的司法解釋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它們本身也是違反了《憲法》和《立法法》而不能作為法律處理依據。因此,在對待法輪功問題上,「兩高」帶頭越權違反《憲法》和《立法法》。

二零一七年一月四日,中共操縱的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出台《關於辦理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解釋」說的是製作傳播邪教宣傳品,並沒有明文認定是法輪功宣傳品,因此和法輪功沒有關係。

其實,是不是邪教不是政府、法律說了算的,正教和邪教的區分是信仰領域的話題,邪教不應該成為一個法律術語。法輪功倡導的真、善、忍是宇宙特性,是普世價值,是分辨真正的善與惡、好與壞、正與邪的標準,是衡量和判斷正教、邪教的唯一標準。一門宗教或一種信仰,符合這個特性,就是正教;反之,背離這個特性的,就是邪教。

三、堅守良知,善惡一念,請為自己選擇美好未來

在德國柏林牆倒塌的前兩年,東德有一個名叫亨裏奇的守牆衛兵,開槍射殺了攀爬柏林牆企圖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一九九二年二月,在統一後的柏林法庭上,衛兵亨裏奇受到審判。他的律師辯稱,他僅僅是執行命令的人,根本沒有選擇權,罪不在己。法官當庭指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這個世界,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衝突時,良知是最高的準則。」柏林法庭最終的判決是:判處開槍射殺克利斯的衛兵亨裏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亨裏奇沒有逃脫掉法律的制裁,當所謂「命令」違背人性良知之時,執行命令就是為虎作倀,必然會受到正義審判。

近年來,已有上百位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上千場無罪辯護。正義律師們從法律角度、信仰角度、法輪功真相角度、甚至政治角度有理有據有力地全面論證「修煉法輪功無罪,傳播法輪功真相無罪」。許多律師在辯護中指出:在當今社會,貪污腐敗的、刑事犯罪的,沒有一個是煉法輪功的。法輪功學員是一群最善良的守法公民,他們高尚的道德境界令人讚揚和尊敬。用法律手段打壓這些最好的人,是中國法律的悲哀。所有的法輪功案子都是冤假錯案,所有辦案人員都已涉嫌違法犯罪,都將要承擔法律責任。

隨著法輪功真相的廣泛傳播,越來越多的人們看到了法輪功學員的純正與善良,特別是越來越多的公檢法人員,在了解了法輪功真相後,都在覺醒,都在以自己的方式來抵制這場荒謬的迫害。據明慧網報導,從2016年開始,特別是二零一七年以來,已有越來越多的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

明慧網惡人榜隸屬於明慧網,旨在盡力收集和整理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者的惡人惡行,至二零二五年五月收錄119804個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名單,並將他們的個人信息和惡行記錄在案。我真心希望在迫害法輪功的恥辱冊中沒有你們這些被欺騙者的名字。

從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開始,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正式施行。新規中規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這無疑是告訴各級警察,只要是不合法的上級命令,警察就可以不執行,因為執行了錯誤的命令將來是要被追究責任的。

有錢買不來健康,有權低擋不住災難。善惡有報是天理。天意不可違!

但願咱們「大美江湖天下岳陽」的這塊寶地上,在善待法輪功修煉者的善行中,能夠風調雨順,得到上蒼的恩賜予護佑!

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善待法輪功學員,為你及你的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請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誠念這九字吉言,危難時會保你逢凶化吉,遇難呈祥。

祝你和家人平安幸福。

真心祝福你的大法弟子

二零二五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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